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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重役”体制的形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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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代“重役”体制的形成 以白粮解运为例胡铁球来源:《社会科学》2012年6期内容提要:明代白粮解运,开始为粮长督率运夫解运,后变为粮长自雇船只 和人夫解运,再变为官府督催粮长解运一般來说,以“区”佥点粮长,每名输 纳白粮数冃较大;以“里”佥点粮长,其输纳白粮数目较小白粮解运正米1 石所需费用,宣德为3石左右,成化为3-4石;正德、嘉靖时为4-5石;到万历 时以5-6石为常,明末飙升到8-10石北运白粮之重役的形成,核心原因是粮 长在解运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有“官辖”,处处受官吏节制,使费繁多由此可 见,政府对民间组织的管辖环节不宜过多,否则弊端重重关键词:重役门粮粮长官辖作者简介:胡铁球,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白粮分北京和南京两个系统,北运白粮系指由江南苏州、常州、松江、嘉兴、 湖州五府中的24县1州①解运到京师供应库、光禄寺、酒醋面局、宗人府及百 官俸禄的税粮,每年额派21万余石②其品种包括口熟细米、白熟粳米、白熟 糯米等优质米种,因是供应六宫及百官消费,故对米质的要求菲常高,明代规定 漕粮、边粮等各类税粮交纳须干圆洁净,而对口粮则是“每粒拣选,务在粮精纯”, 易方其初收Z时,乡民选取一色好稻,舂碾成米,筛簸择好者取Z,其不好若 退之,劳费民力颇多。

      ④故当时官方折算,白粮与普通米相差极为悬殊,金花 银的折算是银一两折米四石,而光禄寺糯米则为“每石折银一两一钱”⑤不仅 如此,白粮解纳Z费,冠诸种税米解纳Z最,故五府府志及其各县县志都异口同 声宣称,充白粮解役者必破家,这种情形自成化以來不断加重,到嘉靖时,史称:“嘉靖十年以前,民运尚有保全Z家,至嘉靖十年以后,凡充是役,未有不破家 者”⑥此类论述比比皆是,到万历以后,便愈演愈烈,终明一代,此役一直是 个梦魇白粮输纳是明代赋税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在各类论著中涉及的不计其数,但 专文论之者,据笔者所知,国内仅有鲍彦邦先生的《明代白粮解运的方式与危害》 一文,该文主要论述了白粮的來源、用途与特点;白粮解运的组织方式及其危害 ⑦本文亦在前辈研究基础Z上,重点探讨口粮解运的具体负担及其产生的原因, 尤其是制度因索一、白粮解运的制度、数量、费用和贴费1、白粮解运制度的变革北运白粮的解运,有一个从“民运”向“官督民运”的转变历程,这个历程 使得白粮解运负担愈来愈重从明初的粮长制度来看,其解运方式一直是粮长率运夫解运,其中运夫自备 盘缠,自雇船只和车辆,而粮长仅是解运中的召集和领导人,其职责是交纳赋税 然后由粮长代替负责赔偿,也就是说粮长是最终负责人。

      如洪武十九年,《大诰 续编》言:“催粮之时,其纳户人等,粮少者,或百户,或十户,或三五户,自 备盘缠,水觅肛只,旱觅车辆,于中议让几人总领,跟随粮长赴合该仓分交纳, 就乡里加三起程”⑧宣德元年,周幹曾指责粮长“以平斗正数付于小民运赴京 仓输纳,缘(沿)途费用所存无几,及其不完,着令赔纳,至有广身破产者,连年 逋负”⑨成化间,王恕言苏松常三府输纳白粮,“约用运夫二万有余,口备衣 粮盘费,乂不可以数计”⑩因运夫过多,故成化六年规定:“白粮米系官造船 只,每船佥拨纳户五六名,多不过十名领驾来京” (ll)o《武进县志》载:“国 初有囤户以征收,有运夫以转输,一乡之中遍役数十人,以为累也 (12)粮长督率运夫解运的制度,一直推行到成化末年到成化二十二年时,松江 知府樊榮认为周忱改革斤的一个觅大弊端是“运夫耗折称贷积累”,于是采取了 “革民夫,俾粮长专运,而宽其纲用以优Z”(13)的变革这个变革的H的是解 救运夫,把原来运夫的责任全部推到粮长一人身上,于是粮长无权带领运夫解运, 而只能独口雇船雇夫,整个解运过程皆由其一人负责,虽然樊瑩说“宽其纲用”, 但实际上政府拨给粮长的雇船等费总是大大少于实际费用。

      经过这个改革,不仅 剥夺了粮长统率运夫Z权,而且加垂了粮长的责任和负担,是把“危害”转移的 一种变革方式,而没有追究造成“运夫”破产的深层体制问题与此同时,明政府还不断强化对粮长的监管,结果粮长在解运环节完全失去 了口主权,监管之官越设越多正统之时仅有沿河各官催督粮长仃4),到嘉靖时 增设償运郎中催償粮长(15),至降庆又添设总部、协部之官以催督监管粮长(16), 到万历时,政府拨给粮长的贴费,也受到官员的控制,如万历九年议准:“应得 水脚,当官议定,先给一半,其余印封,船过徐州,总部官验给并”(17)至万 之官和押役廐长、押幫役以及扛头等官、吏、役等各色人员(18) o A每官之下, 又有胥吏衙役,如松江府“北运总部府佐官长夫一十名,每名银十二两,共该银 一百二十两”(19)这种庞大的官吏队伍,处处掣肘粮长,处处勒索粮长,粮长 安能领足贴费从中也可看出,北运白粮与其说是民运,不如说官督民运,是典 型的半官半民性质,与明初之民运已经大相径庭了到明末之时,许多官员认识 到白粮解运真止弊端在于官吏监管粮长环节过多,故有官运代替民运之举,但实 际运作还是官督民运,史称:“运役之裁,自崇祯十四年始,然改北运为官运, 而以收催充之,虽无北运之名,仍有北运之实,民困犹未息也”(20)。

      另外,自明中后期,白粮起运方式,原则上是以州县为单位,自结为一帮, 史称一县“凡民运船只,自为一帮”(21)乂每帮阿出“批头”或称“批首”二 人或一人领队,起船输纳京师,史称:“宜兴县白粮解户共五十三名,旧例必于 五十三名中,阿出二名,谓之批头自开帮后,承管沿途衙门投批挂号之事”(22) 在一帮中,各县乂设有若干差役“督押”粮长如崇祯元年,归安县、乌程县、 崇徳县、徳清县共欠各类白粮2399. 3石,“各属所欠门粮,计米征银,查验明 门,眼同各该批首收领,责令各该差役徐惠、李文、谈龙、方亮、沈忠、尹和等, 于本年八月初九等日前后起行,督押齐解进京买米完纳”乂言:“崇徳县解户 沈庭珍、许金锡、范道金并旧保识齐禄,见在追比,计H可完但乌程县批首蒋 允吕,解户李吴、许相等通不赴比及时拘该县原押差役徐惠、谈龙等,亦无其 人23)据此史料,一帮中由批头、押役、粮长等人构成,且当该帮有亏欠时, “批首”亦要负责整个县的追讨及赔补责任,故佥为批首(批头),其基本上是死 路一条,茅元仪言:“(白粮粮长)加Z乡民愚拙,或畏惮远行而包Z积年解役, 即身抵京师而不能出歇家揽头Z手兼Z—解不完,总批难缴,故一佥批头,即 数万之家,无不立破”(24)。

      总乙 明代白粮解运,开始为粮氏督率运夫解运,后变为粮长自雇船只和人 夫解运,再变为官府督催粮长解运,最后变为官运,这时离明亡仅有三年,且推 行得并不彻底2、每名粮长所解白粮之数宣徳以前,江南地区的粮长制度运行方式基木一致,都是以区为单位佥派, 但口周忱、韩雍改革后,上述五府佥派白粮粮长及起运方式,各口经历了不断变 革,其中苏州、松江、常州演变方式基木上一致,都是按区佥派粮长,而嘉兴、 湖州则自万历九年“均田均役法”推行后,走上以里为单位佥派粮长之路,粮里 开始混一(25)曲于齐府Z间佥派粮长方式各异,故每名粮长额派门粮数量有较 大的羌异,但就佥派流程来看,嘉兴、湖州、苏州三府都是根据齐州县额派口粮 总数,来确定“船”、“篷”、“批”之数,再根据“船”、“篷”、“批”之 数来确定粮长数,所谓“篷”、“批”皆是“船”的另称如嘉兴府海盐县,万 历初年,额派白粮4349.524石(26),分为十篷(船),每篷佥粮长2人(27),平 均每个粮长输白粮217.5石左右,平均每篷435石左右至万历四十二年,海盐 “北口十蓬,每篷正米四百五十七石五斗四升零,正副解二名” (28),这说明海 盐额派白粮增至4575. 4石,“每篷”增至457. 54石,平均每个粮长输口粮228. 77 石。

      其后史书都言海盐白粮仅4000石,每篷400石,每粮长输纳白粮200石, 如“(白粮粮长)惟东南五郡有之,吾邑(海盐县)粮仅四千,船止十蓬,而人家巨 室立破,於是役者不知凡几矣”(29)光绪《海盐县志》言:“海盐白粮四千, 分为十篷,充是役者率破家30)这大概是中国文人喜欢说概数的结果乂如 万历间,嘉兴府秀水县额派口粮约6725石,又“本县口粮分为十四篷装运”(31)约240石左右,每篷480石左右湖州府德清县约额派白粮4061石,分为8批(船),佥粮长16人,每批2 人(33),每人平均253.81石,每批507. 63石嘉靖年间,苏州吴江县,共解运白粮约10182石(34),其“北京总部二十名”, “总部”即白粮长Z另称(35),平均每名解运白粮约510石左右苏州太仓州, 额派白粮10851石,分为20批,每批佥粮长1人,每批约542石(36)松江府,万历时期,年额派白粮粮长56名(37),而其每年所派白粮基本上 在5万石上下波动(38),则平均每名粮长输纳白粮亦在900石上下波动,应是每 名粮长管船两只,负担最为沉重但后来似有不断增设粮长Z数,侮名粮长领运 Z数在缩小,如上海县,在万历时,每年额编粮长18名,到明末清初Z时,据 叶梦珠记载,上海“北运每年二十三名,俱领漕米,春办上白粳糯米一万三千余 石(此数据与明代相差较人——笔者注),雇船起运,至京交与光禄寺禄米、供用 诸仓,必签点极富大户充之”(39)。

      据此,上海每名粮长领运白粮数在600石左 右上述史料符合隆庆以来口运民船每船装载白粮400-500石的记载(40)国 名粮长输纳的数冃有别,一般来说以“区”佥点粮长,每名输纳白粮数冃较大, 基本上是粮长1人管船1艘或2艘,而以“里”佥点粮长,其输纳白粮数目较小, 一般是粮长2人管船1艘,负担比以区为单位佥点的要轻一半3、输纳白粮1石所需的费用白粮解运于京,自成化以来,所需费用有逐渐增多的趋势宣徳四年,浙江 运赴北京、通州之粮,“凡费三石可致一石”⑷)《明史》载,宣徳的漕运“率 三石致一石”(42)成化间,王恕称五府起运两京白粮,“每石连加耗脚价盘用, 有用糙米四石三斗二升者,有用糙米三石三升者,有用糙米二石七斗者”,这还 不包括进仓等费用(43)正德三年,马言:“江南之民最苦粮长,白粮输内府一 石,率费四、五石” (44) o嘉靖初年,南京礼部尚书等诸官“开称内府白粮,计 船脚耗,必用三、四石方完得正粮一石”(45)至万历以后,《武进县志》言: “以民运者曰'白粮',内官、供用、光禄及泾景福三府之入是也,儿五石而致 一石”(46)《吴江县志》言:“(白粮解运)大率费米六石有余,始完正米一石。

      "(47) 万历间,给事中侯先春则言:“苏、松、常、嘉、湖五郡又半东南,乃民运 白粮二十余万石……八石始当一石,则此二十余万石,实为一百六十余万石矣”(48) 明崇祯十三年,给事中张元始疏陈白粮苦弊,言:“门粮每正米一石加耗 五升,车脚银一•两,未尝有亏百姓也二十年前,粮解一名费银不过二百两,近 年每费至一千五百两”(49)上述关于白粮解运正米1石所需费用,大约宣德时为3石左右,至成化时已 经升至3-4石;正德、嘉靖时,已升至4-5石;到万历时以5-6石为常,甚至有 的飙升到8石至崇祯时,粮解一名费银1500两,己经骇人听闻了总之,明 代口粮解运费用不断增加,与监管粮长Z官愈设愈多如影相随,而万历时期费用 陡增,应与粮长需到官府手中领取贴费息息相关,这些费用还不包括漂没、抢劫 等非常事件所用费用,如万历间松江府有个叫宋宪的解户,因“半遭沉溺,半为 歇家侵渔”,最后竞“负官税几二千金” (50) o若是全部漂没,其费当不知几何? 而顾公燮言明末解运白粮:“向例白粮二十万石,责Z苏松嘉湖,而他郡不与焉 其京仓耗羡铺垫名色,吏胥需索诸费,人率十六釜而至一石岁溢月增,竟至十(51)这个费用大得儿乎让人难以置信。

      4、输纳白粮1石的政府贴费据笔者所查,民运漕粮的贴费制度始于周忱改革,当时执行此种制度时似乎 十分灵活,史称:“酌量斗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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