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所有制关系.doc
10页第一节所有制与产权一、 所有制所有制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范畴所有制主要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 指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下,生产资料归个人、某个阶级、社会集团或整个社会所有 的不同形式从形式上看,所有制是人与物的关系,但其实质是人与人的关系, 是人们在占有物质资料方面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所有制最初是以法权的形式即所有权提出来的所谓所有权,就其-•般规定 来说,是指一个人或•一部分人垄断占有某物,从而对它可以按照自己的个人意志 自由处理从所有制与所有权的关系看,所有制是所有权的经济基础,所有权是 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所有制的性质、内容及其发展变化决定了所有权的性质、内 容及其发展变化二、 产权关于产权的定义,西方学者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刘伟教授曾在其著作《产权 通论》中将有代表性的主要观点概括为以下六种:1. 认为产权即财产所有权,它进而被解释为包含多方面权能的权利束持 这一观点并在理论上进行详述的代表性人物是配杰•威齐他认为,所有权包括 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和交易权作为这四种权利统一的所有权就是产权2. 认为产权是一个比所有权更为宽泛,包含一切关于财产权能在内的范畴 P•阿贝尔是较有代表性的他认为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享残 余收益或承担负债的权利、对资本的权利、安全的权利、转让权、重新获得的权 利及其他权利。
3. 认为产权是由法律或国家强制规定的人对物的权利这一•观点在法兰西 民法和《新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均可以找到,也反映了相当一批法学家、法经 济学家的观点4. 认为产权是远较人对物的权利更为宽泛的人的各类权利的综合,是人与 人的社会关系这种定义的特点是使产权的对象性更加泛化,极大地扩张了产权 概念的外延,把物权、知识产权、劳动力所有权、市场投票权、行政权及各类法 权统统包含进来,换句法说它包括了人的一切权利,权利便是财产相兴数量的 经济学家不赞同把产权归结为人对物的权利,而是把产权归结为由于物而发生的 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它的特点是将人与物的关系视为产权由以发生的直接现象性 原因,把人与人的关系视为产权的本质所在;将产权视为一种经济性质的权利, 视为人们社会地使用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社会关系5. 认为定义产权只能从产权的功能作用出发具体地加以概括,而不能脱离 对其功能的分析抽象地定义如张五常就以私有产权为考察对象,认为产权是包 括私有的使用权、私有的收入亨受权和自由的转让权三方面功能的权利体系,而 所有权的概念在经济上是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德姆塞茨本质上也是从产权的 功能和作用出发来定义产权的,他将产权视为一种多方面权利集合的权利束,从 功能上分解这一权利束,分别从受益受损、外在性内在化和交易的合理预期等方 面定义产权的作用,并进而将产权归结为一种协调人们关系的社会工具。
法国经 济学家的重要代表R. A,波斯纳对产权定义是通过他所提出的衡量一•定产权是 否有效的三个标准体现出来的他从产权的功能出发,根据对产权社会作用的理 解,从如何保障产权社会作用的有效发挥这一H的出发,概括了产权有效体系的 三个标准:一是个人所有的普遍性,二是产权独占性,三是产权的可转让性6. 认为产权不是一种静态的客体,而是一系列旨在保障人们对资产的排他 性权威的规则和维持资产有效运行的社会制度这种观点的代表阿尔钦就是从产 权的形成机制上来定义产权的他将产权理解为由政府强制和市场强制所形成的 两方面相互统一的权利这一定义被称为阿尔钦“产权范式” O三、所有制与产权表7-1:所有制与产权的区别所有制(property)所有权(property)产权(property rithts 或 the right Of property)1.生产条件分配1. 一个人或i部分人所有权的具体实现形式,关系,或生产垄断占有某物,可以对所有权的权利范围和界限资料的归属;按照个人意志自由的界定,以协调人们在所有权2.表现生产条件处理,这种权利由社方面发生的权利关系;“是存所有者与劳动会制定并由法律公在的合法权利,而不是所有者者的关系,劳布和加以保证;拥有的合法权利”(科斯),“所动者与生产资2.是所有制关系的法谓产权,意指使己或他人受—料的结合方律上的表现,它的内益或受损的权利”(哈罗德•德式;容由所有制关系决姆塞茨)。
为3.是整个生产关定;同一产权可以适用于不系的基础,可 以称作为生产 关系总和的同 义语3.包括占有、支配、 使用收益等权利同的所有权1.生产资料归资1.产品属于资本家,1.在不变更资本主义所有权本家垄断占而不属于工人;前提下,由所有权与支配号有,劳动者失2.这一产品的价值包权分离所产生的一系列本去一切生产资含预付资本的价值权利关系;二料;外还包含剩余价2.相互承认对方私有权而彼义2.劳动者出卖劳值,……它成为资此都不由此受损或获得补为会动力是他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惟一 方式本家的合法财产;3.工人保持了自己的 劳动力,只要找到买 者就可以重新出卖 (《资本论》第1卷, 第642页)偿的权利会义会1. 生产资料归全 民(全社会)共 同所有,全体 成员在生产资 料占有上处于 完全平等地 位;2. 劳动者是在共 同占有基础上 与生产资料直 接结合1. 生产出的产品包括 剩余产品属于全体 人民共同所有;2. 全民所有采取国家 所有权形式,国家代 表全体人民行使占 有支配、使用权1. 国家所有权采取出资人所 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 的具体形式来实现;2. 国有企业之间适用一•般商 品交换的同一产权关系。
第二节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及其存在的必然性所谓所有制结构,是指社会中的各种所有制及其具体形式的比例和相互关 系目前,我国己经初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 有制结构现阶段,我国存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 制结构的必然性第一,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第二,这是为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发展国民经济,较快实现 国家繁荣富强第三,这是为了丰富社会产品,改善劳动人民的生活,最终 实现人民的富裕幸福二、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形成的政策和法律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调整与完善的政策依据1、承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 决定》提出了 “个体经济是和公有制经济相联系的,不同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相 联系的个体经济,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包 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至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都是 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实际状况决定的”;2、明确以公有制为主体、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必须坚持的重要方针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 决定》第一次指出:“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共同发展,是我们 长期坚持的方针。
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提法有了新发展,指出“必须坚持以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 o3、提出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发展生产资料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和 劳务市场,发行债券、股票,都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改革中出现的股份制形式,包括国家控股和部门、地区、企业间参股以及个人 入股是社会主义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形式,可以继续试行这是对半时刚刚起 步的股份制经济的充分肯定1992年十四大报告指出:“股份制有利于促进政 企分开、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积聚社会资金,要积极试点、总结经验、抓紧制定 和落实有关法规,使之有秩序地健康发展1997年十五大报告进一•步肯定了 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积极作用,并明确了其性质,提出要提倡和鼓励同时, 十五大报告还第一次提出了 “混合所有制”的概念o 1999年专门制定的《中共 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经济的作用既要通 过国有独资来实现,更要大力发展股份制,探索通过国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来 实现。
2002年十六大报告更加明确地指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 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4、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997年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与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 定》中的“方针”,上升到“基本经济制度”无疑是一个重大进步十六大报告 强调和重申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一基础上,十五大和十六大乂 有了一些重要突破:一是共同把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历史地位从“补充” 提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共同提出要积极探索公有制 和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三是十五大报告提出要“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 结构”和“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 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 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四是十五大报告提出:“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O5、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十六大报告给各类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的是平等竞争的政策空间。
一是发展 公有制经济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都是“必须毫不动摇”,认为两者是统一的,不 是对立的二是提出“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互 相促进,共同发展”;要“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 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要“创造各类市场主体 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对“海内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建设中的创业活动都 应该受到鼓励”;要“改善投资环境,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鼓励和支 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三是明确把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 社会阶层定位于“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旦在政治上允许他 们中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入党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完善的法律依据为了推动我国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也根据改革实践的 要求不断进行调整或出台新的法律制度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大法,宪法通 过不断完善,不仅明确了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地位,而旦也明确了个体、私营 和外资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提出要保护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 益,而且也提出要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在改革开放以来, 1982年12月,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在 法律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的补充。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 法权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1988年4月,七 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进一•步规定:“在 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