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规章制度设立的合法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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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影响 历经四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 2007 年 6 月 29 日通过,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对传统的 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和计划管理体制进行了比较彻底的改革, 也赋 予了企业规章制度新的内容一)《劳动合同法》使规章制度的性质发生了改变 《劳动合同法》 第 4 条第 2 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 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 保险福利、 职工培训、 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 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 协商确定 ”从“平等协商确定”的用语可以看出, 用人单位在 制定规章制度时不再是企业单方面决定, 而需要与工会或职工代 表平等协商确定可见: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已由用人单位的 “单决权”变成了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共决权”二)新法对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提出了更高要求 从《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来看, 法律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对制度的提出、 审查、平等协商、 公示等均做出明确规定, 如未按照法律要求制定出的规章制度,将面临无效风险。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地位(一)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 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基本法 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条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 规章制度 ,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 合同法》第四条第一款也做出了相同规定, 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问题作了更 为具体的规定 , 成为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新的法律依据 其次 , 《劳 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 是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政策依据 , 该通知明确规定了企业规章制 度的主要内容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审查及备案制度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从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角度来看, 法律 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强制性的, 用人单位建立企业规章制度 是企业的权利更是企业的义务 这就决定了, 企业规章制度要受 到法律的约束 为了防止企业滥用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侵害职 工的合法权益 , 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还规定了监督和制裁 办法《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 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 责令改正 ; 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作出类似规定: “用人单位直接涉 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 由劳动行 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三)同时,企业通过规章制度管理员工也是法律赋予的权 利尽管《劳动合同法》 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给予了比较多的规制, 但是,法律也赋予了用人单位很多权力《劳动法》第 3 条规定: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 提高 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法》第 25条及《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若劳动者严 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 除劳动合同, 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为企业规章制度的效 力提供了法律保障企业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后 , 在本单位范围内 对全体职工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从《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第 40 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可以看出:很多情况 下法律把权力赋予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 如试用期不符合 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可以在企业的录用制度中予以明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更明显的直接和规章制度有 关;“重大损害”的界定标准也在用人单位, 即用人单位可以在 规章制度中规定“重大损害”的标准; “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用人 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简称“兼职”) ,兼职的态度也是看用人 单位的态度,即是否允许劳动者兼职,关键看用人单位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不允许员工兼职, 可以建立兼职申报制度。
再如第 40 条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 伤的医疗期届满解除劳动合同, 看似和规章制度无关, 其实是有 关系的, 如医疗期的工资标准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 劳动者不 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 同样也是看似与规章制度无关, 其 实也是与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关系, 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 可以在用人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予以明确由此可见, 法律将很多权利权力赋予企业通过规章制度予以 行使,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四)企业规章制度是发生劳动争议时的有效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法释〔 2001〕14 号)规定 ,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 规定 ,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 , 不违反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及政策规定 , 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 , 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 争议案件的依据 也就是说, 在企业规章制度内容及程序均符合 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劳动者违反该规章, 法律将支持企业规章制 度所设定的法律后果三、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合法性分析(一)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生效要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 规定,合法的规章制度应经过以下程序: 审核提出程序T平等协商程序T公示程序1、 首先,审核是否属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 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提出,重大事项包括:(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卫生、(5)保险福利、(6)职工培训(7)劳动纪律(8)劳动定额管理(9)其他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 项2、 其次,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或应与工会 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 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 通过协 商予以修改完善3、最后,应当依法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 4 条第 4 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 根据该规定 , 公示为企业规章制度 生效的必要条件二)备案原则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 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 《劳动法》 的有关规 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并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 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 律法规、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备案的, 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该通 知确立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备案制度需要说明的是,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设定企业规章制度必 须备案的程序要求, 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备案, 只涉及行政管理问 题,并不影响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四、对企业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分析(一)关于企业规章制度内容的法律要求 我国目前尚无专门关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法律 但劳 部发 [1997]338 号文件规定,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 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 列举式地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所包括的 内容。
但除此之外, 企业认为有必要确定为规章制度的规定, 也可 以成为规章制度的内容,对此,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二)企业确定违纪事项的法律尺度1、首先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这是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企业规章制度不能凌驾于 法律、法规之上,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但在许多企业规章制 度中仍然会有不同程度的违法内容出现: 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 工无条件服从加班安排,在工时、休假、 加班等方面违反劳动法 规定的基本标准; 规定女职工被录用后一定期间内不能结婚或怀 孕,或规定了女职工怀孕、哺乳期间的不平等待遇等,违反《婚 姻法》或《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更有少数企业规定员 工上下班搜身检查、 限定如厕时间等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的 规章制度内容这些内容自然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2、规章制度内容不能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内容相冲突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几乎清一色 是资方或代表资方利益的管理层制定的内部规定, 是近乎命令式 的单方意愿劳动合同法》 实施后, 虽然有了职工参与的民主程序,但仍然是以企业为主导 而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的内容则代 表契约式的平等协商的约定, 更能体现双方的平等意愿, 尤其是 体现劳动者的意愿。
因此,效力应高于规章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二)》中也作出相应规定其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 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 劳动 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样就可以避免企业以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的方式变更劳 动合同内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3、不违反公序良俗法律赋予了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内容上较大的自由度, 在哪 些方面作出规定,怎样规定,只要法律不明确禁止即可因此, 难免产生合法不合理的规定 企业规章制度要符合社会一般的道 德标准即公序良俗,也是法律的要求三)规章制度中对员工处分事由的法律分析 人力资源实践工作中, 企业对违纪职工不适当的处理往往导 致不良后果, 甚至要承担诉讼败诉的苦果 企业如何有效处理违 纪员工, 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 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给企业处分职工带来法律盲区过去企业对员工处罚的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 而该规定已于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被国务院下令废止 其中最常适用的连续旷工 15 日可以对旷工职工除名的规定即出自该条 例。
该条例的废止,一些处罚员工的方式与情形失去了法律 依据,这究竟是意味着企业已无权处分违纪员工, 还是在企 业可以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自由处分, 尚不明晰 从目前的法律规 定来看,企业的处分措施将发生以下变化:(1) 经济处罚方式已不可取企业给员工经济处罚, 以前都是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作 为法律依据的如:一次性罚款的规定,该条例废止后,现在企 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已经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而依据我国 《行 政处罚法》的规定,企业并无经济处罚的权限因此,企业在日 常管理过程中经常使用的经济处罚方式已不可取2) “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