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浙江海宁市教育系统教师报名及缴费.doc
3页华图网校: 2014年浙江海宁市教育系统教师报名及缴费2014浙江嘉兴海宁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28名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月8日(星期四) 上午9∶00至下午2∶30;报名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州东路548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 号楼 1楼大厅 )二、招聘对象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仅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0周岁(1983年5 月8 日至1996年5 月8日期间出生), 海宁市户籍或生源 (户籍以2014年5 月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14年5月8 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限户籍:1.报考职教类专业课、康复岗位的;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大学期间获得2 次三等及以上校级年度( 专业)奖学金的 ;(2)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3)报考音乐、体育、地理岗位的; 华图网校: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的,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
三、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及应聘职教类专业课岗位的,教师资格不作要求;3.报考小学、幼儿园、康复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4.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要求”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 号),在近2 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 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1.初审:应聘人员填写《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华图网校: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非2014年大专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证明材料,2014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各科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 、户口簿 (海宁生源的毕业生可凭户口簿中迁往高校的户口页确定生源)、相关获奖证书、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2.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 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化学岗位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5人的岗位按报名合格人数的70%确定录用岗位数,但不得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