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论文-清代的垦殖政策与棚民活动.doc
14页历史学论文-清代的垦殖政策与棚民活动一 清代的人口增殖与农垦政策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人民一直在缓慢地,但继续不断地破坏森林及其它自然植被,但是最严重的破坏是发生在清代中期不到一百年的时期内,这种局面之出现有许多原因 最基本的原因就是清代人口之迅速膨胀人口增加自然要消费更多的粮食,而增产粮食就需要扩大垦耕面积对农作物而言,在没有自然植被的地面上农作物同样无法生长开辟农田就是要清除地面上原有的自然植被,改种农作物所以从一开始,农业生产就是要与自然植被争土地,此消然后彼长人口增加永远伴随着自然植被的消失人口增加快,自然植被消失也快 清初人口不过八九千万, 但是到了乾隆 41 年(1776 )便增加到 26800万,此是中国人口的第一次爆炸期,而且此后还在不断增加 最突出的情形是四川省,人口变化最大在明末清初,四川因为长期战乱,人口大量流徙死亡,估计清初全省人口只有 62 万,到了嘉庆 17 年(1812),便达到 2070 万人〔1〕大部分的增加人口是由外省移入者,即有名的“湖广填四川” 中国的朝代更替,代表治乱循环,每个朝代的末期都有程度不同的战乱,人口减少或流亡,农田荒芜;而新朝代建立之初,都要颁行某些奖励的措施,促使人民开垦荒地,或招抚流亡人口回籍。
即以明代而言,据《续通考》卷二记载,明太祖时苏琦上书:“为今之计,莫若复业之民垦田外,其余荒芜上田,宜责之守令,召诱流移未入籍之民,官给牛种,及时播种”太祖下诏:“临濠朕故乡也,田多未辟,土有遗利,宜令五郡民无田者往开垦就以所种为已业,给赀粮、牛种,复三年……又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给十五亩,蔬地二亩,免租三年有余力者,不限顷亩《明史稿·食货志一》载:“户部郎中刘九皋言,古狭乡之民,听迁之宽乡,欲地无遗利,人无失业也太祖采其议,迁山西泽潞民于河北后屡徙浙西及山西民于滁、和、北平、山东、河南又徙山东他郡民于东兖又徙直隶、浙江民二万户于京师” 这是一方面再分配人口,一方面以减税来鼓励开垦废耕之田 清初政府面临同一问题,而采取的垦殖政策却更积极政府不但以减税的办法来鼓励人民开垦废耕荒地,而且对地方官施以压力,境内新垦面积极多者,地方官得到奖励;面积少者,地方官要受惩戒减税的办法也一再提高,最初是免升科三年,不久后延长为四年,后又延长为六年 事实上,清初人口增殖过速到了雍正末年或乾隆初年,不但所有废耕之农地都已复耕,而且平原上尚未开垦的土地也都被垦殖为耕地如要继续增垦农地,只有向山区发展。
不幸,中国境内当时尚残留的山区都是些深山老林,地势险竣,土地贫瘠,气候寒冷,除了有限的几项矿源及林产,农民可以利用开发的土地经济价值不高所以到了乾隆初年,过去减税的鼓励垦殖政策已然失效,深入山区去垦耕,得不偿失更有甚者,农民很快就发现,在山区耕种无法保持水土,地力耗损很快,最多可以耕种三五年此时期一过,产量大降,而正好是六年免予升科的期限已届满,开垦者无利可图 针对这种情况,清廷在乾隆五年(1740)谕令各省将新辟“零星地土免科”其实,这时平原地带已找不到可耕的零星土地,于是各地大员纷纷进言,认为应该索性让人民入山开垦《清高宗实录》卷 130 载,乾隆五年贵州布政使陈德荣奏:“山土宜广行垦辟,增种杂粮,或招佃共垦”次年总督张广泗也上书说,应劝谕农民尽力去开山垦土这种垦殖政策的变化,一方面等于是对已封禁的深山老林非正式的驰禁,一方面对垦辟的山地予以永远免税的优待故乾隆七年正式谕令:“山头地角止宜种树者听垦,免其升科” 除上述之政策以外,还有一项重要因素,那就是农民发现玉米很适合在深山种植以当时的技术条件而言,在深山老林可以利用的资源,除了木材外,只有少数几项矿产或经济作物木材之采伐因受交通运送条件之限,能采之林木已采伐殆尽;其它资源的社会需求量有限,无法吸引大量人民入山开发,而中国的传统农作物对土地要求严苛,土地贫瘠气温高寒的山区不能种植。
在过去,这些因素天然地保护了这些深山老林,使之残存,即令是开放山禁,加上免税的办法,可能发生的效力还是有限 碰巧,在明代中叶,自外国引进了玉米品种玉米最初只在平原地区种植玉米的亩产量不低,但是与稻米相比,仍处劣势,所以在与五谷争地的情况下,玉米初期推广的成绩不佳后来人民发现玉米耐旱耐低温,又可以在砂砾地上生长,不与五谷争地于是首次有了适于高山种植的农作物,正好配合棚民们垦山开荒的活动,解决人口增殖所造成的无田无粮之问题薯类本也适于劣地种植,但气温过低会冻坏秧茎,同时薯类远不如玉米容易保存所以后来在山区种植的作物中只有少量薯类,主要还是玉米 这些条件的配合,在乾隆初年开始掀起一阵入山垦荒的狂潮据近人研究,四川省全境有 9515 万亩耕地,其中平地不足 6000 万亩,山地农田近 4000 万亩然而在雍正末年四川耕地已近 6000 万,可以说平原耕地已尽为开垦从乾隆初,新增农地都是垦辟的山地四川如此,其它各省大致也如此 二 棚民之出现与活动 这一大批入山垦殖的人被通称为“棚民”或“寮民”棚民之出现可以上溯到明朝中叶,最初是以种菁或种麻为业菁是一种蓝草,可以制染料靛蓝明清之际,棉纺织业快速发达,各色染布中以蓝色布需求量最大,于是产生对制靛蓝之菁的需求。
初期入山种菁的棚民人数远没有后来之多,地区主要限于福建、江西、浙江等省福建省的永泰县志中说,在明嘉靖四十年(1561),有许多来自漳州的流民入山种菁?? 来漫延至漳、泉、延、汀四县山地据说他们“伐山采木,种菁和蔗,其利倍于田”,足见他们对于耕种传统农作物并无兴趣江西的棚民最早见于记载的是皇明隆庆年间,到了明末,棚民活动进一步蔓延至浙江东部及安徽南部人数已渐可观,在明末崇祯年间及清初顺治年间,棚民倡乱,每次竟能号召万余人参加 早期的棚民有几项特点,第一,他们的主要生产对象是菁,绝少种植粮食作物明末曾参加平定棚民叛乱的熊人霖着有《防菁议》,特别提出此一特点第二个特点是早期的棚民源自福建当年生产的蓝靛染料,以福建生长的菁草制成者最有名,因其染成之布色泽光润所以,种菁之棚民以福建最多,即令是浙赣的棚民也是来自福建,携带福建的品种第三,既然以福建为中心,棚民蔓延不太远,都在三省边区的山中活动棚民在原籍都有户籍,把他们视为无籍贱民是不正确的他们愿意离开本乡而远适深山,一来是因为受土质及菁草的生长条件所限,就像东北山中的参民二来是种菁投资少而获利丰但是,这些棚民并未放弃原来的户籍,而是春来入山,秋后回乡,归乡时将生活用具及生产工具锁在棚内。
他们在山中搭棚居住,是为了减少固定投资事实上,有些棚民可以出资几百两或数千两来租私产山地,有的棚民出资雇用人数可观的工人,并搭建一大片工棚,让工人栖居 从清乾隆初年开始,被称为棚民的这些人,在人数上及特质上都与早期的棚民有很大的区别第一,新一代的棚民是在强大的人口压力及清廷的新垦殖政策下入山垦殖的农民,他们以生产粮食为主,也就是玉米他们力求粮食自给自足,有余粮再出售,而不是通常所称的商品生产种靛菁者虽然仍旧有人,但所占之比例很小在内地各省的棚民几乎没有种靛蓝者,多全力从事玉米生产近人研究玉米之生产,认为玉米从平原进入山区是从 1768 年开始,而迅速推广是乾隆年间至道光年间的事,这些都是正确的结论第二,早期的棚民以生产靛蓝为专业,但此种商品的市场需求有限所以早期棚民的人数不能无限度的膨胀,只能限于邻近福建的几省然而以粮食生产为主,又有高度的自给自足性,人数上就有很大的弹性凡是在本乡没有田地,难以谋生者,都可进入山区垦殖于是乾隆以来,不及百年,棚民人数大幅度上升,而这一时期也正是玉米生产的高峰新一代的棚民不限于闽、浙、赣三角地之山区,而是远播至十四省份,凡是有无主高山之处,都有棚民出现第三,棚民移动的方向也与以前不同,不是从福建出发,春去秋归。
后期棚民的来源很广,而且常有对流发生湖广填四川,川人又赴陕;福建人奔江西,江西人又奔安徽、江浙、湖南,而湖南及四川人会跑到湖北垦山到后来甚至不限于客民,本地人也入山垦殖,他们的动机与目标只有一个:不论远近,只要有无主深山老林可垦耕,有利可图,他们就去严如煜在《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中描述棚民们移动的情形是: 流民之入山者,北则取道西安、凤翔;东则取道商州、郧阳;西南则取道重庆、夔府、宜昌,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庙岩屋,或密林之中住宿取石支锅,拾柴作饭换言之,这是四面八方的流动,向山区集中 第四,新一代的棚民已经放弃其原籍,没有春去秋回的打算进入无主深山之后,谁先占据的土地就算是谁的产业,“携妻提子,世居于此,则俨然土著矣”后来,地方政府索性在民区建立保甲组织,与本地居民一视同仁〔2〕在住屋方面,已有人建置永久性房屋 《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中说这些人:“画地开垦,伐木支椽,上覆茅草,仅蔽风雨借杂粮数石作种,数年有收,典当山地,方渐次筑土屋数板”有人仍然以寮棚为居,那是因为垦种的方式不得法,水土流失很快,每隔三年五年便得换地重垦,无法真正定居,只有采用游耕方式。
在皖浙地区,山林多已有主,棚民必先向山主租山江西境内的广信山区及铜塘山则是国有林区,在明末清初曾被政府封禁,乾隆年间正式或非正式地弛禁,棚民随而进入在川、陕、鄂三省边界的南巴老林,大部分是国有山林,现在开放给棚民另有一些山区边缘地带,早已转化为私产,但山主无法利用,后来也租给了棚民,租金极廉据《三省山内风土杂识》一书记述: 土著人少,所种者不一二招外省客民纳课数金,辄指地一块,立约给其垦种客民亦不能尽种,转招客佃,积数十年,有至??八传者,一户分作数十户客租只认招主,并不知地主为谁,地主不能抗争间有控讼到案,则中间七八转之招主,各受佃户顶银,往往积数百金断地归原主,则客民以青山开成熟地,费有工本,而顶银当照据转给中间贫富不齐,原主无力代赔,则亦听其限年再耕而已 可见,这些土地的所有权不够明确到了后来政府改行驱棚政策,也受这些租约所限,多半是限令棚民于租期届满后返回原乡 山区中原有一些生产者,从事开矿、造纸、伐木,现在与入山垦种玉米的棚民打成一片,形成山区经济 据学者研究,玉米的大规模推广是在十八世纪到十九世纪初,也就是乾隆中期到嘉庆、道光时期推广种植的地点都在山区,种植者多半是外地移入的流民,也就是所谓的棚民或寮民。
以往研究者往往只是片面强调这些流民开发山区,推广玉米之种植,增加民食之贡献但是这种贡献只是短期性的,其长期性的灾害却未曾受到学者足够的重视具体说来,大量流民开发山区的后果,造成严重的生态恶化,使得大面积的耕地生产力下降,至少在此后长时期内,中国粮食产量低于其应有之水平为了使读者充分认识这场人为祸患的严重后果,我们要把史料中有关流民的人数、种植玉米(兼及蓝靛与麻)的范围、以及当时人所见到恶果详加引录据郭松义详查有关资料,在乾隆至道光年间(1736—1850)已有二十省三百五十四处府州县在种植玉米〔3〕其中?父鲋?要种植区,也就是棚民寮民为数众多的几省,玉米种植的情形如下: (一)四川:是玉米的主要引种区之一据郭松义的统计,至道光年间已有六十二处府州县种植此粮食作物,绝大部分是在山区试举下列地方史料记载说明: 俗名包谷者是也,蜀中南北诸山皆种之(张元澧《道光内江志要》卷一《物产》) 山地种之多茂,贫民赖以资生(曹秉让《嘉庆长兴县志》卷二《物产》) 山农多种梁、麦、包谷(王来遴《嘉庆渠县志》卷十九《风俗》) 包谷,深山广产,贫民以代米粮(王槐龄《道光补辑石砫厅新志》卷九《物产志》) 两境山多田少,稻收不过百分之一,民食合赖包谷杂粮(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卷八《民食》)。
山居则玉蜀黍为主(王燮《嘉庆峨嵋县志》卷一《风俗》) 玉麦,山居广植以养生(王钟钫《嘉庆彭县志》卷三十九《风俗》) (二)陕西:陕南的南山老林和巴山老林在解禁以前,原是人迹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