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通行规定.doc
6页道路通行规定一.一般规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二.机动车超车规定: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边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三.速度规定 1、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 2、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3、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4、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5、设计最高车速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高速公路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6、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7、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四. 通过交叉路口的规定: 一、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 A.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B.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C.“左转弯待转区”只供左转弯车辆使用,在同向直行绿灯亮时,虽然左转弯灯是红色的,但此时允许左转弯的车辆进入路口的“左转弯车辆待转区”等候,等到左转弯信号灯变成绿色时再通过路口而需提醒的是,左转等待线不是“停止线”,如果直行道和左转车道信号灯全为红灯时,所有车辆需在之前的停止线进行等待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5.遇停止信号时:A.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B.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 A.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B.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 1.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2.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3.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4.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5.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6.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五.机动车载物规定:(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二)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严密;(三)大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四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二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四)大型货运车挂车和大型拖拉机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三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一米;(五)载质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点五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一米;(六)载质量不满一千公斤的小型货运汽车、小型拖拉机挂车、后三轮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米,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厢,后端不准超车厢五十厘米;(七)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一点五米,宽度左右不准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不准超出车身二十厘米。
八)载物长度未超出车厢后栏板时,不能将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栏板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制动灯、尾灯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的物品,其体积超过规定时,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机动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二)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但大型货运汽车在短途运输时,车厢内可以附载押运或装卸人员一至五人并须留有安全乘坐位置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准乘人;(三)货运汽车挂车、拖拉机挂车、半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罐车不准载人但拖拉机挂车和没有安全保险或乘车装置的半挂车、平板车、起重车、自动倾卸车,经车辆管理机关核准,可以装载押运或装卸人员一至五人;(四)货运汽车车厢内,载人超过六人时,车辆和驾驶员须经车辆管理机关核准,方准行驶;(五)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六)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六、车辆停放规定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机动车停放时须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
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是指车辆临时停车时必须按顺行方向紧靠道路边缘线停放前、后右侧车轮外缘距路缘石(侧石、道牙)不能超过0.3米2)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3)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绿篱)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5)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6)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7)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开示宽灯、尾灯七、车辆灯光使用规定 一、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二、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 1.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2.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3.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三、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四、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 1.应当减速慢行; 2.并鸣喇叭示意 五、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 1.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 2.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六、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七、夜间会车应当在距对方来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