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电厂事故调查的规定.docx
4页Word发电厂事故调查规定 总则:本规定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平安生产工作规定》为依据,明确事故调查的程序、有关人员的职责及事故调查报告的形成和事故统计上报工作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一、事故调查组构成及权限界定对任何事故的调查,均要成立事故调查组,仔细、客观的组织调查分析1、重伤事故由厂领导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部、综合部工会成员等相关单位人员参与2、轻伤事故由生产部安监部门组织发生车间、综合部(工会)及相关单位人员参与3、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性质严峻的一般生产事故,由厂部组织调查,生产部(包括安监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长)以及其它相关单位人员参与4、只涉及一个车间且情节比较简洁的一般设备事故,由生产部安监人员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调查5、一类、二类障碍由生产部安监人员负责组织调查,相关单位和相关专业人员参与性质严峻时,由厂领导或指定人员组织调查6、二类障碍以下故障由车间负责组织调查,涉及两个及以上生产单位时,由生产部安监人员组织调查二、事故发生后的规定1、事故发生后,当班值长必需马上组织事故处理,抢救受伤人员,爱护事故现场2、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随便变动。
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交通等,确需移动现场物件者,由当班值长负责组织作出事故现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当保管现场的物证(包括物件、等)3、事故发生后,由值长负责组织运行单位和事故单位填写事故的原始资料,经责任部门领导签字后上交安监部门三、事故调查程序1、准时上报(1)人身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所在车间和当班值长马上上报厂安监人员和厂领导2)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发生后,当班值长马上上报有关车间、厂安监人员和厂领导3)二类障碍发生后,责任单位和当班值长必需马上上报厂安监人员2、调查组织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爱护现场2)、收集原始资料3)、调查事故状况4)、分析缘由责任5)、提出防范措施6)、提出人员处理看法7)、形成事故报告三、事故调查报告填写1、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报告由厂部安监人员填写,并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和劳动部门2、人身轻伤事故报告依据调查原则,由责任车间负责人员或厂部安监人员填写3、由厂部调查的一般设备事故或一二类障碍,报告由生产部安监人员填写4、事故报告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上报(含节假日),三日内事故缘由、责任无法全部分析认定清晰的部分,可在分析认定清晰后连续上报。
5、事故报告必需有事故调查组成员及当事人、责任人的亲笔签名说明:以上五条是规范厂部事故报告填写工作的基层单位上交的事故报告依据《关于加强基层单位事故、障碍、特别分析工作的通知》规定填写四、事故统计上报全部事故对上级部门的统计上报工作,由生产部安监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部安监副主任审核,厂长或生产厂长批准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