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法考主观题试题(回忆版).docx
17页2022年法考主观题试题(回忆版) 一、理论法(此题38分) 【案情】 材料一: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在全社会坚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需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摘自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材料二:“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顽强有力,详细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摘自《关于中共中心关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打算的说明》 依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决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问题: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精确; 3.总字数不少于600字 二、刑法(此题28分) 【案情】 王某组织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某、林某、丁某乐观参与一日,王某、刘某在某酒店就餐,消费3000元在王某结账时,收银员吴某偷偷调整了POS机上的数额,有意将3000元餐费改成30000元,交给王某结账王某果真认错,支付了30000元 王某发觉多付了钱以后,与刘某去找吴某还钱,吴某拒不返还王某、刘某恼羞成怒,预备劫持吴某让其还钱在捆绑吴某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由于担忧酒店其他人员报警,故放弃挟持,离开酒店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王某遂让刘某打叫人过来帮助,刘某给林某、丁某打,并私下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四人离开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这个保安”,随即开车离开。
刘某随即让林某、丁某二人开枪林某、丁某二人一人朝武某腿部开枪、一人朝腹部开枪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致其死亡,现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 1.关于吴某的行为定性,有几种处理意见?须说明理由 2.王某、刘某对吴某构成何罪?须说明理由 3.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对武某的死亡构成何罪?(其中王某的行为有几种处理意见)?须说明理由 三、刑诉(30分) 【案情】王大某日和李四到饭店吃饭,遇上了王大的仇人张三,两人发生口角,李四劝阻不成,王大用饭店的凳子打张三的头部致其昏迷李四将张三送往医院,但李四到达医院停车场后并未马上将张三送往就医,而是将车停在停车场,其次天凌晨才将张三送往医院时,张三已经死亡 李四的口供:王大将张三打昏迷后,当晚10:20左右李四和赵二将张三抬上车,10:50李四驾车到医院停车场时,发觉张三大量出血,呼吸微弱,可怕担当责任所以不敢把张三送到医院,于是把车停在停车场后,自己回去找王大商议,其次日凌晨5点和王大一起赶回停车场把张三送到医院,医院认定张三已死亡。
王大的口供:在晚上将张三打昏迷,李四送张三到医院,半夜李四找王大商议,告知他并没有送张三就医,然后二人次日凌晨将张三送医,此处口供与李四吻合 赵二的证言:当晚10:20左右和李四一起将张三抬上车,此时张三仍有心跳和呼吸,赵二认为假如当时准时就医,张三肯定不会死亡 饭店监控录像:当晚10:20李四和赵二一起将张三抬上车 医院停车场监控录像:当晚10:50左右李四的车消失在停车场,李四单独下车离开,始终将车留在停车场,直到次日凌晨五点和王大一起又消失在停车场,将张三抬往医院 法医死亡鉴定:张三头部被重击,痕迹与饭店凳子吻合,无其他伤,张三自身有凝血功能障碍,因大量出血而死亡,但无法鉴定出详细死亡时间 医院送诊记录:凌晨5点李四王大将张三送往医院,但医院认定张三已完全死亡 李四因涉嫌有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审中,李四翻供,并提出其口供是刑讯逼供的,实际上他当晚将张三送往医院停车场时,张三已经没有呼吸完全死亡,但迫于侦查人员的淫威他才成认当时张三并未死亡李四供应了刑讯逼供的手段和时间。
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解,公安机关仅供应了局部李四所提时间的刑讯录像,该录像显示并没有刑讯逼供发生李四的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张三详细死亡时间,但新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张三的详细死亡时间 依据本案的证据,对李四能否作出有罪的判决? 四、民法(54分) 【案情】甲公司中标了某地块的开发权,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负责建筑施工,但甲公司未支付工程款项,于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协商又重新达成协议,将甲公司之前的欠款本金8500万元作为对乙公司的借款,乙公司同意以未完成的工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2亿元,甲公司归还借款5000万元后剩余的1.5亿元作为资本连续开发但甲公司的公章要交由乙公司保管,甲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要经过乙公司同意甲乙两公司商定若发生争议,由a省b市仲裁委管辖 乙公司拿到甲公司公章后,私自重新做了补充协议,并加盖了甲公司公章,并且将仲裁委改成g省c市仲裁委后来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丁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并加盖了甲公司公章 后甲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向g省c市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甲公司提出管辖异议,g省c市仲裁委认为仲裁协议有效,连续审理,并作出了裁决。
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后甲乙公司与丙公司的韩某签订房屋销售托付合同,经乙公司同意,加盖了甲公司公章,由丙公司负责销售甲公司的楼房,丙公司刚换了法定代表人,但未办理变更登记,韩某是被替换的法定代表人,(甲乙公司派律师打听了该消息,并获知实清)后丙公司销售不力,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以此解除托付合同,一审判决丙公司败诉后来甲公司还是负债许多,于是和丁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商定丁借款2亿元给甲公司,若甲公司到期无法清偿,则房屋归丁全部 甲公司没钱给乙公司支付工程款,乙公司遂罢工,导致甲公司想建成房屋出售后营利的打算无法实现,遂提出解除合同 后甲公司负债累累,有债权人向a省b市法院提出破产申请,a省b市法院受理了申请之前与甲公司有购货合同的丁公司向甲公司发货,已经发货后,收到了破产通知,遂通知卡车返回丙公司申报破产债权,被乙公司拒绝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乙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是否属于表见代理?为什么? 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同是否无效?韩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3.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丙公司的托付合同?为什么? 4.若甲公司到期无法偿债,丁是否有权取得房屋的全部权? 5.甲公司与丁的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看成物权担保?为什么? 6.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合同?为什么? 7.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工程房屋是否有优先权?为什么?优先权的范围是什么? 8.若甲公司能证明仲裁协议是乙公司私自用甲公司公章盖的,g省c市的仲裁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9.若甲公司要撤销仲裁裁决应向哪个法院提出? 10.假如一审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在上诉,在上诉中甲公司能否变更诉讼恳求?为什么? 11.若甲公司被受理破产后,a省b市法院能否将债权人诉讼交由其他法院管辖? 12.有仲裁协议的合同,一方破产,另一方提起财产纠纷的,应由仲裁委管辖还是法院管辖? 13.若乙公司将本金和利息分两次提起诉讼,是否属于重复起诉? 五、民诉+商法+仲裁(30分) 【案情】大林、刘可和孙秒是木豆公司的股东,大林担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刘可是恋人关系。
2022年4月,木豆公司与大林、刘可、郝郝、季季设立遥远公司,签订了《投资人协议》,签署了《遥远公司章程》,规定遥远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00万元其中,木豆公司认缴2022万元,大林认缴1000万元,刘可认缴500万,郝郝认缴1000万元,季季认缴500万元 《章程》还规定,木豆公司和郝郝的出资应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缴足,大林、刘可、季季认缴的出资在公司设立后三年内缴足同一天,郝郝与孙秒签订了《托付持股协议》,商定:郝郝在遥远公司认缴的出资由孙秒实际缴纳,股权实际为孙秒全部,孙秒与郝郝之间系托付代持股关系孙秒与郝郝将该《托付持股协议》进展了公证 遥远公司顺当成立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注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3000万元,认缴2022万元刘可是遥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木豆公司和孙秒均按章程的规定以向公司账户汇款的方式足额缴纳了出资,汇款单用途栏内写明“认缴股款投资款” 2022年12月,大林分两次从其银行卡向刘可银行卡分别汇款100万元、80万元到款当日,刘可将这两笔款项均汇入遥远公司账户,汇款单用途栏内写明“投资款”。
刘可认缴的出资,尚有320万元未缴足 2022年12月,季季向遥远公司账户汇款100万元,尚有400万元未实际缴足 2022年1月,季季拟转让股权,其他股东不主见购置,季季最终将股权转让给轩轩公司,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 2022年3月,大林与刘可关系裂开在刘可的操作下,遥远公司会计麦子与木豆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木豆公司对遥远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麦子,该《股权转让协议》上加盖有木豆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栏大林的签字则是刘可伪造的遥远公司持该《股权转让协议》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麦子未实际向木豆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2022年4月,麦子与七彩钢铁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麦子将其名下的遥远公司股权转让给七彩钢铁公司,七彩钢铁公司向麦子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遥远公司为七彩钢铁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 2022年8月,郝郝因拖欠小额贷款公司借款,被法院判决应归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及罚息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郝郝在遥远公司的股权,对此,孙秒提出案外人异议。
2022年9月,遥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