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论岩画的实体保护-以云南省沧源岩画实体保护为例.docx
13页略论岩画的实体保护以云南省沧源岩画实体保护为例 范 琛(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文艺创作室,北京100081)Reference:岩画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遗产,做好岩画实体保护工作十分重要本文以云南省沧源岩画实体保护为例,分析了现状,对岩画实体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措施和办法,以期对云南省沧源岩画及其他地区岩画的实体保护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Keys:沧源;岩画;实体保护;现状;措施;办法J229 :A :1003-1332(2010) 05-0080-06岩画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它的客观存在是岩画研究工作的“第一前提”故此,在与岩画相关的所有问题之中,都应把有效地保护岩画放在第一位阻止人为造成的毁损,延缓岩画在自然地理条件影响下的消弭速度,是岩画保护的核心任务本文以云南省沧源岩画实体保护为例,对岩画实体保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对云南省沧源岩画及其他地区岩画的实体保护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一、沧源岩画实体保护现状满坎是岩画点最集中的地区,在考察期间,从满坎村佤族支部书记赵新福(佤名赵三木伞)那里了解到,1987和1988两年间由县里派下任务,村里安排了专人负责看护岩画。
所谓看护也就是每个月去岩画点看两、三次,由县里发给30元/月的酬劳但是后来钱不能落实到位了,也就渐渐的不再去看护了,前后仅维持了两年多直到现在镇上给村里的每月办公招待经费不过是两包茶叶在我们调查的七个岩画点中,1、2、6、7号点竖立大理石标示牌并设围栏保护,2、4、6号点做排洪防冲刷保护——即在岩画上方开凿隔水槽,其余点都还是处于自然状态下;而这5个有简单保护设施的地点,其围栏要么就没有锁闭,要么就是很容易翻越,都仅能起一个象征性的防护作用由此曾发生过“一些外国游客在勐来乡崖画景点,敲凿下一块块涂有岩画颜料的石面,准备带回国去研究岩画用料何以能够三千多年不脱落、不褪色”的问题,“日本、美国、英国、德国的游客均发生过此种严重违反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行为”这些情况的发生一方面是由于游客自身素质所致,另一方面是因为在游客进入岩画点时无人伴随、看守造成的破坏既来自外部这些“了解岩画价值的群体”,同时也来自内部“对岩画价值无知的个人”2、4、7、1号点都和村民种植作物的田地或砍柴、放牧的道路紧邻,基本上没有自然屏障尽管这些岩画点由于海拔高低的不同,周边人员活动的频率、密度都有所不同(如4、5号点如果没有向导带领就很难到达),但是村民心中尤其是年轻人对岩画的神秘敬畏感正在逐年消淡,使得人为破坏已不仅仅限于外来人员,这让岩画变得更加脆弱。
例如,在5号点考察时发现岩画毁损很严重,很多石皮崩落造成岩画残破,但是这些又绝不是自然风蚀造成的正常剥落另外崖壁上还有很多涂划痕迹,笔道直接从岩画上划过,重要的图形也未能幸免引领我们跋涉两个多小时才找到这里的满坎村主任赵为国(佤族)无奈地解释:一些在此处放牧的孩子,无聊之余,以石子向石壁上的图形投掷或在崖壁上随意涂画取乐5号点很有可能是沧源岩画中最早的作品,这里是各岩画点中相对地理位置最高的,距离村寨也最远,外来者在没有向导的带领下是不可能找到这里的可是即便是这样,岩画也难保无恙画崖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对村民有普遍的神秘感和威慑力,老人们虽然依旧认为这里是神鬼出没的场所,但这对年轻人已经没有说服力了由此可见,距离和信仰都已不是有效的保护屏障,建立完整严密的保护组织体系,落实具体的岩画保护职责已经刻不容缓一、沧源岩画实体保护措施1.建立健全岩画档案对岩画所在地的管理机构来说,建立一个详细的岩画档案是十分必要的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专项负责岩画调查与保护的机构,对于散居全国各地的岩画点,资料来源通常是依靠各省、市地区的考古和文化保护机构在基层调查过程中,顺带所做的直观记录,而在这种情况下,调查质量往往完全取决于调查者的专业素质。
仅有一些较为重要的岩画集中地,得到个别有远见的政府决策者的支持,才会在反复的专业调查后,建立较完备的资料档案如果没有相应的职能机构主持规范调查工作,那么资料要么是无法搜集全面,要么就会零星散落在个别独立研究者的手中,无法形成研究资源的共享因此,在达不到这些条件的地区,资料的缺失和调查文档的不规范是显而易见的沧源岩画是比较幸运的,因为它在国内属于较早发现的岩画集中地,更重要的是,由于发现者汪宁生先生是功底深厚、态度严谨的专业民族考古学家,沧源岩画前10个点号的相关信息非常幸运地得以清晰、完整的记录收入了1965年、1978年、1982年的三次考察资料与研究成果的《云南沧源岩画的发现与研究》一书,成为迄今为止沧源岩画最完整、全面的研究资料,这给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后续的工作没有跟上,留下了遗憾沧源县境发现岩画地点的总数已达15个,这后五个地点的确切信息始终未见公开发表,我们在沧源县调查时始终在努力寻找掌握准确、详细资料的机构或个人在位于沧源县城广允缅寺里的县文管所中,终于找到的一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沧源崖画》,这是在沧源考察期间发现的唯一由专门机构制作的正式岩画档案资料。
该档案是由临沧市文物管理所于2004年12月27日立卷下发的,由沧源县文管所所长胡德全保管共分三份,包括《主卷·文字卷》、《备考卷·论文卷》、《备考卷·参考资料卷》内中文字记述简单,信息量很少,较有价值之处是收入了一幅手绘15个岩画地点分布图,遗憾的是该图绘制方法不够专业,岩画点位置也不精确沧源岩画点的分布相对比较集中,最远画点之间的车程不超过一天,数据采集还是较为方便的现阶段要建立详尽而完备的岩画档案,针对1-10号点的工作主要是整理汇集,以补充、完备资料为主;11-15号点的详细资料由于基本上是空白,在文本资料方面可以将汪宁生先生对前十个点的调查作为范本参照制作,并对岩画及其外围信息等方面利用影像和其他现代技术加以补充,具体应当包括以下步骤和内容:(1)记录岩画点发现时间、过程,发现人、向导、调查者简介2)按照发现的先后次序为各个岩画点编号3)正确划分岩画地区、地点和组,并记录与最近的村寨生产活动区域边缘的距离4)记录岩石体量,岩画面积,岩壁前场地空间大小、周围植被、周边视野等情况5)记录岩画点周围居住点情况(包括临近居民点具体位置、定居历史、民族成分等)、通路情况6)记录岩画的制作手法(如凿刻还是涂绘),色彩,岩石基材情况(岩质、硬度、色泽、区域分布情况),岩石朝向,早、中、晚的岩面湿度与照度。
7)对以往的岩画涂料分析记录收集整理,包括采样时间、采样人员、采样地点、采集物、提供分析数据的单位上述几点是岩画档案的基础资料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实力的提高,文保意识的增强,县文管部门在加大资金、人员投入的前提下,还可以进一步完备下列档案资料:(1)影像记录包括静态图片记录和动态影视记录,前者记录岩画局部和岩壁全貌信息,后者记录岩画点与周边环境全景信息2)用GPS定位系统测定岩画点具体坐标位置数据,标识准确的地点信息3)借助相关专业部门的资源,汇集GIS系统中的相关数据信息,完备岩画区域相关地理信息,为研究与保护策略的制定提供支持4)岩画的复制可以用透明物体,如塑料膜等覆盖岩体完整描摹,以最详尽的方式记录岩画整个画面构图分布、图像局部细节以及各组图像间的位置比例关系,同时注意标注出图形有无相互遮盖情况及其覆盖层次先后次序,并与前述第8点的图片记录互为补充5)记录岩画毁损情况,石灰质覆盖情况,岩石崩裂情况(这些信息需要定期巡查记录以便密切观察变化情况)6)向专门研究机构咨询、搜集自沧源岩画点发现以来公开发表的所有相关研究文章、书籍,建立研究文本档案依照上述几点对各个岩画点的资料逐一汇集、整理后建库,并每年对相应资料进行跟踪补充、更新。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明确职责首先,省、市、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以发展的眼光,从长远出发,提高对沧源岩画保护、开发和利用的重要意义的认识沧源发展工业没有历史背景、也无客观条件,而云南是旅游大省,滇西南也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成熟的旅游目的地区域因此,从沧源县经济发展趋势来说,发展旅游业是首选在沧源的所有文化、自然资源中,沧源崖画和广允缅寺是沧源境内仅有的两处国家级文物古迹,南滚河自然保护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三个“国家级”资源自然成为沧源县旅游开发项目中份量最重的牌其中,又以岩画与当地独具的佤山文化结合最为紧密,具有联合开发的潜力沧源岩画的保存对佤山文化的长远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其重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岩画保护工作,实际上是一项给沧源文化资源注入持久发展能量,带动经济发展的明智之举各级政府面对本地区丰厚的文化资源,应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在如何将文化这一软实力变为硬实力上动脑筋,花气力,下功夫,以沧源岩画的保护与利用为突破口,统一规划,采取多方融资的办法,逐步推进文化产业的大发展,促进经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其次,建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和任务岩画档案资料的建立,岩画地点具体有效的保护工作都应纳入政府监督之下,在专业的指导下展开,而这两方面的任务都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承担。
沧源是云南岩画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数量几乎已经占到云南全省岩画的一半而从全国范围来看,沧源岩画手法的独特性、内容的丰富性都是无可取代的因此,专门的岩画保护执行机构体系的建立是必要和必须的建议政府组织成立专门的沧源县岩画管理机构,或直接隶属临沧市文管部门的佤山岩画保护机构,履行其职责,主要承担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做好岩画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更新工作及日常工作2)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实施具体保护工作、商讨正确的岩画资源利用方法3)普及岩画保护知识、培养村寨、乡镇一级的岩画保护文管人员4)联络、咨询省级、内地的岩画学、民族学、考古学等专家和研究机构,争取专家和研究机构的指导,获取有关信息5)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岩画保护、开发与利用的近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民族文化部门、地区旅游机构沟通、合作,把握岩画保护与开发的正确尺度6)做好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对岩画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3.立法保护专门机构的建立,只是开展规范有效的保护工作的第一步,保护措施能否顺利施行还需要职能部门依照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给予积极配合我国当前有关文物保护的法令、法规、管理办法可分为三类: 一是与文物保护工作关系密切,必须重点学习领会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1982年)及其实施细则(1992年);二是属于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如:《关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务院1980年);三是作为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法律和地方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2条(1982年),《中华人民条共和国刑法》第173、174条,《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5、15条(1957年),《环境保护法》第17条(1979年)。
此外,云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1984年11月9日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后又根据国家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和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作了补充和修正,于1993年1月7日由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这个实施办法针对云南民族众多的具体情况,为少数民族文物专列一章,对少数民族文物作了明确的界定,比《文物保护法》中的界定更具体、更全面,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这一章还特别规定,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衙署、崖壁画、民居村落、关卡城堡、陵园墓地、碑碣石刻、宗教寺庙、古桥驿道等不可移动的文物,应当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分别核定公布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按有关办法进行保护文中所列举的这些不可移动的民族文物,均是云南少数民族文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