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升降机安拆合同.doc
6页施工升降机安拆合同订立合同双方:受托方: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机械设备 安装、拆卸施工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 工程名称:二、 工程地址:三、 工作内容: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等工作包安全、包安装、拆除、并包括 协调好拆除时汽车吊停在马路上造成的周边居民骚扰和巡警事项、设备进出场运 输、加节、附墙预埋铁安放、安装附墙、建委检测、机械维修保养等等四、取费标准及付款时间4. 1暂定合同总价为含税价:¥56000元,分包开具增值税率为3%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给总包,其中合同价款54368.93元,含税额1631.07元4.2本合同单价为|古I定单价,不可调,属闭口包干性质(设计、供应、安装、工期、质量、测试、利润、安全、施工管理费、综合费率、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赶工费、物价上涨、投标书运输、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合同价款详见4.3合同价款:如招标图和实际施工图出入较大,按正式施工图编制预算, 签订补充合同调整合同造价,工程量按竣工图计算,材质不同处应分开材质计算。
4. 4若发生工程变更,该清单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相应价格变更合同价款;该清单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该清单没 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分包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总包认可后 执行4. 5自双方确定变更后并图纸确认28天内,分包应向甲方、总包和监理工程 师提出工程价款增减变更报告,经总包、甲方和监理工程确认后作为调整合同价 款的依据,随进度款支付若分包未在双方确定工程变更后28天内向甲方和监 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4.6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所用材料按合同所附工程报价分析表中的材料 品牌为准,未经总包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由于分包设计考虑不周增加的工程量不 属总包变更,总价不予调整4・7、每台安拆高度140米,安拆费为人民币(含税)(下同)28000元/台, 附墙垃道,若超出一道,追加装拆费 元/道,以此类推;4.8、 安装汽吊为血吨,拆卸汽吊为 吨,费用合计为56000元由乙方负责承担,如有变动增加,汽吊费按实际结算,由甲方另行支付4.9、 设备基础预埋费用4.9.1、以上合计,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费用,设备安装结束并经检测合格后十 口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施工费,每台10000元,设备拆卸结束出场前付清剩余的 施工费用。
五、双方履行的权利和义务1、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 规定、规范、条例乙方应同时遵守甲方项目部的各规章制度2、 预埋件穿墙螺丝(配平垫、螺母)由乙方自行采购,预埋件和预留孔布置, 由乙方自行负责3、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特点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急预案提供企业 资质证书、安装人员的资质证书、安装生产许可证、安装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单 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证、安全监督员证(即企业三类人员ABC证书)安装人 员、吊装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特殊工作操作证、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甲方需 对以上各项进行审批、核实,发现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审批4、 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规范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违章、违规或不按方 案施工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 乙方在安、拆作业时,其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要与本合同条 款中第3条乙方提供的人员名单相符合)必须到达施工现场上述人员如有变更, 乙方应提交书面通知给甲方,甲方有权进行人员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 其停工并处罚,由此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6、 机械设备安装(包括加节、安装)作业完成后,乙方必须自行组织验收, 并按有关规定对设备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试、试验,并要有书而记录。
7、 乙方应对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安装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 期的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修)保养、调试,并要有记录,其产生的费用由乙 方负责操作人员要做好H常的点检维护工作,也要做好相关记录甲方有权检 查监督维修保养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必须每月提供一次给项R部资料员以备上 级部门检查8、 乙方应对机械设备的使用完好率负责,发生故障应及吋组织抢修并保证在 2小时之内修复完毕并能正常使用维修人工费和材料费用己包含总价内9、 甲方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限令乙方整改,乙方应保证在 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停机整改,因停机整改造 成甲方施工生产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10、 由于乙方违规、违章指挥、操作或因设备保养不善而引起的安全生产事 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1、 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六、 违约责任: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经济合 同法》相关条款处理;若甲方延迟支付施工费用的,按拖欠施工费金额的每日千 分之三计费,作为赔偿乙方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七、 争议解决方式:其他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乙方均可向甲方公司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双方在签订合同吋,同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九、 木合同中甲方工地指定 (联系: ),乙方指定现场负责人 (联系: )为本合同的履约代理人十、乙方在设备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十一、财务条款1、分包工程施工完工,根据工程质量向甲方、总包提交工程进度单 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总包,在项目部由施工员与项目经理确认实 际完工工作量,待甲方审核并办理相应手续确认后进行以下付款1) 本分包单位合同签订月结的方式支付合同金额;(2) 分包应在每次结算前交付总包相应金额的与合同内容一致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税率为3%o如总包在规定的付款日期未收到 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财务有权暂停付款,直至分包提供时为 止3) 总包一般以网银支付款项,但若总包以支票形式付款的,该支票应以“ ”为收票人,并在其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分包指定 (身份证号码: )为该支票的领取人4) 分包开就的发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分包提供开具的 发票不符合规定或总包不能抵扣,分包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 责任5) 如果发生退货、折让等行为,分包有积极配合总包提供证明和 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的义务;无论是总包还是分包原因,发生其它需 要分包配合总包办理涉税事项的事宜,分包有积极配合总包的义务。
6) 建设单位逾期向总包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总包向 分包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的期限相应顺延,总包不承担违约 责任,分包不得向总包索赔十二、其他: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 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钱款结清后自动终止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