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贸易学:第五章 GATT与WTO.ppt
36页5.1 GATT概述5.1.1 GATT5.1.1 GATT产生的历史背景及过程产生的历史背景及过程 1.经济危机导致各工业国的经济下降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这次危机使得资本主义各主要国家的经济受到严重打击5.1.1 GATT产生的历史背景及过程 2.贸易保护主义的恶果引起各国的反思二战期间,各国以邻为壑,高筑关税,到1948年,发达国家的工业品关税税率已达40%,限制了贸易的发展人们认识到阻止战争的最好的办法是实行自由贸易5.1.1 GATT产生的历史背景及过程 3.各国迫切希望发展经济u二战后,无论是战胜国还是战败国都面临着缓和国际、国内矛盾,发展经济的任务u1947年10月,审议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u在两次日内瓦会议期间,美国邀请了23个国家的代表举行了关税减让和多边谈判,并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0月3日又签署了《关于协定临时适用协定书》,决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于1948年1月1日起生效于是,关贸总协定(GATT)产生了 5.1.2 GATT的宗旨和职能1.GATT的宗旨“缔约各国政府在处理它们的贸易和经济事务的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希望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导致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5.1.2 GATT的宗旨和职能2.GATT的职能u谈判职能u制定贸易规则职能u协调和解决贸易争端职能5.1.2 GATT的组织机构 最高权力机构是缔约国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在两会期间,由理事会负责处理日常和紧急事务理事会下设各种委员会,如国际收支委员会、关税减让委员会、补贴和反补贴委员会、反倾销委员会、进口许可证手续委员会、海关估价委员会、技术贸易委员会、政府采购委员会、民用航空交易委员会等GATT常设机构是秘书处,秘书处负责上述各项会议的准备、记录和报告的编写工作,负责进行GATT需要的各项调查,并负责与各缔约国联络5.1.4 GATT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1.主要内容(1)序言部分内容包括:发起国23个(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总协定的宗旨及其实现手段——削减关税;申明各方代表经过谈判达成如下协议,指明GATT是政府行为,区别于非官方文件5.1.4 GATT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2)正文第一部分,包括1~2条,最惠国待遇和减让表是核心部分第二部分,包括3~23条,主要包括国民待遇、过境自由、反倾销、反补贴、海关估价、原产地标记、一般例外外汇安排、补贴等具体原则和内容。
第三部分,包括24~35条,主要包括适用的领土范围、有关过境贸易、关税联盟和自由贸易区的规定、缔约国联合行动的规定、有关决策原则的规定、加入和退出的规定等内容第四部分,36~38条,主要是对经济落后国家优惠的规定 5.1.4 GATT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3)附件和暂时适用议定书附件主要是对条款做出一些解释、说明和补充暂时议定书主要规定了各缔约国应全面实施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并在各国现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第二部分在第8轮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GATT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协定称为《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5.1.4 GATT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原则2.基本原则u非歧视原则u最惠国待遇条款u国民待遇条款u关税保护与关税减让原则u透明度原则u磋商调节原则u其他原则u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u禁止倾销和限制出口补贴的公平贸易原则u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待遇原则5.1.5 GATT谈判概况1.第1轮多边贸易谈判1947年4月至10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中国参加了此轮谈判通过谈判,共达成123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涉及关税减让商品45000项,使占资本主义国家进口值54%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
5.1.5 GATT谈判概况2.第2轮多边贸易谈判•1949年4月至10月在法国安纳西举行,中国参加了此轮谈判•通过谈判,共达成147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涉及关税减让商品5000项,使应征关税进口值5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3.第3轮多边贸易谈判•1950年9月至1951年4月在英国的托尔基举行•通过谈判,共达成150项双边关税减让协议,涉及关税减让商品8700项,使应征关税进口值11.7%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6%5.1.5 GATT谈判概况4.第4轮多边贸易谈判1956年1月至6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通过谈判,涉及关税减让商品3000项,使应征关税进口值1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15%5.第5轮多边贸易谈判§1960年9月至1961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通过谈判,涉及关税减让商品4400项,使应征关税进口值20%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0%§由于此次谈判是美国副国务卿狄龙发起的,所以也叫“狄龙回合”5.1.5 GATT谈判概况6.第6轮多边贸易谈判1964年5月至1967年6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通过谈判,涉及关税减让商品60000项,使工业品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降低35%,影响了400亿美元的进口额。
此次谈判还通过了第一个《国际反倾销法》,也叫“肯尼迪回合”5.1.5 GATT谈判概况7.第7轮多边贸易谈判1973年9月至1979年4月举行又叫“东京回合或“尼克松回合”通过谈判,涉及关税减让商品27000项,价值达3000亿美元贸易额关税进一步下降,美国的关税平均下降30%~35%此次谈判还涉及降低非关税壁垒议题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普遍优惠制(GeneralizedSystemPreferences,GSP)简称普惠制,它是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发展中国家通过长期的斗争,在1968年通过建立普惠制决议之后取得的所谓普遍的,是指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非歧视性是指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无歧视地、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的待遇非互惠是指发达国家应单方面向发展中国家做出特别的关税减让,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给予同等待遇普惠制的给惠国通过普惠制方案来执行的这些方案的具体规定如下:1)对受惠国或地区的限制2)对受惠商品范围的规定。
3)对受惠商品减税幅度的规定4)对给惠国的保护措施规定 (1) 免责条款即当受惠商品进口量增加对本国生产者造成或即将造成重大损害时,给惠国保留完全或部分取消关税优惠待遇的权利 (2) 预定限额对给惠商品预先规定限额,超过限额的进口不予享受 (3) 竞争需要标准对来自受惠国的某种进口商品如超过当年所规定的竞争需要限额或该类产品美国进口量的50%,则取消下年度的该种商品的关税优惠待遇 (4) 毕业条款当某个受惠国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竞争力时,给惠国将取消该受惠国该项产品乃至全部产品享受优惠的资格 5)对原产地的规定①原产地标准分为完全原产品和含有进口成分的原产品两类②直接运输规则指原产品必须从出口受惠国直接运至进口给惠国,避免途中经过第三国时可能进行的任何再加工或换包③书面证明原产地原则的目的是确保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利用普惠制扩大出口,防止非受惠国的产品利用普惠制的优惠扰乱普惠制下的贸易秩序原产地证书一般由商检局签发5.1.5 GATT谈判概况8.第8轮多边贸易谈判1986年9月15日至1993年12月15日在乌拉圭首都埃斯特角举行,称为“乌拉圭回合”。
将GATT规则扩大到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成立世界贸易组织5.1.6 GATT的局限性总协定的有些规则缺乏法律约束,也无必要的检查和监督手段总协定中存在着“灰色区域”,致使许多规则难以很好地落实总协定的条款中对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带有歧视色彩总协定解决争端的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强制性允许纺织品配额和农产品补贴长期存在,损害了总协定的自由贸易原则5.2 WT0概述5.2.1 5.2.1 世界贸易组织产生的背景世界贸易组织产生的背景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简称WTO),是根据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而建立的正式国际经济组织它的前身是GATTGATT由于它的法律地位、职能范围、管辖内容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局限性,使它越来越不适应国际贸易形势的发展1995年1月1日,WTO正式生效为实现顺利过渡,1995年GATT与WTO共存一年5.2.2《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原则《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由序言、条款和附件组成主要规定了WTO的宗旨和目标、职能、组织机构和法律地位等内容各成员方在发展贸易和经济时,应力求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扩大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保护和维持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做出积极的努力,保证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建立开放的、有活力的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福利进步。
宗旨5.2.2《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原则1.宗旨和目标产生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系来巩固关贸总协定以往为贸易自由化所作的努力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目标5.2.2《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原则2.职能管理监督职能谈判职能解决贸易争端职能监督和审议职能协调职能5.2.2《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原则3.组织机构和法律地位WTO不同于GATT,它是一个世界性的法人组织,有一整套的组织机构总理事会部长会议理事会部长会议是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是履行WTO的职能并为此采取必要的行动总理事会是部长会议下设机构总理事会下设争端解决机构、贸易政策机制、评审机制及其他附属机构理事会是总理事会附属机构,包括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和知识产权理事会5.2.2《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原则5.2.3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1.非歧视原则非歧视原则,如果缔约一方对另一方不采用对任何其他缔约方所同样不适用的限制或禁止,以及如果缔约一方对另一方根据条约规定的某种理由采用某种限制或禁止,而这种限制或禁止同样适用于其他所有缔约方,而不仅仅针对某特定的缔约方实行。
成员方在实施某种优惠或限制措施时,不得对其他成员方采取歧视待遇这一原则主要通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予以体现 最惠国待遇原则,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的给予其他各成员方具有自动性、同一性、相互性、普遍性的特点国民待遇原则,指根据条约,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产品、投资、船舶和税收等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的自然人、法人、产品、投资、船舶和税收等方面的同等待遇目的是使进口品与本国产品在本国市场上享受同等待遇 2.关税保护原则肯定关税保护是合法手段,禁止、取消或限制各种非关税壁垒,同时要求在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削减各缔约方关税3.透明度原则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没有公布的措施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目的是防止缔约方之间进行不公开的贸易,造成歧视性的存在4.公平贸易原则缔约方之间进行的国际贸易交往中,不得采取不正当的贸易手段进行国际贸易竞争或扭曲国际贸易竞争,尤其是不应以倾销或补贴方式出口商品 5.互惠贸易原则缔约方在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关税减让,相互给予特权、利益和豁免,对等地向其他成员方开放本国市场,以获得本国产品或服务进入其他成员方市场的机会。
6.市场准入原则缔约方通过实施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对其缔约方参与本国市场竞争的宏观掌握和控制要适度市场准入原则要求各成员方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期限内对其他成员方的货物、服务与资本逐步开放国内市场,并不断加大开放程度7.公平解决争端原则缔约方一旦出现国际贸易争端,应通过公正、客观、平等和友好的方式是有关贸易争端得到妥善解决规定了磋商调解和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和办法 8.例外原则这些例外原则主要有基本原则的例外、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免责规定等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自由贸易原则的例外、一般例外、安全例外、国际收支平衡例外、幼稚工业保护的例外、有关承诺的修改和撤回、紧急行动例外、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优惠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