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监理.doc
6页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监理1.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求:1.1.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1.2.编制依据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痕迹1.3.内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不同阶段工程部位相应的安全措施,能指导吊装作业的全过程2.依据的行业标准、文件2.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2.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 373 号令2.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66 号令2.4.建筑施工安全标准 JGJ59—20112.5.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276—20122.6.建质(2009)87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3.人员的要求3.1.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0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04)必须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起重机械的相关工作的作业3.2.严禁非起重机驾驶人员驾驶、操作起重机3.3.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高挂低用;严禁非操作人员吊装区域4.吊装、吊运作业控制要点4.1.全面了解被吊物构件、吊索具的总体重量,依据起重力矩参数选择起重机的座位点。
4.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的机械、滑轮、吊索具和地锚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变幅力矩、起重量限制器和行程限位开关、钩保险、卷筒保险齐全有效4.3.作业时,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起重机载运作业人员;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代替操作机构;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不得用起重机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构件;4.4.作业时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位置4.5.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 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4.6.吊装大、重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4.7.下列情况严禁吊装作业1)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2)超负荷和斜吊;(3)细长物件或捆扎不牢;(4)吊物上站人;(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6)埋在地下的物体;(7)安全装置失灵;(8)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9)六级以上强风及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10)散物装的太满或捆扎不牢4.8.暂停作业时,对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体系的部分,必须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3.0.19.)4.9.吊装中的焊接作业,应有严格的防火措施,并应设专人看护。
在作业部位下面周围 10 米范围内不得有人 (3.0.21.)4.10.对临时固定的构件,必须在完成了永久固定,并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 (3.0.23.)4.11.钢丝绳有断股、麻芯外露 、磨损超过原直径的 10%必须报废;吊钩挂绳处的磨损量超过原高度 10%、芯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 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时必须报废5.混凝土结构吊装:分为单层工业厂房结构吊装、多层框架结构吊装和板墙吊装作业过程执行 JGJ276—2012 的规 定 (述略)6.钢结构吊装:6.1.钢结构厂房吊装6. 1.吊车梁吊装应在钢柱固定后、砼强度>75%和柱间支撑安装完毕后进行6.2.吊车梁支承面下的空隙应采用楔形铁片塞紧,应确保支承紧贴面≮70%6.3.钢屋架吊装应根据确定的帮扎点进行验算,不满足时应进行临时加固6.4.钢屋架吊装就位后,应在校正和可靠的临时固定后方可摘钩,按设计要求进行永久固定6.5.高层钢结构吊装前,应在钢柱上将登高扶梯和操作挂篮或平台固定好6.6.起吊时,柱根部不得着地拖拉;吊装时,柱应垂直,严禁碰撞已安装好的构件;就位时,应待临时固定可靠后方可摘钩6.7.轻型钢结构的组装应在坚实平整的拼装台上进行。
吊装时,檩条的拉杆应预先张紧,屋架上弦水平支撑应在屋架与檩条安装完毕后拉紧6.8.屋盖系统构件安装完毕后,应对全部焊缝接头进行检查,补焊修正后方可安装轻型面板6.9.轻型门式刚架可采用一点绑扎,但吊点应通过构件重心,中型和重型门式刚架应采用两点或三点绑扎7.0.门式刚架吊装就位后的临时固定,基础杯口打入 8 个楔子楔紧,悬臂端应采用工具式支撑架在两面固定7.网架吊装:高空散装法安装;分条、分块安装;高空滑移法安装;整体吊装法;整体提升、顶升安装7.1.高空散装法安装7.1.1.当采用悬挑法施工时,应在拼成可承受自重的结构体系后,方可逐步扩展7.1.2.当搭设拼装支架时,支架上支撑点的位置应设在网架下弦的接点处支架应验算其承载力和稳定性,必要时应试压,并应采取措施防止支柱下沉7.2.分条、分块安装7.2.1.当网架分条或分块在高空连成整体时,其组成单元应具有足够刚度,并应能保证自身的几何不变性,否则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7.2.2.在条与条块与块的合拢处,可采取临时螺栓等固定措施7.3.高空滑移法安装7.3.1.应利用已建结构作为高空拼装平台当无建筑物可供利用时,应在滑移端设置宽度大于两个节间的拼装平台。
滑移时应在两侧滑轨外侧搭设走道7.3.2.当网架平移跨度大于 50 米时,宜在跨中增设一条平移轨道7.3.3.网架平移利用的轨道接头处应,轨道标高允许偏差应为 10㎜7.4.整体吊装法7.4.1.整体网架吊装可根据施工条件和要求,采用单根或多根拔杆起吊,也可采用一台或多台起重机起吊就位7.4.2.网架整体吊装时,应保证各吊点起升及下降的同步性相邻两拔杆间或相邻吊点组合力点间的相对高差,不得大于其距离的 1/400 和100㎜,也可通过演算确定7.4.3.当采用多根拔杆或多台起重机吊装网架时,应将每根拔杆每台起重机额定负载乘以 0.75 的折减系数7.4.4.网架拼装和就位时的任何部位离支承柱及柱上的牛腿等突出部位或拔杆的净距离不得小于 100㎜7.4.5.拔杆、缆风绳、索具、地 锚、基础的选择起重滑轮组的穿法等应进行验算,必要时应进行试验检验7.4.6.起吊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总指挥 1 人,分指挥数人,作业人员应听从指挥,操作步调一致7.5.整体提升法7.5.1.应根据网架支座中心校正提升机安装位置7.5.2.网架支座设计标高相同时,各台提升装置吊挂横梁的顶面标高应一致;设计标高不相同时,各台提升装置吊挂横梁的顶面标高差和相应网架支座设计标高差应一致;其各点允许偏差应为 5mm。
7.5.3.各台提升装置同顺序号吊杆的长度应一致,允许偏差应为 5mm7.5.4.提升设备应按其额定负荷能力乘以折减系数使用,穿心式液压千斤顶取 0.5;电动螺杆升板机取 0.77.5.5.网架提升应同步7.5.6. 整体提升法的下部支承柱应进行验算7.6.顶升法7.6.1.顶升用的支承柱(或临时支架)的缀板间距应为千斤顶行程的整数倍,其标高允许偏差应为 5mm7.6.2.千斤顶应按其额定负荷能力乘以折减系数使用;丝杆千斤顶取0.6;液压千斤顶取 0.77.6.3.各顶升点的允许偏差为相邻顶升用的支承结构的 1/1000,且≯30mm;若一个顶升用的支承结构有≥2 个千斤顶时,则取千斤顶间距的 1/200,且≯ 10mm7.6.4.千斤顶或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柱轴线对准7.6.5.顶升前和过程中,网架支座中心对柱基轴线的水平允许偏移为柱截面短边尺寸的 1/50、柱高的 1/5007.6.6. 顶升用的支承柱或临时支承结构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