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配筋率的计算是采用全高度还是有效高度的讨论.doc
3页钢筋,螺纹钢,钢材 盘螺,盘条有关配筋率的计算是采用全高度还是有效高度的讨论众所周知配筋率是影响构件受力特征的一个参数,控制配筋率可以控制结构构件的破坏形态,不发生超筋破坏和少筋破坏,配筋率又是反映经济效果的主要指标控制最小配筋率是防止构件发生少筋破坏,少筋破坏是脆性破坏,设计时应当避免规范上说配筋率是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拉或压)钢筋的面积与构件的有效面积之比(轴心受压构件为全截面的面积) 受拉钢筋配筋率、受压钢筋配筋率分别计算钢筋混凝土构件最小配筋率如下: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 0.6%;一侧纵向钢筋 0.2%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筋 0.2%计算公式:ρ=A(s)/A 此处括号内实为角标,,下同式中:A(s)为受拉或受压区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A 根据受力性质不同而含义不同,分别为:1. 受压构件的全部纵筋和一侧纵向钢筋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计算中,A 取构件的全截面面积;2. 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计算中,A 取构件的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b'(f)-b)h'f 后的截面面积最小配筋率是指,当梁的配筋率 ρ 很小,梁拉区开裂后,钢筋应力趋近于屈服强度,这时的配筋率称为最小配筋率 ρ(min) 。
最小配筋率是根据构件截面的极限抗弯承载力M(u)与使混凝土构件受拉区正好开裂的弯矩 M(cr)相等的原则确定最小配筋率取0.2%和 0.45f(t)/f(y)二者中的较大值!最大配筋率 ρ (max)=ξ(b)f(c)/f(y),结构设计的时候要满足最大配筋率的要求,当构件配筋超过最大配筋率时塑性变小,不利于抗震那么在配筋率的计算时,是采用全高度还是有效高度呢?这一点我其实一直很迷茫,因为相差不了多少,也就没多在意,但从经济角度考虑,还是需要搞清楚的,所以请大家讨论讨论请大家畅说欲言吧,谢谢!钢筋,螺纹钢,钢材 盘螺,盘条楼层一:对于以上案例的问题,我认为计算结构最小配筋率时,是采用梁(板)高 h,而不是有效高度 h0; 根据实配或计算钢筋反算配筋率时,是采用有效高度 h0, 请注意砼规范 9.5.1 条(该条是强制性条文,不得违反)中的注释 3.楼层二:计算配筋率和构造配筋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应混淆概念方面请看规范条文说明及相关资料,或搜索专栏内话题 计算构件时,对于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构件,既要满足最大配筋率――注意,此时是指计算配筋率,用的是有效高度,又要满足构造配筋率即最小配筋率,此时用的是截面高度。
这是上限和下限楼层三:配筋率取用的究竟是 ho,还是 h?东南大学等出的教科书上是 ho,是不是出的太早的原因(以前一直强调为 ho,其实旧规范也没说,是教科书上这样教的!)? 现在的很多新规范的配套书(注册用书,使用指南等)取用 h 了,按规范 9.5.1 条,应是 h 楼层四:大家可以参考东南大学蓝宗建教授(规范编制组成员)所著《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新编《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学习和应用指南)中 P53 所阐述的内容.还有东南大学等出的正式教科书,就它们用 ho,其它的新的参考书,包括吴德安的《混凝土结构设计手册》 ,新鲜出炉的一级注册的资料等,都用 h! 奇怪的是,p53 页还强调了应用 ho!不过,也许它沿用的是老概念呢(急于出版?)!楼层五:我看到过三种版本 (1)本科阶段用的三校(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合编的,他们在 计算所有配筋率都用得 h0 (2)一种清华大学的老师们译的书,里面都用的事 h,可能是外国规范这样用的 3)考注结使用的书,强调了计算配筋率用 h0,计算最小配筋率用 h我觉得如果是考试(注结)就用(3)的,做设计保险起见用(1)的。
钢筋,螺纹钢,钢材 盘螺,盘条最终小结,经过大家的讨论,我现在已经比较清楚了,应该是这样:0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中有关配筋率计算等问题02.1、规范 GB50010-2002 中第 11.3.1 条和第 11.3.6 条中的配筋率 2.5%和 2%,均应按截面有效高度 ho 计算03.2、公式(11.3.1-1) 、 (11.3.1-2)及公式(7.2.1-3)中的受压区高度 x 宜按实际配置的受拉钢筋截面面积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