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中国教育科学学会简介.doc

5页
  • 卖家[上传人]:平***
  • 文档编号:14072906
  • 上传时间:2017-10-27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54.84KB
  • / 5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中国教育科学学会简介宜 搜 0 (百科宜搜工作者)摘要中国教育科学学会是全国群众性教育科学学术团体,成立于 1987 年 3 月 17 日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团结和组织全国有志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教育工作者,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活动,研究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教育科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学会简介中国教育科学学会(英文名称为“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SCIENCE”,缩写为“CES”)是全国群众性教育科学学术团体,成立于 1987 年 3 月 17 日现任会长为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社长、首届中国教育家大会倡议发起人教育家汪广仁教授本会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团结和组织全国有志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教育工作者,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活动,研究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教育科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本会主要任务是:开展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术交流活动;普及教育科学知识,介绍国内外教育科学研究动向、优秀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分析、信息反馈和咨询意见;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成果的鉴定与推广;研究、编写教材,出版学术性书刊,举办基础教育的科学实验学校,开展培训活动;开展业务咨询、政策咨询和法律咨询;组织教育科学评价活动;开展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及对外教育科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其他有关活动本会组织机构: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每五年举行一次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主持本会工作常务理事会聘请学术委员,组成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指导、咨询和对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奖工作本会设秘书处为经常的办事机构本会办有综合性学术刊物《中国教育科学》,并设有《中国教育科学》编辑委员会本会经费来源:政府资助;编辑书刊和学术咨询、服务的收入;会员会费;团体和个人捐赠本会现有分会、专业委员会 32 个,单位会员 46 个,是全国最大的群众性教育科学学术团体之一学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教育科学学会(英文名称为“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SCIENCE”,缩写为“CES”)。

      第二条 本会是全国群众性教育科学学术团体,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自愿组成,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团结和组织全国有志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教育工作者,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活动,研究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教育科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第四条 本会接受教育、科学、民政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的驻地在香港(在大陆设南宁办事处)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术交流活动;2(二)普及教育科学知识,介绍国内外教育科学研究动向、优秀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经验;(三)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分析、信息反馈和咨询意见;(四)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成果的鉴定与推广;(五)研究、编写教材,出版学术性书刊,举办基础教育的科学实验学校,开展培训活动;(六)开展业务咨询、政策咨询和法律咨询;(七)组织教育科学评价活动;(八)开展对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及对外教育科学学术交流与合作;(九)开展其他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会采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二)愿意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三)在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领域中有一定影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个人会员需由本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或一名理事推荐;(三)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四)个人会员填写会员登记表,由本会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进行监督;(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科研任务;(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四)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参与学术交流活动;(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向本会提交学术论文,提供有关学术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个人会员要交回会员证会员未经同意已一年不交纳会费,并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并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订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本会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五)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 2/3(含 2/3,下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 5 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由理事会讨论决定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但提前或延期换届一般不应超过 1 年3第十七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 5 年,其职权是:(一)组织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推举名誉会长,聘请顾问;(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订本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 2/3 以上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 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常务理事会任期 5 年,其工作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 2/3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进行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联系群众,作风民主,维护团结,廉洁奉公;(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70 周岁;(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五条 在选举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时,如果有候选人超过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任职年龄时,须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选举。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 5 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一般不应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应经会员代表大会 2/3 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担任因特殊情况需要,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可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执行,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三)主持研究本会的重大工作事宜;(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会设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主持常务理事会的经常工作第二十九条 本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第三十条 本会秘书长的职责是:(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其他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4(四)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办理秘书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工作;(五)处理秘书处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学术委员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术活动的组织、指导、咨询和对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评奖工作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三十二条 《中国教育科学》为本会主办的综合性学术刊物设立《中国教育科学》编辑委员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国教育科学》的编辑工作编辑委员会委员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主编、副主编由常务理事会聘任第三十三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遵循本会章程,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五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四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四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请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 15 日内,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并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