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在岗员工奖惩条例.doc
23页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在岗员工奖惩条例来源: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0-03-22 查看次数:1837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楼管员奖惩条例奖励:a) 勤俭节约,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b) 保护学校财产,发现防止重大事故c) 工作认真负责,受到上级领导表扬d)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楼的住宿安全e) 拒收物品,不贪污,不挪用公款,勇于揭发问题f) 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完成中心赋予的各项任务有以上表现的工作人员,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00元至500元的不同金额的奖励惩罚:巡检组检查工作时或上级领导检查时,发现员工有违规现象可直接处罚,收取罚金,具体情况如下:g) 巡检组检查工作时所负责工作不合格,或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巡检组可直接处罚每次罚15元)h) 不按规定着装上岗罚15元)i) 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旷工、串岗、聊天做私事罚50元)j) 在工作区域内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谩骂,对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罚200元)k) 受到投诉,经核实后属实的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l) 不按时上班,旷工、早退,有事不请假每次罚15元)m)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不批评、不制止、包庇隐瞒罚200元)n) 违反中心规定造成丢失或其他重大事故。
罚500元)o) 私拿他人物品或公有财产罚500元)p) 未完成中心交给的其它任务罚15元)q) 如有违反中心规定的工作人员,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或经济 处罚直至开除(如在工作当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的,视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服务员奖惩条例奖励:勤俭节约,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保护学校财产,发现防止重大事故工作认真负责,受到上级领导表扬坚持原则,拾金不昧,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楼的住宿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完成中心赋予的各项任务有以上表现的工作人员,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5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至500元的不同金额的奖励惩罚:巡检组检查工作时或上级领导检查时,发现员工有违规现象可直接处罚,收取罚金,具体情况如下:不按时上班,旷工、早退,有事不请假罚15元)不按规定着装上岗罚15元)工作时间睡觉或看书、报、杂志等罚50元)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旷工、串岗、聊天做私事罚100元)在工作区域内与服务对象或管理人员发生争吵、谩骂,打架,对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罚200元)受到投诉,经核实后属实的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巡检组检查工作时所负责工作不合格,或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巡检组可直接开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处罚。
每次罚15元)与它人吵架、打架、留宿异性、恶意诽谤、散布流言蜚语破坏员工团结罚200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不批评、不制止、包庇隐瞒罚200元)违反中心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丢失物品或其他重大事故罚500元)私拿他人物品或公有财产罚500元)未完成中心交给的其它任务罚15元)如有违反中心以上规定的工作人员,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或经济处罚直至开除(如在工作当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工作安排的,视情节严重将解除劳动合同)三、学生宿舍管理中心保洁员奖惩条例奖励:1、勤俭节约,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2、保护学校财产,发现防止重大事故3、工作认真负责,受到上级领导表扬4、坚持原则,拾金不昧,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5、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楼的住宿安全6、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完成中心赋予的各项任务有以上表现的工作人员,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5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至500元的不同金额的奖励惩罚:巡检组检查工作时或上级领导检查时,发现员工有违规现象可直接处罚,收取罚金,具体情况如下:1、不按时上班,旷工、早退,有事不请假罚15元)2、不按规定着装上岗罚15元)3、工作时间睡觉或看书、报、杂志。
罚50元)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旷工、串岗、聊天做私事罚100元)5、在工作区域内与服务对象及管理人员发生争吵、谩骂,打架,对中心造成不良影响者(罚200元)6、受到投诉,经核实后属实者(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7、巡检组检查工作时员工所负责工作不合格未达到岗位要求,或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巡检组可直接开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处罚每次罚15元)8、与它人吵架、打架、留宿异性、恶意诽谤、散布流言蜚语破坏员工团结罚200元)9、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不批评、不制止、包庇隐瞒罚200元)10、违反中心规定造成丢失或其他重大事故罚500元)11、私拿他人物品或公有财产罚500元)12、未完成中心交给的其它任务罚15元)如有违反中心以上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况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或经济处罚直至开除(如在工作当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工作安排,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沙市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员保洁员奖惩条例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08-12-17 15:59:01 点击:938 为鼓励先进、严明纪律、激发员工努力工作,忠于职守,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使管理员、保洁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现制定沙市大学管理员、保洁员奖惩(暂行)条例,望遵照执行一、奖励(一)学校每学期对宿舍管理员、保洁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并按8%的比例评选“最佳管理员”、“优秀保洁员”评选条件如下:1、坚持出满勤,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脱岗行为;2、工作态度好,工作表现突出;3、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协助、配合学校做好其他管理工作;4、及时收缴、上交违规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经发现能及时收缴并上缴学生工作处;5、所管楼栋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二)对评出的“最佳管理员”给予每学期200元奖励,“优秀保洁员”给予每学期100元的奖励二、处罚:(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罚款5元/次;半小时以内,罚款10元/次;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二)请病假须凭医院诊断证明,三天以内按十元每天扣除工资,超过三天取消当月绩效奖励,或者扣除当月工资50元事假必须书面申请,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假三天以内按15元/天扣除工资,超过三天做自动离职处理旷工一天者罚款50元,旷工三天将给予除名(包括不请假例岗)(三)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者,罚款10元/次(四)工作时间看电视、打牌者罚款10元/次。
(五)宿舍管理员因监控不力,致使宿舍内公共区玻璃破损,罚款10元/次(六)宿舍管理员未认真履行出入登记制度,放入闲杂人员(包括发放商业广告和到宿舍内推销人员)罚款10元/次,如有异性出入寝室(工作需要除外)罚款20元/次(七)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致使所管楼栋发生盗窃事件,对该楼栋宿舍管理员、保洁员分别处于每起20元的罚款(八)宿舍管理员应严格杜绝宿舍内一切安全隐患,如所管辖宿舍楼发现违禁品,对宿舍管理员处以2元/件罚款;如宿舍管理员主动收缴违禁品则给宿舍管理员1元/件给予奖励(九)宿舍管理员应随时巡查各楼层,如发现所属楼栋有学生私接电线,发现一起扣10元(十)宿舍内若发现经商行为,宿舍管理员不予制止或者参与,每次罚款20元(十一)应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宿舍管理员若私自送电,每次罚款10元未按规定时间送电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工资十二)凡酒后上班者,一次罚款10元三次以上扣除当月工资若上班时间酗酒、赌博者一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给予除名十三)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领导指派工作,一次罚款10--20元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将给予除名处理(十四)若所管楼栋发现打架斗殴,宿舍管理员未组织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或及时上报,致使人员伤亡的,扣除宿舍管理员当月工资的50%。
(十五)若所管楼栋因宿舍管理员失职造成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视情节将给予宿舍管理员扣除月工资并给予除名,若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法政系宿舍奖惩条例添加时间:2007-4-12 13:52:27 原出处: 作者: 阅读1824次 法政系宿舍奖惩条例一、宿舍卫生检查标准(一) 遵守学校对宿舍的规章制度,按时熄灯,不私拉电线,不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注意用电安全二) 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在桌子上乱写乱画,保持桌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电视储物柜等出现问题立即报修三) 我系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系的卫生检查,公正的给每个宿舍评分,并及时地在我系主页上公布检查结果具体卫生检查标准如下:1.地面:要求地面无显眼的杂物和污渍;水渍要清理干净2.桌面:要求书本摆放整齐,物品放置有序即可3.挂件:要求尽量少挂物件,已挂物件要收拾整齐;电插板上不要插过多的电器4.墙面:不允许在墙面贴画、涂画;5.床铺:要求床面平整,被子叠放整齐,新生的书本要摆放整齐,检查卫生时将床帘拉开6.卫生用具:卫生用具包括纸篓、扫帚、畚箕、拖把; 要求把用具摆放到隐蔽处或不显眼的地方,摆放有序。
7.室内空气清新,经常开窗通风四) 节约学校资源,不随意浪费水资源,出门随手关灯、关电视、锁门五) 不在楼道里追跑打闹,不大声喧哗,慢步轻声六) 各宿舍推选宿舍长,合理安排宿舍责任制度,做到每天都有值日人员,保持宿舍卫生二、奖惩措施(一)生活部每两周检查一次卫生,每两次检查后按照评分給予“流动红旗”,流动红旗宿舍必须保持日常宿舍卫生清洁;对评分较差的宿舍,系团总支、学生会给予通报批评,并下整改通知书对于学生干部宿舍,如果卫生检查不合格,将有相应的处罚;(二)生活部每学期将评出优秀宿舍,评选标准就是每次检查卫生的评分,对于学期末被选出的宿舍的成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三)学年内被评出的优秀宿舍,按照两个学期的评分结果,将会被推荐参加学校星级宿舍评选三、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一)被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宿舍,在下次检查中,卫生状况如果还没有改善的,在系网页上公布该宿舍成员的名单;累计三次仍不整改的,将在年度奖学金评选的德育加分中扣除0.5分,学生干部宿舍将扣除德育加分0.8分;(二)被评为系内优秀宿舍的,由系里出资购买奖品授予该宿舍,并在年度奖学金评选的德育加分中加0.5分;(三)被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宿舍评选的宿舍,其宿舍号及其成员名单将记入法政系优秀宿舍名录。
法政系生活部 制川沙中学学生宿舍奖惩条例为了进一步搞好宿舍工作,严肃就寝纪律,把学生宿舍办成严谨、团结、文明、健康的集体保障寄宿生身心健康,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特制订以下条例:第一部分:惩 罚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1.不按时进出宿舍区者2.不关闭宿舍门窗者,开窗不钩风钩者3.借用宿办公用钥匙者4.有轻微违纪现象者二、凡有下列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