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仓储场所的消防检查.docx
4页一、日常管理检查1、仓储场所是否建立消防平安管理机构,是否确定消防平安 责任人和消防平安管理人;国家储藏库、专业仓库等仓储场所 是否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其他仓储场所是否根据需要配备专职 或兼职消防人员;消防平安责任人和消防平安管理人确实定和 变更,是否向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2、仓储场所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平安责 任制,制定消防平安制度、消防平安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建立统一的消防平安管理台账3、仓储场所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当事人 是否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责任;承 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是否在其使用、管理范 围内履行消防平安职责4、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仓库、储藏可燃的重要物资的 大型仓库、基地,是否建立专职消防队,并配备消防装备、器 材;各类仓储场所是否建立志愿消防组织、微型消防站,开展 自防自救工作5、仓储场所是否认期组织防火检查,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 查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仓储场所是否对职工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组 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仓库保管员是否熟悉储存物品的 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平安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 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7、仓储场所是否明确消防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消防平安标 识;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根本理化性质及防火灭火注意事 项是否明确二、储存管理检查1、物品入库前是否由专人负责检查,是否核对物品种类、性 质、火灾危险性,是否检查包装标准,是否严格按照设计确定 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甲、乙类物品储存是否由 专人管理,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甲、乙类物品是否实行 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检查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 变质、分解等情况时,是否及时进行平安处理2、物品存放是否按性质分类分库储存,甲、乙类物品是否储 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是否违规在一般 仓库内混放3、露天存放物品是否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足够 的防火间距,一级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和桶装、瓶装甲类 液体,是否违规露天布置4、仓库内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堆存放,是否符合以下规 定: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 与墙间距不小于0. 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垛上部 与楼板、平屋顶间距不少于0.3川(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照明灯具下方不得堆放物品,其 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小于0. 5m。
5、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响或者 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是否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 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如:(1)易自燃或者遇 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枯燥的场所储 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2)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 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 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4)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5)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储存;(6)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 全阀、紧急迫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7)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 储存,具有复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8)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枯燥的场所,不应露天 存放,不应接近酸类物质;(9)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 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6、货架和物品堆放是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是 否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排烟口等消防设施7、仓库工作人员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 及可燃包装,是否存放在平安地点并定期处理。
三、装卸管理检查1、进入仓储区的所有机动车辆是否装置防火罩蒸气机车是 否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内清炉2、汽车、拖拉机是否违规进入甲、乙、丙类物品仓库内装卸 物资进入甲、乙类物品仓库的电瓶车、铲车及其他堆装机械 是否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仓库的电瓶车、铲车及其他堆 装机械是否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平安装置3、储存甲、乙类物品的仓库内,设有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 及其他操作工具的,是否采用不易产生火花的金属材料制造或 者在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设置防护罩4、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是否违规穿带钉鞋、穿戴 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对易产生 静电的装卸设备是否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对遗留或者散落在 装卸现场的危险物品是否及时予以去除5、仓储区内是否存在违规设置车辆维修作业场地及修理车辆 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