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贸公司事故管理制度.docx
12页工贸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准时精确地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削减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 3.2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部门责任者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类事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4安全管理部门担当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通报的安全事故报告工作 3.4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四.各类事故的界定 4.1人员伤亡事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担心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及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其中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为以下等级: 1)特殊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数字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生产事故: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由于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油气泄漏、化学危急品泄漏、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质量事故: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事故 设备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生产装置、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通讯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输送设备、管道及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但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失去掌握的燃烧(包括由于爆炸物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他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引起的燃烧),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烧毁的事故; 爆炸事故: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爆鸣事故:指发生爆鸣现象,仅造成稍微的经济损失(少于1000元)和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经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难,幸亏发觉准时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污染事故:“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使四周员工、居民和行人等受到危害或影响 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而发生不可抗拒的灾难,或尚未熟悉到技术原因,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破坏事故:凡属人为因素,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休工天数 五.事故管理的分工 5.1各类事故的管理,在总经理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责任者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5.2除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上报和日常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5.3质量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与工程部门负责管理,其它事故均由安全管理部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5.4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可按起始原因判定事故类别在界限不清时,由公司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六.事故报告程序 6.1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类重大事故报告 6.1.1事故最先发觉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处理外,应马上启动公司报警系统,并快速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报告, 6.1.2公司总经理或其代理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马上奔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3总经理或其代理人和安全领导小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基本了解后,马上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快速向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报告制度,属于4.1项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需在一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非死亡但属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需在24小时内通报 6.1.4应对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场赐予妥当保护 6.1.5事故处置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马上协作政府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向政府部门和母公司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6.2紧急处置类事故报告(没有涉及人员死亡) 6.2.1对发生的事故,如:火灾、大量原料产品泄露造成环境污染、设备爆裂、员工重伤等属于必需马上处置的紧急类事故,发觉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处理外,应在启动公司报警系统同时马上向部门责任者及公司领导和关联部门报告, 6.2.2公司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启动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并马上奔赴现 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工作,抑制事态扩大,防止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 6.2.3上述事故紧急处置结束后,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参与,进行事故调查,作成事故调查报告,向母公司通报,必要时提交政府部门 6.3其他类事故报告 员工轻伤、产品生产质量、设备故障等日常发生的非严重性事故,由发生部门于24小时内使用事故回顾记录报公司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责任者,事后在三天内提交事故报告书 6.4事故报告和提交要求 6.4.1对待事故报告必需严肃专心,填写内容认真,不能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对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上报者,应事先说明原因其中需要上报政府的报告须体现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状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6.对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劳动、实习时发生的事故,由本公司协助外单位作成报告提交至政府部门,但非累计在公司事故统计表中 6.凡因公负伤者必需准时去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为需要休息者,须持有休息证明方能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如工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一个月内未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死亡事故上报,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6.属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条件造成的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但不作为公司责任事故 七.事故的抢险与救护原则 1发生事故后,必需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扩散扩大抢险时应留意保护 现场; 2发生重大事故时,抢险人员必需听从现场抢险救援总指挥的统一指挥,按《应急 救援预案》进行现场抢险和警戒工作,不许擅自行动 3当有政府救援部门参与抢险时,本公司抢险人员,要听从政府部门总指挥的指挥,公司内部实施的非严重火灾、爆炸、死亡、重伤的一般事故抢险,要听从公司总经理或其代理人的指挥 4对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必需设立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合适的防护面具,对中毒或灼伤人员,应尽快组织急救处理。
5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受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八.事故的调查与书面报告格式 1成立事故调查组的有关要求: 轻伤事故以及需向政府劳动保障办公室门申报工伤认定的其它人身伤害事故,可由事故单位安全主管及其他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车间安全员、工段长等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发生重伤事故,则由事故单位所属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企管、人力资源、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单位所属企业安全主管部 门可以授权或者委托事故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由企业安全主管部门组织企管、人力资源、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企业内部事故调查组,协作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事故调查; 1.1事故调查的程序应包括现场调查、技术鉴定等过程; 1.2事故调查取证要求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机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职责、权利 2.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状况和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2.2各部门应严肃专心地调查和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2.3对政府部门未参与的一般事故调查,由事故发生部门组织、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4类似6.1对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公司关联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作事故调查与取证,不得阻挠或故意破坏 3防范措施要求 3.1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操作从安全管理的角度考虑设计、检查和保养措施,削减或消退物的担心全状态 3.2教育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把握防止事故的有效方法和学问,消退或削减人的担心全行为 3.4管理措施:专心贯彻实施有关的法令、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安全管理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实施经济考核 4调查报告编写要求 4.1事故调查组人员在全面分析事故后,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等基本状况: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概况、日期、类别、地点及事故现场状况;伤亡人数、伤亡人员状况、经济损失、事故等级等。
(二)事故经过 (三)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四)事故的预防措施 (五)事故责任者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六)调查组成员名单及调查组成员签字 (七)附件,包括图表、照片、技术鉴定等资料 九.事故处理 1任何事故的处理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2调查结束后,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专心整改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调查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责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