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职工下岗后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docx
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女职工下岗后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一、女职工下岗后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女职工享受产假的待遇是对女职工实施特殊劳动养护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手段》第5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国有企业富裕职工安置规定》第8条规定:企业可以对职工实行有限期的放假,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孕期或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诉,企业可以赋予不超过两年的假期,放假期间发给生活费,假期内含产假的,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不管是在岗职工还是富裕人员、下岗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都是一致的 二、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碎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片面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养分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世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三)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养分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三、职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缺乏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理由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筹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养分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养分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加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筹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加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筹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根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筹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筹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