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大纲: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docx
23页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大纲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土地登记# 导语】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大纲依旧沿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修订版》,只对附录中政策法规依据进行增补,©无忧考网土地登记代理人频道小编为广大考生整理了“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2017年修订版)”,供大家参考学习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考试大纲(2017年修订版) 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掌握不动产权利、不动产确权、争议调处等方面专业知识和法律政策的程度,以及运用不动产权利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处理不动产确权问题、解决不动产纠纷的能力第一部分 不动产与不动产权利概述 一、不动产的特征与分类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基础知识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的特征 2.不动产的分类 (三)考试基本要求 熟悉:不动产的特征 了解:不动产的分类 二、不动产权利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权利基础知识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权利的特征 2.不动产权利的分类、设置原则 3.我国不动产权利制度的历史变迁 4.国外及有关地区不动产权利制度借鉴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权利的特征、分类、设置原则,以及不动产权利产生和变动生效的要件。
熟悉:我国不动产权利制度的历史变迁 了解: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权利制度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不动产所有权 一、不动产所有权的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内外不动产所有权基本理论和发展演变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2.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3.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熟悉: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了解:国外和有关地区不动产所有权的发展演变 二、土地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国家土地所有权特征与范围,以及主体、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权利灭失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特征与范围,以及主体、客体、权利取得、权利内容、权利限制 三、房屋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2.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建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熟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了解:构筑物所有权的特征、设定与内容 四、森林、林木所有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森林、林木所有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2.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森林、林木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与灭失 了解:森林、林木所有权的特征与分类 五、相邻关系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相邻关系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相邻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2.相邻关系的的主体、客体、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相邻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与限制 了解:相邻关系的特征与分类第三部分 不动产用益物权 一、不动产用益物权制度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国内外不动产用益物权基本理论和发展演变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我国历不动产用益物权制度演变 2.国外及有关地区不动产用益物权制度有关情况 (三)考试基本要求 熟悉:我国历不动产用益物权制度演变 了解:国外及有关地区不动产用益物权制度有关情况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与分类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 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客体、取得、灭失 熟悉: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其他不动产用益物权的区别与联系 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与分类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与分类 2.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3.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4.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方式的内容和特征,通过保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租赁等不同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方面的区别 5.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我国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熟悉: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方式的内容和特征,通过保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租赁等不同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方面的区别 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与分类 四、宅基地使用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与分类 2.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3.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熟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 了解: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与分类 五、地役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地役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地役权的特征 2.地役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地役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了解:地役权的特征与分类 六、海域使用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海域使用权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海域使用权的特征与分类 2.海域使用权的主体、客体、取得与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海域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客体、取得、灭失,以及权利内容与限制 了解:海域使用权的特征与分类 第四部分 不动产抵押 一、不动产抵押概述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不动产抵押制度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抵押制度的主要内容 2.不动产抵押制度的特征 3.我国不动产抵押制度的发展演变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抵押制度的主要内容 熟悉:我国不动产抵押制度的发展演变 了解:不动产抵押制度的特征 二、不动产抵押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不动产抵押权的设定、标的、效力、实现与消灭等内容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范围 1.不动产抵押权的主体 2.不动产抵押权的标的 3.不动产抵押权的设定 4.不动产抵押权的效力 5.不动产抵押权的实现与消灭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不动产抵押权主体、标的、设定、效力、实现与消灭 三、不动产额抵押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对我国不动产额抵押制度基本内容的掌握、熟悉、了解程度。
(二)考试范围 1.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期间 2.额抵押有关内容的变更原则 3.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关系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期间及债权额,额抵押有关内容的变更 熟悉:额抵押权设置要求 了解:额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关系 第五部分 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 一、土地确权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掌握、熟悉、了解我国土地确权等方面专业知识和法律政策的程度,以及运用有关法律政策处理土地确权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 1.土地确权的特征与分类 2.我国土地确权与争议调处制度的历史沿革 3.土地确权依据的有关法律、政策 4.土地确权的原则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确权的原则 熟悉:土地确权依据的有关法律、政策 了解:土地确权的特征与分类,我国土地确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 (一)考试目的 考查应考人员掌握、熟悉、了解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等方面专业知识和法律政策的程度,以及运用有关法律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 1.土地权属争议的特征与分类 2.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范围、管辖 3.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程序 4.土地权属争议的特征与分类,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依据的有关法律、政策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范围、管辖、程序。
熟悉: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依据的有关法律、政策 了解:我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制度的历史沿革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