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TO争端解决机制案例分析优缺点及建议.ppt
33页二、案例分析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作为申诉方胜诉率达50%,而作为被申诉方大部分为和解或者审理中,只有少数是败诉 是否说明中国的争端解决很强大?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相继就中国限制部分工业原材料出口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要求与中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三方指责中国的理由是中国对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品生产的铝土、焦炭、镁、锌等9种原材料进行出口限制,从而推高了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并使得中国相关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了“不公平优势”•磋商 未解决 •专家组设立 裁决 发布报告•提出上诉•发布报告,驳回上诉调查•争议焦点• 中国对原材料的出口限制措施是否与WTO规则和入世承诺一致的问题,包括中国对部分产品出口的数量限制、对部分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原材料出口额外的要求和程序、对原材料的出口维持最低出口价格体系及合同价格审批等黄磷70 %矾土15%焦炭40 %氟石15%镁10 %锰15% ~ 20 %金属硅15%锌25 % ~ 35 %中国征收出口关税:美欧墨申诉理由美欧墨申诉理由• 《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1条第3款规定:“中国应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除非本议定书附件6中有明确规定或按照GATT1994第8条的规定适用。
• 注释中说明:“中国确认本附件所含关税水平为最高水平,不得超过中国进一步确认将不提高现行实施税率,但例外情况除外如出现此类情况,中国将在提高实施关税前,与受影响的成员进行磋商,以期找到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办法•GATT第11条第1款规定:“任何缔约方不得对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产品的进口或向任何其他缔约方领土出口或销售供出口的产品设立或维持除关税、国内税或其他费用外的禁止或限制,无论此类禁止或限制通过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实施中国抗辩•(1)矾土等7种产品的出口税是否符合GATT第20条•(2)耐火级矾土的配额是否符合GATT第11条第2款(a)项•(3)耐火级矾土和氟石的出口税和配额是否符合GATT第20条(g)项•(4)废料和“三高产品” 是否符合GATT第20条(b)项GATT第20条规定“本协定的任何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缔约方采取或实施以下措施GATT第11条第2款(a)项规定“本条第1款的规定不得适用于下列措施:(a)为防止或缓解出口缔约方的粮食或其他必需品的严重短缺而临时实施的出口禁止或限制《GATT1994》第20条 •又称一般例外条款,它规定了10种一般例外措施。
其中包括:•(a)为保护公共道德所必需的措施;•(b)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须的措施;•(c)与黄金或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d)为保证与《GATT1994》不相抵触的法律或法规得到遵守所必须的措施,包括海关执法等实行有关垄断,保护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以及欺诈行为相关的措施;•(e)与监狱囚犯产品相关的措施;•(f)为保护具有艺术、历史或考古价值的国宝所采取的措施;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相关的措施;•(g)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相关的措施,但此类措施应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h)为履行任何政府间商品协定项下义务而实施的措施,该协定符合提交缔约方全体不持异议的标准,或该协定本身提交缔约方全体且缔约方全体不持异议;•(i)在作为政府稳定计划的一部分将国内资源价格压至低于国际价格水平的时期内,为保证此类原料给予国内加工产业所必需的数量而涉及限制此种原料出口的措施;•(j)在普遍或局部供应短缺的情况下,为获取或分配产品所必须采取的措施等•3月13日,中国收到美国、欧盟、日本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的有关稀土、钨、钼的出口管理措施的磋商请求美欧日对中国稀土案美欧日对中国稀土案由于中国是世界上稀土等关键原材料的最主要出口国,中国的出口限制政策提高了中国以外地区的原材料价格,同时压低了中国国内价格。
这种政策导致下游生产商面临巨大压力,并被迫将业务、工作岗位和技术转移至中国欧美欧美•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当天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政策目标是为了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无意通过扭曲贸易的方式保护国内产业三、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时面临的问题与策略建议•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时面临的问题•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策略建议(一)面临的问题•取得的成就:•1. 通过 WTO 争端解决机制迫使违反规则的成员修改或取消其法律和措施 • 美国对中国禽肉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经争端解决机构裁定为违反WTO 规则后,美国最终修改了国内法律的相关条文,取消了针对中国产品的歧视性规定•2. WTO 争端解决为中外贸易争端的解决提供了有利的机制•3. 在政府层面建立了参与WTO争端解决的组织机构•4. 对国外频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产生一定限制作用•5. 合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为国内政策调整争取时间和空间• 我国于2006 年3月提出的,汽车零部件进口措施案,至2008 年12月上诉机构报告公布,历经两年多时间•存在的问题:•1. 申诉率较低中国1∶2. 88巴西1 ∶0. 56美国1∶1. 15 墨西哥1∶ 0. 67欧盟1∶0. 82阿根廷1 ∶1. 13加拿大1∶0. 52日本1∶ 1. 07印度1∶1. 05韩国1∶ 0. 93•2. 申诉事项高度集中,被诉事项涉及面广泛•3. 申诉案涉及的成员过度集中•4. 被诉案件较依赖和解结案•5. 国内法律、政策与 WTO 规则仍存在差异•6.缺少专业人才二、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策略建议•1. 积极申诉,提高申诉 / 被诉比率•2. 适度拓宽申诉领域和申诉对象• 中国提起申诉的争端解决案件主要争议事项高度集中于贸易救济措施,而被诉案件涉及的争议事项则范围非常广泛•3. 适度减少和解结案的比例•4. 尽量争取走完 WTO 争端解决程序全过程 •5. 提高立法水平以降低被诉率•6. 建立可申诉事项的储备机制•7. 积极参与对现有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 现行争端解决机制在运行中已经暴露出以下不足: 审案和执行期限过长,令违规行动不能得到及时纠正; 报复机制存在缺陷,实力弱小的成员难以实施有效的报复; 对发展中国家的保护和优惠待遇力度不够•8. 充分有效利用第三方制度• WTO 争端解决机制特有的第三方制度允许与争端有关的第三方加入争端解决程序,了解当事方成员的主张,发表自己的意见,以期争端解决机构作出更加合理的判断。
•9. 积极构建 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人事布局参考文献[1]董晓雯.论WTO争端解决机制中报复制度的缺陷及改革[M].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1年[2]谭检明.论发展中国家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M].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学报.2010年[3]杨启庸.WTO争端解决机制概述[J].金融发展评论.2011年[4]中国着眼WTO争端解决机制[J]. 瞭望新闻周刊.2011年[5]吕洁.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执行程序[J]. 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2012年.第39 期[6]漆彤.欧美等国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争端初探[J]. 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7卷第1期.2010年[7]杨荣珍.中国参与WTO 争端解决十年述评[M]. 国际贸易 2011 年[8]李文.我国利用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不足及其完善[J]. 企业家天地.2011年[9]都亳.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所面临的问题与战略性对策[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