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SL703-2015).docx
73页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703-2015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33 项目划分 53.1 一般规定 53.2 单位工程划分 53.3 分部工程划分 63.4 单元工程划分 64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84.1 渠(沟)基清理 84.2 渠(沟、管)道土方开挖 94.3 渠(沟)道石方开挖 124.4 渠(沟)道土方填筑 134.5 管道土方回填 164.6 渠道衬砌垫层 164.7 渠道防渗膜料铺设 184.8 渠道保温板铺设 194.9 渠道浆砌石衬砌 204.10 渠道现浇混凝土衬砌 234.11 渠道混凝土预制板(槽)衬砌 254.12 渠道沥青混凝土衬砌 274.13 渠(沟)系建筑物 284.14 雨水集蓄工程 304.15 泵房建筑 324.16 阀门井、检查井 334.17 田间道路 344.18 机井 364.19 水泵安装 374.20 微灌首部工程设备仪表安装 394.21 管道安装 404.22 微灌灌水器安装 434.23 喷灌设备(机组)安装 445 施工质量检验 475.1 质量检验要求与内容 475.2 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检查 495.3 数据处理 496 施工质量评定 516.1 质量评定的依据、组织与管理 516.2 合格标准 536.3 优良标准 54附录A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57附录B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样式) 59标准用词说明 68条文说明 691总 则1.0.1 为使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灌溉与排水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源工程施工质量评定1 引水流量不大于10m3/s的引水枢纽2 小型泵站工程3 机井4 雨水集蓄工程1.0.3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合格是工程验收标准,优良是为工程质量创优而设置1.0.4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GB 8170 数值修约规则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600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 50625 机井技术规范GB/T 50769 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SL 17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234 泵站施工规范SL 631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SL 63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 633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SL 634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1SL 635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SL 637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工程JJG 1027 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F 1059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1.0.5 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术 语2.0.1 灌溉与排水工程质量 quality of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en-gineering灌溉与排水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2.0.2 质量检验 quality inspection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符合性评价2.0.3 质量评定 quality assessment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2.0.4 单位工程 unit project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2.0.5 分部工程 separated project在一个单位工程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2.0.6 单元工程 separated item project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2.0.7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 important concealed separated item project灌溉与排水工程中基础开挖、倒虹吸、地下涵管、隧洞、地下灌溉管道和排水管道等对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
2.0.8 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important concealed work3灌溉与排水工程中水闸、渡槽、倒虹吸、地下涵管、灌溉管道等含有止水的对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2.0.9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s对单元工程的功能起决定作用或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检验项目2.0.10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s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2.0.11 灌区 irrigation district单一水源或多水源联合调度且供水有保障、有统一的管理主体,由灌溉排水工程系统控制的区域2.0.12 田间工程 field works斗渠口以下(流量小于1m3/s)固定渠道控制范围内修建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灌溉与排水设施以及平整土地的总称43 项目划分3.1 一般规定3.1.1 灌溉与排水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等三级3.1.2 项目划分应结合灌溉与排水工程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及施工质量管理3.1.3 项目划分应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3.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3.1.5 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重新确认或备案3.2 单位工程划分3.2.1 大、中型渠(沟)道应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大、中型渠(沟)系建筑物可以一个建筑物为1个单位工程,当规模较小时,可以同类型的数个相邻建筑物为1个单位工程;大、中型灌区(排水区)田间工程应按招标标段或按灌溉(排水)区域划分单位工程3.2.2 小型灌溉排水工程可以每处独立的灌区(排水区)作为51个单位工程,当工程项目投资较大时,应按项目类型或招标标段划分单位工程3.2.3 分散的小型灌溉与排水工程或小型水源工程可按项目区合理划分单位工程3.2.4 续建配套与更新改造工程应按招标标段或续建、配套、改造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3.2.5 规模较大的管理设施或专项信息化工程可以每一处独立发挥作用的项目划为1个单位工程。
3.3 分部工程划分3.3.1 分部工程应按功能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3个3.3.2 大、中型渠(沟)道分部工程可按渠(沟)道开挖、渠(沟)堤填(浇、砌)筑、渠道防渗衬砌(沟道护砌)等划分,也可按渠(沟)道长度划分3.3.3 大、中型渠(沟)系建筑物单位工程应按SL176的规定划分分部工程3.3.4 大、中型灌区(排水区)田间工程单位工程可划分为田间渠(沟)系、渠(沟)系建筑物、土地平整、道路等分部工程3.3.5 管理设施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观测、生产生活设施、信息化等分部工程3.3.6 小型灌溉排水工程的单位工程可分为小型水源工程(首部工程)、输配水工程、田间灌水工程、土地平整、道路等分部工程3.3.7 续建配套与更新改造单位工程可按续建、配套、改造内容或部位划分分部工程3.4 单元工程划分3.4.1 大、中型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单元工程应按SL 631~SL 635、SL 637规定进行划分3.4.2 小型灌溉与排水工程的单元工程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划分渠道(管道)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段或条划分;建筑物宜以一座独立或多座进行划分;设备宜以一台(套、组)进行划分。
3.4.3 本标准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应按层、块、段进行划分74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4.1 渠(沟)基清理4.1.1 单元工程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段或条划分,每一段或条划分为1个单元工程4.1.2 渠(沟)道土方填筑的基础清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 渠(沟)基清理的范围应包括渠(沟)底、新建或加高培厚渠(沟)堤的基面,其清基面边界应不小于设计基面边线外300mm2 渠(沟)基表层的淤泥、腐殖土、泥炭等不良土质及草皮、树根、建筑垃圾等杂物应清除3 渠(沟)基内的渗水泉眼、井窖、墓穴、树坑、坑塘及动物巢穴,应按渠(沟)堤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4 渠(沟)基清理后,应在第一次铺填前进行平整,除了深厚的软弱基础面需另行处理外,还应进行压实,压实后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5 新老渠(沟)堤结合部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4.1.3 渠(沟)道土方填筑基础面清理施工质量标准应符合表4.1.3的规定表4.1.3 渠(沟)道土方填筑基础面清理施工质量标准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数量主控项目1基面清理渠(沟)基表层的淤泥、腐殖土、泥炭等不良土质及草皮、树根、建筑垃圾等杂物全部清除观察、测量、查阅施工记录全数检查2渠(沟)基处理渠(沟)基内的渗水泉眼、井窖、墓穴、树坑、坑塘及动物巢穴等的处理符合设计要求8表4.1.3(续)一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数量主控项目3渠(沟)基平整压实渠(沟)基清理后,应进行平整、压实,压实后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观察、测量、查阅施工记录全数检查4新老渠(沟)堤结合部位处理措施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查阅施工记录全数检查般项目1渠(沟)基清理范围满足设计要求,长、宽边线允许偏差不小于0.3m测量每边线测点不少于5个点2边坡坡度边坡不陡于设计边坡量测沿渠(沟)道轴线方向每20~50m量测1个断面4.2 渠(沟、管)道土方开挖4.2.1 单元工程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段或条划分,每一段或条划分为1个单元工程。
4.2.2 渠(沟)道土方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 渠(沟)道中心线、渠(沟)底高程、宽度和边坡坡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 渠(沟)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