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秦始皇与儒家 王乾坤.doc
9页论秦始皇与儒家作 者:王乾坤指导老师:朱顺玲摘要:秦始皇统一天下后,不仅设置了博士官,任用儒生参政,而且还在刻石中宣传儒家思想巩固政权,在新发现的秦简中也体现着儒家的思想,但是在“焚书坑儒”中,儒学典籍遭到焚烧,儒生被坑杀;然而“焚书坑儒”后,儒家学者依然供职于朝廷,儒家文化及思想依然存在关键词:秦始皇;儒家;焚书坑儒秦王朝时期,尽管法家思想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儒家思想对秦王朝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也产生过深远影响在秦始皇时期,儒生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群体,积极参与了秦王朝的很多重大活动,儒家的思想已渗透到秦王朝统治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虽然发生了“焚书坑儒”事件,但这并不是秦始皇制定的针对儒家的既定国策本文试图从三个阶段对秦始皇与儒家的关系进行梳理一、“焚书坑儒”前的秦始皇与儒家当人们把儒学与秦代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一般所想到的不是“焚书”就是“坑儒”,秦代往往被看成儒学发展的灾难性时期,所谓“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1](P934)然而秦始皇不仅任用儒生参政,而且还利用儒家思想巩固政权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文化发达的齐鲁等地直接在秦人的管辖之下秦始皇对以儒家为代表的礼乐文化采取了吸收的态度,“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1](P370)。
秦始皇本人对秦人低下的文化程度有着清醒的认识,所以他也试图加以改变他 “召文学方术之士甚众,欲以兴太平”[1](P46)这并不是一句空话,他的确是有所作为的在“焚书坑儒”前秦始皇是重用儒家的一)任用儒生参政在制度上,秦始皇继承了六国传统而设置博士官,而且多达七十余人余英时先生认为“博士官的设置可以看成是战国养仕之风的制度化”[2](P37)秦始皇不仅设置了博士官,而且还封孔子的八世孙孔鲋为“文通君”,其他学派甚至连深受重用的法家也没有这样的待遇由于秦始皇在统一六国时吸收了大批的天下英才,因而在秦朝活动的有各色各样的人物,咸阳聚集着众多的文人贤士其中儒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群体,为数众多,颇有影响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不用’”[1](P46)由此可知秦的博士约为七十人他们当中多为儒生[3](P163)有名可考者如伏生、叔孙通、淳于越、有羊子等,皆为当时著名的儒生虽然秦始皇非常信任法家代表人物李斯等,但并不是说儒生毫无作为侯生与卢生议论秦始皇虽有博士七十人,特备员不用,这只能看作他们一时的牢骚话,事实并非如此秦王朝的一些重大政治活动和廷议辩论都有儒生、博士参加。
如秦统一六国后,大臣廷议名号、典制时,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命曰制,令为召,天子自称曰朕”[1](P44)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郡县,为歌颂秦的功业,在泰山举行封禅大典,征召齐鲁博士七十余人到泰山下参与仪式秦始皇虽然最终没有采取儒生们的意见,但举行封禅这样的大事,确实是征询了儒生们的意见,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参加关于大典的讨论,本身就是重视儒家的表现二)对儒家学说的利用秦始皇好大喜功,多次外出巡游,在许多名山留下了刻石文字这些刻石在思想方面的重要性在于:“它们揭示了那个时期的官方思想和价值观在一些刻石和法令中蕴含着儒家的思想,并包含了人们生活的诸多方面:一是等级《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琅邪刻石写到,“尊卑贵贱,不逾次行”[1](P44),即贵贱分明别贵贱是儒家思想的主要观点,也是“礼”的主要功能二是男女会稽刻石写到:“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洁诚”[1](P48),即是男女礼顺,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有别是儒家一贯的主张三是婚姻会稽刻石写到:“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1](P48),四是家庭。
会稽刻石写到:“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1](P48),这些规定严格明确了等级制度,要求男女之间顺从礼法,谨守各自职责,从中不难看出秦始皇构建封建社会秩序的设想包含着儒家礼治的因素在出土的秦简中同样也体现着儒家的思想1975年湖北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法律文献,虽然宣传的是法家思想,但却是维护儒家价值观《封诊式》中有两个案例:一个是“告子”,“某里士伍甲告曰‘甲亲子同里士伍丙不孝,谒杀,敢告’”一个是“迁子”,“ 某里士伍甲告曰‘谒鋈亲子同里士伍丙足,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迁所,敢告’”[4](P52)在秦简《为吏之道》中更是提到儒家的修身思想,有些言语甚至接近儒家著作的原句如:“宽俗(容)忠信,和平毋怨”,“临材(财)见利,不取句(苟)富,临难见死,不取句(苟)免”[4](P54)其中有不少与《礼记》、《大戴礼》等相同,书中浸透着儒家伦理道德思想吏有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五者毕至,必有大赏”[4](P57)我们从《为吏之道》中看到的是地地道道的儒家思想综上可知,在秦统一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儒家并没有受到秦统治者的排斥,相反,秦始皇是重视儒家作用的,是想和儒生们一起共“兴太平”的。
二、“焚书坑儒”中的秦始皇与儒家由于儒家维护周礼并主张分封制,这些儒家的思想与秦政格格不入,这就决定了秦始皇与儒家之间存在矛盾这一时期,秦始皇一方面焚烧儒家典籍;一方面却允许官方保存儒家典籍;一方面坑杀“犯禁”的儒生;另一方面对于没有“犯禁”的儒生依然让他们供职于朝廷一)“焚书坑儒”事件“焚书”与“坑儒”这两件有一定相关性的事件,《汉书•五行志》在批评秦始皇暴行时说:“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5](P235)《地理志》又说:“称皇帝,负力怙威,燔书坑儒…”[5](P280)焚书坑儒”遂成为一个词语虽然“焚书”与“坑儒”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它们的是非曲直还是分开分析为宜先说“焚书”,据《史记》记载,焚书事件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导火线是仆射周青臣和博士淳于越关于郡县制和分封制这一地方统治模式的争论, “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认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 [1](P46) 于是他向始皇进言“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1](P46) 这就是焚书再说“坑儒”,事件发生在始皇三十五年据《史记》记载,侯生、卢生因为无法找到长生不老药而怕秦始皇处罚,在逃跑前又把秦始皇咒骂一顿,始皇听说后大怒“‘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阬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後” [1](P47)这就是坑儒事件二)“焚书”对儒家典籍的影响秦始皇的“焚书令”虽然焚烧了很多儒家典籍,但并没有产生灾难性的后果这是因为这次焚书并没有烧毁全部的书籍。
李斯所奏要烧的书仅有两类:一是“史官非秦纪,皆烧之”,一类是“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因此从《史记》记载来看,这次焚书的重点是各国的史书,“秦廷此次焚书,其最重要者为六国之史记,以其多讽刺及秦,且多涉及现实政治也”[6](P25)司马迁在《史记•六国年表》序言中说:“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多藏周室,以故灭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1](P188) 由此可见六国史记是这次焚书的重点其次焚烧的是诗书,“此即古代官书之流传民间者”以其每为师古议政者所籍也[6](P25)这部分诗书,博士官可以藏而民间不能藏,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这部分诗书并没有被焚毁,焚毁的只是民间的藏书,以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民间藏书实在有限,焚烧的诗书也就有限焚书之中还有百家语,“似是牵连及之,实不重视[7](P25)《汉书·艺文志》中记载“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也”[5](P273) 再加上一些免于焚烧的私藏图书和官方保留的图书,所以说这次焚书虽然是中国文化的一场浩劫,但绝大多数的书仍然保留着。
至于有很多儒家典籍为何而消失,那是项羽的一把火把几乎秦王朝保留的图书全部烧光了,这与秦始皇的焚书没有太大关系胡三省在 《资治通鉴音义》中明确指出:‘秦之焚书,烧天下人所藏之书耳,其博士官所藏则故在;项羽烧其宫室,始并博士所藏者焚之次所以后之学者咎萧何不能于收秦图书之日并收也’”[7](P246) 秦始皇的确无意毁灭各种典籍,只是不准广大臣民利用这些典籍来反对他所建立的王朝及实行的政治制度秦始皇实行的这种文化政策有明确的目的:维护大一统的政治局面这次焚书虽然对儒家典籍造成损失,但是没有史记上说的那么大,“关于焚书的范围,《史记》的记载可能有所夸大从《汉书•艺文志》等汉代文献记载看,秦始皇焚书对象主要是《诗》、《书》及各国史记东汉的王充说:‘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俱在’”[8](P592)但是这并不能减少秦始皇在焚书中的罪责三)“坑儒”对儒生的打击由侯生、卢生引发的坑儒事件成为批判秦始皇暴行的又一证据,看似“焚书”与“坑儒”都是针对儒家的,但是仔细分析却又不是在“坑儒”事件中,关于被坑儒生的身份,史学界对此的看法并不一致:“一说为全是方士 ,一说全是儒生,一说儒生方士都有,事实上秦始皇所坑杀之人有儒生也有方士”[9](p86)。
胡适先生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说“秦始皇所坑杀的四百六十多人,乃是一班望星气、求仙药的方士”;郭沫若先生在《十批判书》、《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中说“所坑的儒是不折不扣的孔子之徒”吕思勉先生在《秦汉史》中说“案坑儒一事,既因方式诽谤而起,则其所诛未必尽儒生”;宋人郑樵在《秦不绝儒学论》中也说“陆贾,秦之巨儒也郦食其,秦之儒生也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召,待诏博士…则秦时未尝废儒,而始皇一时所坑者,盖一时议论不合者耳”本文认同最后一种观点,秦始皇所坑杀之人并非都是儒生秦始皇愤恨的是妖言诽上者,儒生未必都非议时政,所以说坑杀的四百六十余人,有儒生,有方士,也有其他学派的知识分子,并非全部是儒生叔孙通是大儒,二世昏庸,他非但不谏,反而阿谀奉承之儒生如叔孙通者,怎么还会被坑杀呢?至于方士,更无须多言,一群地地道道的政治骗子,即使全被坑杀,也不会值得谴责由此可知秦始皇所坑之人,不会都是儒生,也不会都是方士根据《史记》记载,此次诸生被坑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诽谤犯上,二是妖言以乱黔首所谓自除犯禁者,“即犯有诽谤犯上及妖言以乱黔首之禁,决非谓兴太平及练求奇药为犯禁”[6](P23)如果秦始皇决定针对儒生而坑杀,公子扶苏又怎么会以“诸生皆诵法孔子”[1](P46)为由进行劝谏,这岂不是火上浇油。
由此可知所谓的“坑儒”,并不是专门针对儒家,而是针对“犯禁”者在当时,“诵法孔子”者对秦朝的非议最多,而“诵法孔子”者又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