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标准讲解.ppt
143页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夜景标准编制背景国内若干城市夜景地方标准的先期出台国外的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国外夜景建设的成功经验国内夜景建设的快速发展和需要国内首次编制该标准的性质,,标准特点细致、详尽涉及面宽确定性和建议性并存原则性内容和具体针对性内容兼顾针对中国夜景特点,,规范主要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评价指标,照明设计,照明节能,光污染的限制,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等共8章18节组成,,1. 总 则,,制定该规范的目的为在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塑造城市夜间形象,增加城市魅力,丰富人们夜间生活,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安全、维护管理方便,实施绿色照明,制订本规范该规范适用对象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等景物的夜景照明设计与其它规范的关系城市夜景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术语说明: 相关术语共31条编列术语的原则:1 便于设计和管理等相关人员查找和使用考虑到使用本规范的初、中和高级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不一,而且初和中级设计人员数量较多,因此在本规范中出现的相关术语基本上都编入到本章术语。
2 尽量压缩或减少引用国标《电工术语·照明》GB/T 2900.65-2004和行标《建筑照明术语标准》JGJ/T 119-2008、《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和《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中的术语少数重复的术语,是因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必不可少或是从城市夜景照明角度在内涵上有所扩展或变动而收录的编写时参考了下列与城市夜景照明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资料:(1) CIE出版物《国际照明术语》No.17.4(1987);(2) 行业标准《建筑照明术语标准》JGJ/T 119-2008;(3) 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JGJ/T 50280-98;(4) 行业标准《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91-2002,J217-2002;(5) 行业标准《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 65-2004; 术语的中英文名称和定义是通过对以上参考文献资料进行反复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的绿色照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有益于提高人们的学习、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以及保障身心健康的照明,,绿色照明理念是由美国环保局于1991年提出实施18年来,已在世界范围内取得非常大的影响,,绿色照明的内容:通过科学的照明设计,采用高效率、长寿命、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电器产品,改善人民的工作、学习、生活的条件和质量,从而创造一个高效、舒适、安全、经济的环境,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照明,,设计原则与规划的关系、与建筑工程的关系夜景为人服务满足照明标准和节能设备选择、安装与光污染彩色光、文物保护,,3.1.1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符合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的要求,并宜与工程设计同步进行。
了解《城市照明规划规范》的内容、要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应以人为本,注重整体艺术效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创造舒适和谐的夜间光环境,并兼顾白天景观的视觉效果,,以人为本:夜景为人而设计:应该考虑诸如:尺度、亮度、观看视点等,,以人为本 希望夜景给人带来方便,,以人为本 希望夜景能给人带来安全感,,以人为本:夜景不影响环境把照明范围控制在活动区域内,,以人为本:夜景应该带来审美感受,,创造舒适和谐的夜间光环境, 照明设计的目的:追求夜景的美感,,3.1.3 照度、亮度及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控制在本规范规定的范围内前者保证照明效果后者保证节能要求,,3.1.4 应合理选择照明光源、灯具和照明方式;应合理确定灯具安装位置、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以避免光污染方案确定后,光源、灯具、照明方式、安装会有多种可选其目的是避免光污染,,3.1.5 应慎重选择彩色光光色应与被照对象和所在区域的特征相协调不应与交通、航运等标识信号灯造成视觉上的混淆被照物颜色的再现或改变色彩符合区域性质,,光色应与被照明对象所在区域的特征相协调,,3.1.6 照明设施应根据环境条件和安装方式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不得影响园林、古建筑等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文物保护:防止红外光、紫外光、可见光损伤文物 防止机械损伤文物 防止设备影响景观,,月光照明方式塑造树木夜景防火夹具保护机械损伤光谱照射时间,,3.2 照明光源及其电器附件的选择选择原则:针对性、经济性、节能、,,3.2.2 选择光源时,在满足所期望达到的照明效果等要求条件下,应根据光源、灯具及镇流器等的性能和价格,在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确定 全寿命期内的综合经济分析,,3.2.3 照明设计时宜按下列条件选择光源:1 泛光照明宜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高压钠灯;2 内透光照明宜采用三基色直管荧光灯、发光二极管(LED)或紧凑型荧光灯;3 轮廓照明宜采用紧凑型荧光灯、冷阴极荧光灯或发光二极管(LED);4 商业步行街、广告等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场所宜采用金属卤化物灯、三基色直管荧光灯或其他高显色性光源;,,5 园林、广场的草坪灯宜采用紧凑型荧光灯、发光二极管(LED)或小功率的金属卤化物灯;自发光的广告、标识宜采用发光二极管(LED)、场致发光膜(EL)等低耗能光源;通常不宜采用高压汞灯, 不应采用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和普通照明白炽灯。
3.2.4 照明设计时应按下列条件选择镇流器:1直管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2 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应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3 在电压偏差较大的场所,宜配用恒功率镇流器;4 光源功率较小时可配用电子镇流器,,3.2.5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触发器与光源之间的安装距离应符合产品的相关规定,,3.3 照明灯具选择主要内容:灯具光效要求、灯具防护等级、安全性要求,,3.3.1 选用的照明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GB7000.1(安全要求的标准)等“照明灯具性能要求”的标准也将要出台,,3.3.2 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用效率高的灯具其中泛光灯灯具效率不应低于65%眩光限制配光要求灯具效率的定义,,一般来说,灯具的直接射出光占30%-40%,此部分光如果不受控制,灯具的光分布往往不适合设计要求所以,一般应对透光镜进行控光设计,以获取需要的光分布,,其余60%-70%的光经过反射器的反射后成为有用光反射器要进行光学设计,控制出射光为所需光分布,,根据国家灯具质检中心的数据如今灯具反光器的效率一般为50%-60%所以,光源中有60%的光是在损失了40%-50%后,再经过透光镜的损失,之后才成为有用的出射光因此,灯具的总效率应该在65%-80%,,3.3.3 安装在室外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埋地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水下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8.3.6条和第8.3.7条的规定(防电击措施),,第一位特征数字所标示的防护等级,,第二位特征数字所标示的防护等级,,4 照明评价指标建构筑物:照度、亮度人行步道、广场:水平照度、半柱面照度颜色:从光源角度要求均匀度、对比度、立体感:夜景观艺术性眩光限制:机动车道路-从照明效果角度控制 人行步道-从照明设施角度控制,,4.1 照度或亮度4.1.1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景观元素的照明评价指标应采取亮度或与照度相结合的方式。
步道和广场等室外公共空间的照明评价指标宜采用地面水平照度(简称地面照度 )和距地面1.5m处半柱面照度( Esc),,建筑物立面照明评价指标照度:简单、易计算亮度:客观、准确与人的主观感受相同,,人行道路照明用柱面照度评价看清面部特征提早安全防范最小安全距离:4米在单个点光源照射下 Ev=π/2Esc,,柱面照度(半柱面照度)相关因素:光强与柱轴夹角、光源到测点距离目的:正确显现人的仪表、形象、表情、体语适用场所:会议厅、礼堂、社交宴会厅、走廊 门厅、室外人行区域国外已经将其作为标准采用,,4.1.3 在照明设计时,应根据环境特征、灯具的防护等级和擦拭次数从下表中选定相应的维护系数注:1 环境特征可按下列情况区分:清洁:附近无产生烟尘的工作活动,中等交通量,如大型公园、风景区;一般:附近有产生中等烟尘的工作活动,交通量较大,如居住区及轻工业区;污染严重:附近有产生大量烟尘的工作活动,有时可能将灯具尘封起来,如重工业区2 表中维护系数值以一年擦拭一次为前提,,4.2 颜色4.2.1夜景照明光源色表可按其相关色温分为三组,光源色表分组应按下表确定,,4.2.2 夜景照明光源显色性应以一般显色指数Ra作为评价指标,光源显色性分级应按下表确定。
4.3 均匀度、对比度与立体感,,4.3.1 广场、公园等场所公共活动空间和采用泛光照明方式的广告牌宜将照度(或亮度)均匀度作为评价指标之一,,4.3.2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入口、店头、雕塑、喷泉、绿化等,可采用重点照明突显特定的目标,被照物的亮度和背景亮度的对比度宜为3~5,且不宜超过10~20 用亮度突出建筑门头,,4.3.3 当需要突出被照明对象的立体感时,主要观察方向的垂直照度与水平照度之比不应小于0.254.3.4 夜景照明中不应出现不协调的颜色对比,,4.4 眩光的限制,,4.4.1 夜景照明应以眩光限制作为评价指标之一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眩光限制程度应以阈值增量(TI)度量,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0.2条的第3款的规定4.4.2 居住区和步行区的照明设施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人员产生的眩光应符合本规范表7.0.2-3的规定控制灯具投影面积、表面亮度,,5. 照明设计,,5.1 建筑物 5.1.1 建筑物夜景照明设计:5条专门原则所有景观对象夜景设计:6条一般原则 (本规范第3.1节的规定),,1 应根据被照物功能、特征、周围环境,选择适宜的视点,并应考虑光的投射方向、灯具的安装位置等因素的影响,,2 应根据建筑物表面色彩,合理选择光的颜色,以使其与建筑物及周边环境协调,,当隐蔽困难时,应使照明设施的形状、尺度和颜色与环境相协调,,夜景照明灯具应和建筑立面的墙、柱、檐、窗、墙角或屋顶部分的建筑构件相结合。
一是隐藏二是射出有因,,建筑物的入口不宜采用泛光灯直接照射用壁灯表现建筑入口,,5.1.2 不同城市规模及环境区域建筑物泛光照明的照度和亮度标准值应符合下表规定,,城市规模及环境区域(E1~E4区)的划分 城市规模根据人口数量划分:1 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为大城市;2 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为50~100万的城市为中等城市;3 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 环境区域根据环境亮度和活动内容划分:1 E1区为天然暗环境区,如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天文台所在区等;2 E2区为低亮度环境区,如乡村的工业或居住区等;3 E3区为中等亮度环境区,如城郊工业或居住区等;4 E4区为高亮度环境区,如城市中心和商业区等5.1.3 对特别重要的建筑物,当需要提高其照度或亮度值时,只宜在该建筑物上局部提高5.1.4 建筑物的入口、特征构件、徽标或标识等部位的照度或亮度与周围照度或亮度的对比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3.2条的规定(重点照明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