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种设备设施安全要求.doc
70页一 金属切削机床1 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其安全距离、刚度、强度及稳定性均应符合GB/T 8196、GB 23821的相关规定2 各种防止夹具、卡具和刀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应完好、有效3 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自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应灵敏、准确;附属装置应齐全4 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应符合本标准4.2.39的相关规定5 局部照明或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线路无老化,绝缘无破损6 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GB 5226.1的相关规定;电器箱、柜与线路应符合本标准42.38.4的规定,周边0.8m范围内无障碍物,柜门开启应灵活7 设备上未加防护罩的旋转部位的楔、销、键不应突出表面3mm,且无毛刺或棱角.8 每台设备应配备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9 除符合上述通用规定外,钻床、磨床、车床、插床、电火花加工机床、锯床、铣床、加工中心、数控机床等还应符合下列规定.91 钻床:钻头部位应有可靠的防护罩,周边应设置操作者能触及的急停按钮9.2 磨床:砂轮选用、安装、防护、调试等应符合GB 4674的相关规定,旋转时无明显跳动。
9.3 车床:加工棒料、圆管,且长度超过机床尾部时应设置防护罩(栏),当超过部分的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时,应设置有效的支撑架等防弯装置,并应加防护栏或挡板,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9.4 插床:限位开关应确保滑块在上、下极限位置准确停止,配重装置应合理牢固,且防护有效9.5 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应在70℃以上,且应采用浸入式加工方法,液位应与工作电流相匹配9.6 锯床:锯条外露部分应设置防护罩或采取安全距离进行隔离9.7 铣床:外露的旋转部位及运动滑枕的端部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不准在机床运行状态下对刀、调整或测量零件;工作台上不准摆放未固定的物品8 加工中心:加工区域周边应设置固定或可调式防护装置,换刀区域、工件进出的联锁装置或紧固装置应牢固、可靠,任何安全装置动作,均切断所有动力回路9.9 数控机床:加工区域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其活动门应与运动轴驱动电机联锁;调整刀具或零件时必须采用手动;访问程序数据或可编程功能必须由授权人执行,这些功能必须闭锁,可采用密码或钥匙开关二 冲、剪、压机械1 离合器动作应灵敏、可靠,且无连冲;刚性离合器的转键、键柄和直键无裂纹或无松动;牵引电磁铁触头无粘连,中间继电器触点应接触可靠,无连车现象。
2 制动器性能可靠,且与离合器联锁,并能确保制动器和离合器动作协调、准确3 急停装置应符合GB 16754的相关规定,大型冲压机械一般应设置在人手可迅速触及且不会产生误动作的部位.4 凡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的设备外露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其安全距离应符合GB 23821的相关规定5 外露在工作台外部的脚踏开关、脚踏杆均应设置合理、可靠的防护罩6 电气设备的绝缘、屏护、防护间距应符合GB 5226.1的相关规定;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应符合本标准439的相关规定7 压力机、封闭式冲压线及折弯机均应配置一种以上的安全保护装置,且可靠、有效多人操作的压力机应为每位操作者配备双手操作装置,其安装、使用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T 19671的相关规定8 压力机应配置模具调整或维修时使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栓等),该装置应与主传动电机或滑块行程的控制系统联锁.9 工业梯台应符合本标准4.2.23的规定,其开口处应与设备联锁10 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装置出料区应封闭,栅栏应牢固、可靠,栅栏门应与主机联锁三 起重机械1 安全管理和资料应满足以下要求:—-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选用的产品应与工况、环境相适应;—-产品合格证书、自检报告、安装资料等齐全; ——应注册登记,并按周期进行检验;——日常点检、定期自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等记录齐全。
2 金属结构件和轨道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无明显变形2 金属结构件的连接焊缝无明显焊接缺陷,螺栓和销轴等连接处无松动、无缺件、无损伤2.3 大车、小车轨道无松动3 钢丝绳的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应符合GB/T 5972的规定4 滑轮应转动灵活,其防护罩应完好;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的直径应匹配,其轮槽不均匀磨损不得大于3mm,轮槽壁厚磨损不得大于原壁厚的20%,轮槽底部直径磨损不得大于钢丝绳直径的50%,并不得有裂纹5 吊钩等取物装置5.1 无裂纹5.2 危险断面磨损量不得大于原尺寸的10%3 开口度不得超过原尺寸的15%5.4 扭转变形不得超过10°5.5 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不得产生塑性变形5.6 应设置防脱钩装置,且有效5.7 吊钩(含直柄吊钩尾部的退刀槽)、液态金属吊钩横梁的吊耳和板钩心轴、盛钢(铁)液体的吊包耳轴(含焊缝)、集装箱吊具转轴及搭钩等应定期进行无损探伤,探伤检查周期一般为6个月至12个月.6 制动器61 运行可靠,制动力矩调整合适6.2 液压制动器不得漏油3 吊运炽热金属液体、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发生溜钩可造成重大损失的起重机械,起升(下降)机构应装设两套制动器。
7 各类行程限位、重量限制器开关、联锁保护装置及其他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8 急停装置、缓冲器和终端止挡器等停车保护装置完好、可靠.8.1 急停装置不得自动复位,且装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部位8.2 便携式(含地面操作、遥控)按钮盘的控制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且功能齐全、有效无线遥控装置应由专人保管,非操作人员不得启动按钮8.3 便携式地面操作按钮盘的按钮自动复位(急停开关除外),控制电缆支承绳应完整有效.8.4 1t以上起重机械应加装重量限制器1t以下起重机械应加装防止电动葫芦脱轨的装置9 各种信号装置与照明设施应完好有效10 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应符合本标准439的相关规定电气装置应配备完好;防爆起重机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元件、照明器材等应符合防爆要求11 各类防护罩、盖完整可靠;工业梯台应符合本标准4.223的相关规定.12 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防雨罩、夹轨器或锚定装置应安全可靠;起升高度大于50m且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应安装风速仪13 安全标志与消防器材131 明显部位应标注额定起重量、检验合格证和设备编号等标识13.2 危险部位标志应齐全、清晰,并符合GB 2894的规定。
133 运动部件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关标准,室外高于30m的起重机械顶端或者两臂端应设置红色障碍灯13.4 司机室应确保视野清晰,并配有灭火器和绝缘地板,各操作装置标识完好、醒目13.5 司机室的固定连接应牢固可靠;露天作业的司机室应设置防风、防雨、防晒等装置,高温、铸造作业的司机室应密封并加装空调14 吊索具14.1 自制吊索具的设计、制作、检验等技术资料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有质量保证措施,并报本企业主管部门审批2 购置吊具与索具应是具备安全认可资质厂家的合格产品.14.3 使用单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日常保养、维修、检查和检验,吊具与索具应定置摆放,且有明显的载荷标识;所有资料应存档.15 铁路起重机、高空作业车、升降机等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有轨巷道堆垛起重机的限速防坠、过载保护、松绳保护、货叉伸缩行程限位器等专项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应符合JB 5319.2的相关规定四 电梯1安全管理和资料应满足以下要求:——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保养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产品合格证书、自检报告、安装资料等齐全; ——应注册登记,并按周期进行检验,轿厢内粘贴检验合格证。
2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限位器、报警装置以及门的联锁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应完整,且灵敏可靠3 曳引机应工作正常,油量适当,曳引绳与补偿绳断丝数、腐蚀磨损量、变形量、使用长度和固定状态应符合GB 7588的相关规定,制动器应运行可靠.4 轿厢结构牢固可靠、运行平稳,轿门关闭时无撞击,轿厢内应设有与外界联系的通讯设施和应急照明设施,轿厢门开启灵敏,防夹人的安全装置完好有效,间隙符合要求5 PE线应连接可靠,线径截面及安装方式应符合本标准4.2.39的相关规定.电气部分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GB 7588的相关规定6 机房61 机房内应通风、屏护良好,且清洁、无杂物;并应配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固定照明和电源插座2 房门应上锁,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的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63 控制柜(屏)的前面和需要检查、修理等人员操作的部件前面应留有不小于06m×0.5m的空间;曳引机、限速器等旋转部位应安装防护罩.64 对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电梯,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对额定速度大于2.5m/s的电梯,运行中的钢丝绳与楼板不应有摩擦的可能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有高50mm以上的台阶.6.5 机房中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电源开关,并有易于识别(应与曳引机和控制柜相对应)的标志。
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迅速开启或关闭7 升降机出入门及井巷口的防护栏应与动力回路联锁,且完好、可靠五 厂内机动车辆(含工程机械)1 安全管理和资料应满足以下要求:——产品合格证书、自检报告等资料齐全; ——应注册登记,并按周期进行检验;--日常点检、定期自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等记录齐全2 车身整洁,所有部件及防护装置应齐全、完整.3 动力系统应运转平稳,无异常声音;点火、燃料、润滑、冷却系统性能应良好;连接管道应无漏水、漏油.4 电气系统应完好;大灯、转向、制动灯应完好并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罩;电器仪表应配置齐全,性能可靠;喇叭应灵敏,音量适中;连接电气线路应无漏电5 传动系统应运转平稳,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变速器的自锁、互锁应可靠,且不跳档、不乱档6 行驶系统应连接紧固,车架和前后桥不应变形或产生裂纹;轮胎磨损不应超过标准规定的磨损量,且胎面无损伤7 转向机构应轻便灵活可靠,行驶中不应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等.8 制动系统应安全可靠,无跑偏现象,制动距离满足安全行驶的要求;电瓶车的制动联锁装置应齐全、可靠,制动时联锁开关应切断行车电源六 风动工具1 砂轮的装夹应牢靠,无松动;卡盘与砂轮的接触面应平整、均匀,压紧螺母或螺栓无滑扣,且有防松措施。
2 使用风动工具应配备完好无损的风罩和防护罩,并严禁拆卸3 开关和进气阀应灵活可靠,密封良好,并能准确控制正反转和停止,关闭后不允许漏气4 各种形式的防松脱装置应完好,可靠.5 输气管道及软管不应泄漏、老化或腐蚀.七 砂轮机1 安装地点1.1 单台设备可安装在人员较少的地方,且在靠近人员方向设置防护网;多台设备应安装在专用的砂轮机房内1.2 有腐蚀性气体,易燃易爆场所以及精密机床的上风侧不应安装砂轮机1.3 确保操作者在砂轮两侧有足够的作业空间2 砂轮机防护罩的强度、开口角度及与砂轮之间的间隙应符合GB 4674的相关规定3 挡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与砂轮圆周表面的间隙应小于或等于6mm4 砂轮应无裂纹、无破损;禁止使用受潮、受冻、超过使用期的砂轮5 托架应有足够的面积和强度,并安装牢固,托架应根据砂轮磨损及时调整,其与砂轮的间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