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破除安全交底6篇.docx
48页2024年破除安全交底6篇 目录 第1篇桩头破除-安全交底 第2篇地下连续墙结构破除施工安全交底 第3篇混凝土结构破除安全交底 第4篇桩头破除安全交底 第5篇混凝土结构破除:安全交底 第6篇地下连续墙结构破除施工-安全交底 地下连续墙结构破除施工安全交底 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1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发辫要挽入帽内 12.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
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6.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下方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2.5 3 5 7 1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9.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20.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x光或υ射线探伤作业区 2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2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26.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7.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8.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吊装物上下 29.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30.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1.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32.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33.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三、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四、高处作业 1. 凡是隧道井口临边处;每一层站台层的临边必须按《jgj80-9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制作标准的围护栏杆 2. 隧道井下高空作业平台(测量平台)四周必须有可靠的临边保护措施,上下必须绑扎规程的扶梯 3. 隧道井下盾构车架上部、管片拼装平台临边必须制作可靠的围护栏杆车架间的缺档处必须设置规程的过桥措施 4. 定期做好登高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凡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施工人员严禁登高操作 5. 严禁穿硬底鞋、塑料鞋、拖鞋登高作业,不准使用没有防滑脚;梯档缺档和腐烂的梯子。
6. 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或用保险绳系,严禁上下抛掷任何物品 7.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8. 在脚手架搭设过程式中,高处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系扣在有滑槽的钢丝绳上 五、空压机安全操作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基础应符合要求移动式空压机放置时,应保持水平,轮胎应用楔块垫塞并制动 2.空压机房严禁闲人进入空压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贮气罐须通风良好,周围15米以内不得进行焊接和热加工 3. 贮气罐和输气管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储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气压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检验 4. 作业前检查润滑油的表尺,各紧固件、冷却水等,各联接部位应紧固,阀门启闭灵活,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5. 启动时必须在无荷载的状态下开启必须通知有关人员,出气后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行中,如遇断电时,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电后经检查方可重新起动停机时应及时卸去负荷,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 6. 空压机运转正常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每工作2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等内的油水排放一次。
储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必须排放一至二次 7.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机检查,找出原因排除后再作业漏水、漏气、漏电、冷却水中断、各仪表超过规定、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机械有异响等运转中如因冷却水致使汽缸体自然降温至60℃以下方可加水 8. 停机时应先卸去荷载,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电动机; 打开发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储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当气温低于5℃时应将各部存水放尽 9. 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机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辅助发动机器. 六、拆除安全技术规程交底 1 总 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工程拆除作业的施工安全及管理 1.0.3 本规程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可承担拆除施工任务的单位 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整体转包 1.0.5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2.0.2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2.0.3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0.4 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0.5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6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 2.0.7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应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2.0.8 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