
对地方普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思考.docx
7页对地方普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思考 摘要:从历史视角进行考察,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经历了从通才教育到专才教育,再到以通识为基础的专门人才教育的线性发展过程从比较的视角进行分析,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应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应用型面对社会需求的“工具人”和学生需要的“全人”之间的两难选择,高校应构建“学习人”的培育理念通过选取样本分析地方普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设置,认为应以知识线性生产过程为依据将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细化为技术应用型和工程应用型两种 关键词:地方普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定位 人才培养目标是高校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也是高校教书育人职能的主要依托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关涉到国家知识政策的具体落实,关联到知识、能力与素质的人才培养规格逻辑建构,关系到人才培养类型的基本定位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生成是一个复杂问题,受到国家政策、高校定位、社会需求及学生需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一、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国家知识政策解读:一个历史学角度考察 实践证明,中国高校人才目标的生成与国家知识政策紧密相关,一个时期特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反映了该时期国家对人才的具体要求梳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史,不同时期人才培养目标的变更,实质上就是通才教育与专才教育的选择史。
上述历史进程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1900~1911年清政府主导的通才培养阶段,1912~1948年北洋政府与中华民国时期倡导的通专别类、各校分置培养阶段,1949年至今中国政府所探索的通才基础之上的专才教育培养阶段 (一)1900~1911年清政府主导的通才培养 1900年左右正是西学东渐时期,在传统儒学占统治地位的大背景下,国人尚未清晰认识到西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本质情况,培养“完人”的目标成为无可置疑的唯一标准无论是《钦定学堂章程》还是《奏定大学章程》,均以培养通才为主要目标前者制定于1903年,致力于培养发明新理、著有成绩、制造新器、足资利用之人才;后者颁布于1904年,第一节就开门见山的指出大学堂以谨遵谕旨、端正趋向、造就通才为宗旨 (二)1912~1948年北洋政府与中华民国时期的通专别类、各校分置培养 本阶段人才培养的典型特点是通才与专才分门别类,由不同学校分置培养北洋政府1912年颁布的《大学令》、1917年颁布的《修正大学令》、1924年颁布的《国立大学校条例》均确立了大学以培养硕学闳材为主要目标其中,通才培养模式可以1914年《北京清华学校近章》为佐证,其第三条规定该校以培植全才为宗旨。
同年,政府又颁布了《专门学校令》,规定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为宗旨在这种知识政策的牵引下,各个专门学校以行业类型为区分标准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例如,1923年《国立北京农业大学组织大纲》确立以培养各种农业专门人才为目标,1924年《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大纲》明确以培养师范大学教师及教育行政人员为宗旨 (三)1949年至今中国高等教育崭新发展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高等教育可细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建国初期的高等教育,二是文化大革命特殊时期的高等教育,三是改革开放至今逐步探索中的高等教育第一个阶段确立了新中国实施高等教育的基调,如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倡导高校应在全面普及文化知识教育基础上给学生以专门的高等教育第二个阶段实质上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中止期,该阶段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被调整为一个完全政治性的培养目标,过于强调人才培养目标的政治功能和阶级属性[1]第三个阶段是人才培养的探索、明晰及确定阶段1978年《关于讨论和试行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通知》修正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确立的普通劳动者的人才培养面向,将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回转到专门人才轨道上。
1988年,国家教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将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建设要求的专门人才1998年,教育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明确将人才培养规格作为正式知识政策文件予以确立此后,各类型高等学府均将“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高级专门人才”作为本校或各属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文件表述予以承继 (四)小结 从上文分析可以知悉,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史经历了通识教育、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分立、通识基础知识上的专才教育三个阶段地方普通高校从其建校时间来看普遍成立于建国前后,受国家知识政策变迁的影响,形成了培养具有广泛通识知识基础上的专门人才的共识学界普遍认为,通才教育与专才教育是按照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知识掌握程度标准进行划分的,前者指向复合型人才培养,后者则面向学术型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各高校之所以进行了学术型人才或应用型人才的不同选择,是因为高校的定位存在差异 二、高校定位理论视阈下的人才培养目标选择:一个比较的视角 潘懋元(2009)[2]将高校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一是学术型大学,该类大学人才培养特征是培养学术型人才,学生以学习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基本理论为主,重在研究高深学问;二是应用型本科院校,该类院校定位于培养不同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以学习各行业专门知识为主,注重培养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三是职业技术高校,该类院校主要培养不同层次集中于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人才,学生重点学习各行业的职业技能。
学术型大学包括“985工程”大学以及部分“211工程”大学应用型高校作为现阶段最为庞杂的院校群,集中了一部分“211工程”大学、一般部委院校、地方高等院校、民办性质的本科院校以及独立学院职业技术院校主要指我国现设的高等职业学院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上世纪末起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规范校名为“职业技术学院”,而师范、医学、公安类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规范校名为“高等专科学校” 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在确立本校办学定位,尤其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时需要结合两方面因素进行衡量:一是该校在同类高等学校中所处的地位,二是学校在地方人才培养战略中所承担的任务从第一个影响因素来看,地方普通高等院校隶属各省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主体部分,该类院校在潘懋元的分类体系中应归属于第二种类型,即应用型本科院校从第二个影响因素来看,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由地方行政部门划拨经费,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应着力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实用的高素质人才 为了更加清晰的了解高等院校定位与人才培养之间的关联性,本文借鉴国际教育标准予以说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国际教育标准进行了两个版本的修订。
以高等教育作为特定研究对象而言,1997年的版本将专科生、本科生与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划分为第“5”个层次,同时解构为“5A”和“5B”两种类型5B”强调培养技能型人才,对应高职院校5A”还可再划分为两个子类型,第一种子类型按学科分设专业,目的是为研究做准备,相当于我国的学术型大学;第二种子类型以行业为标准分设专业,强化应用型能力,相当于我国的应用型大学2011年的版本将高等教育进一步细化,将高职学生培养定位在第“5”个层次,本科生或同等学历人才培养定位为第“6”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培养定位在第“7”个层次,博士研究生培养定位于第“8”个层次我国高校人才培养与国际教育标准(高等教育部分)的分类结构如图1所示 从上述分析可知,地方普通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共同指向为应用型,但这种应用型人才培养到底依存于科学的哪一个层面还不得而知如果学术型高校致力于基础理论与应用学科的研究,着重培养研究型人才;职业型高校致力于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那么居间的应用型高校则应以培养工程型或技术型人才作为主要面向学理上对于三种不同类型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较多的考量了实践对人才的需求,然而,作为培养对象和客体的大学生本身的诉求也应在人才培养目标中有所反映。
三、社会需求或学生需要:一个两难选择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第一,地方高等院校受到自身办学条件的约束,为寻求财政支持而将自身定位在为区域培养适需人才;第二,大学生就业已成为社会问题,如何使学生充分就业已成为社会衡量高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进一步考量高等教育发展的宏观环境,我国已进入教育大众化阶段,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越发突出,地方高等院校为本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人才是自身职能的重要体现因此,高等教育培养出的人才成为了高校的“产品”,这种“产品”畅销与否的关键在于是否与社会需求相挂钩这种挂钩机制使得面向市场生产统一“产品”的高校越来越受到质疑或批评其中,一个有效的观点是,高校培养的人才愈发向“工具人”演化 工具主义是与工业时代结伴而生的,为了有效培养大工业生产所需要的标准化人才,高校把受教育者纳入学校教育的生产过程中,用统一的教育技术、统一的课程和统一的教育工艺流程,把人制造成标准化的教育商品,然后输送到大工业和经济运行中去[3]在工具人假设中,高校被视为工厂,教师充当工人,学生被当作原料,育人的过程成为了一种造物制器的流程实际上高校自身发展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受社会宏观条件的影响,受知识政策的牵制,受自身办学资源的制约。
发展过程中的高等教育总是为满足“群”和“类”的需要而存在的,并不是直接指向每个个体当个体需要上升为“类”和“群”的需要时,才能变成一种高等教育需要,才能由一种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来满足它[5] 这种高效率的育人机制遭受到的最大质疑来自对所育何人的本源思考有学者从人的社会属性出发,认为人虽然是社会化动物,但工具化教育过分强调把人培育成为服务社会的工具,最终会导致高校人才培养脱离教育的本质与原初形态[4]这种观点的合理性在于,教育从初级到高等,其本质是要让每一位学生都成才,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得到相应的发展理论上高等教育应当使每一位受教育者都获取成功,达到人的绝对自由这种理论上的育人目标被历代中西方教学大儒所推崇孔子主张“有教无类”,实行“庶、富、教”的贤人教育;纽曼、洪堡、雅斯贝尔斯等均强调,大学教学和科研目标不仅仅是传播事实和技能,还要造就全人[6]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地方高等院校面临着是适应社会需求注重产出,还是坚守本质理念享受过程的两难困境,即面临是培育“全人”,还是以就业为导向批量生产“工具人”的生存问题高校人才培养在社会需求和学生个性发展之间是否有第三种选择?无论如何,实现和谐教育和促进人的自由发展,是每一个层面的高校在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必须要考量的问题。
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高校在理念上进行转变,也需要在行动中予以调适面对理论上的“完人”与实际中的“工具人”的争论,笔者认为,从这两方面界定高校育人理念恰恰走入了极端,尤其是后者将高校完全等同于功利化的工具高校为社会服务,为社会培养人才是义务,但高校培育的不是“工具人”,而是“学习人”学习人”兼具“知识人”、“工具人”以及“社会人”的所有特征,强调学生在大学中所学的不仅是知识、技能和素质,而且还应该学会如何学习这些东西要达到“完人”的至真至善境界,需要“学至乎没而后止”,作为学生“为学须觉今是而昨非,日改月进”,作为好的教师则应该秉持“不是教书,不是教学生,而是教学生学”的理念为了在行动中解决这个两难问题,高校应当改善制度安排并进行机制创新高等教育既要立足整体上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按“类”和“群”的理念来培养学生,实现高校间的错位发展与有机共融同时,高校在实际育人过程中可以通过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等教育的内涵,促进、鼓励和培育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 四、地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之设置:一个文本解读 如果人才培养目标生成需要从知识政策、社会需求、个性需要、自身定位等视角进行综合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