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怎么确定-.doc

4页
  • 卖家[上传人]:枫**
  • 文档编号:454273884
  • 上传时间:2023-05-30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3.78KB
  • / 4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怎么确定?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一) 配偶;(二) 父母;(三) 成年子女;(四) 其他近亲属;(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为其设立监护人那么,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怎么确定呢?小编将为您介绍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一项法律制度监护的设立,依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定监护,二是指定监护  1、法定监护  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指定监护  《民法通则》第17条第2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由上可知,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相关问题:  设立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  按照《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宣告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法院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具有这一职权,而且法院的这一职权不能主动行使,必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某一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法院受理后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审理中法院应当首先确认被申请人为精神病人  依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7条规定,“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

      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对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则应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其近亲属得依《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的顺序确定监护人若近亲属就监护人的确定发生争议,则应由有关单位或组织指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精神病人怎么确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常识,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  离婚后父母如何对孩子行使监护权?  怎样变更监护权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