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车场管理规定.doc
13页ﻩ停车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ﻭ 第一条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ﻭ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厦辖区内停车场ﻭ 第三条职责:ﻭ (一)车场收费员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后放行ﻭ (二)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车管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ﻭ 第二章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ﻭ 第五条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条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ﻭ 第七条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第九条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ﻭ 第十条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ﻭ 第十一条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万科洗车场规定范围除外)、修车、试车、练习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ﻭ 第十三条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ﻭ 第十四条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ﻭ 第十五条车辆进出: (一)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ﻭ (二)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ﻭ 第十六条巡视: (一)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部长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ﻭ (三)部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ﻭ (四)车管员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七条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车主,同时逐级报告领班及部门主管和公司领导。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ﻭ (六)收费系统一旦停电,应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然后立即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照明 第十八条岗亭制度: (二)不许闲杂人员进入不许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ﻭ (三)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第二十条优惠范围:ﻭ (一)购买年卡用户送一个月免停车费 (二)xx大厦业主(租户)购买年卡xx元/月ﻭ (三)承包单位:全部刷卡计费,优惠方式见下表:ﻭ xx大厦停车场刷卡机设置一览表 地点ﻭ 数量 收费标准ﻭ xx 1台ﻭ 3小时内使用一票,每票结算价为5元,超时按5元/小时补费 (一)凡进入本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及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ﻭ (二)凡进入本车辆须办理登记方可进入 (三)为安全有序地停放车辆,避免出现事故,要严格按照院内的停车位停放车辆避免发生碰撞事故ﻭ (四)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车速不得超过五公里,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行驶,因违章行驶造成车辆碰撞,有违章司机负责双方车辆的修复及赔偿ﻭ (五)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车辆过程中造成车场设施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 (六)车辆应停泊在各自的车位,不得占用他人的车位,不得跨线停车,不得在行驶通道及非停车区域内停车,避免阻碍其他车辆通行或停泊 (七)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掣、熄火、带下头贵重财物、锁好门窗后再进行离开本停车场仅此提供停车场地,恕不保管任何财物,如有丢失物品或车辆损伤事件,请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 (八)严禁载易燃、易爆、易腐、剧毒、枪支、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虚报或违反本停车场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车主须承担全部责任外,还报请司法部门追究车主的法律责任ﻭ (九)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车不得进入停车场 (十)禁止在院内停车位上冲洗车辆,禁止随地乱扔垃圾或废弃物,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
(十一)各车主的车辆必须停泊于指定车位内,不得在车位周围装上围栏、门闸或锁链ﻭ (十二)司机驾车停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ﻭ (十三)各车主均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管理公司亦有权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事故现场 (十四)如本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有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车主之损失,在紧急情况下,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车主将其车辆暂时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任何车辆拖至安全地点,除因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车辆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赔偿ﻭ (十五)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作出按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双倍收计停车费或报请主管部门锁车、拖车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承担,而由此引进的任何损失,管理公司一概不负责 (十六)该停车场只提供车辆场地停放,如车辆有划花、损坏、遗失等管理公司概不负责ﻭ (十七)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ﻭ 山丹县盛元汽贸有限责任公司ﻭ 为加强总部大楼停车场管理,维护机动车车场秩序,根据交通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各类机动车在总部大楼停车场行驶、停放,均需遵守下列规定: 1、大楼停车场实行24小时巡查、巡视制度,物管处负责车场的日常停车管理与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
ﻭ 2、所有车辆需持有经物管处颁发的有效停车证或临时进出证方可进入总部大楼,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 3、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道路、公用设施,不得碾压绿化草坪,损坏路面路牌及各类标识等公共设施 4、机动车辆在大楼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安全标准(地面20公里/时,地下5公里/时),严禁超车、急速刹车及练车ﻭ 5、车辆停放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严格按照标识有序行驶及停放,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ﻭ 6、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窗,并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勿放贵重物品ﻭ 7、进入大楼车辆应规范停放在指定车位内,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他人车位,应避让公共设施、消防疏散通道,防止划伤、碰伤车辆请谨慎驾驶,因驾驶不慎造成公共财务损坏须负责赔偿 8、严禁运载剧毒、易燃物品、枪支火药和其它危险物质的车辆进场如违反规定擅自进入,发生事故,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并追究车主的刑事责任 9、停车场对车辆只提供车位停放及对车辆秩序进行管理停车场内的车辆(含车内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物管处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负责协助车主进行调查,并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ﻭ 10、凡无行驶证的车辆和未办理保险手续的车辆遗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处理。
11、保持车场内清洁,不得在车场内清洗车辆,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不得在车场内加油和维修车辆,不得在车场内丢弃垃圾 12、凡在车场停放车辆的人员,均有义务检举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做好车场管理工作,如对停车场管理人员服务不满,可向物管处客服中心投诉ﻭ 13、对不服从指挥,乱停乱放车辆的,物管处有权通报集团行政处理,情节严重者,物管处将在信息发布屏通告,同时物管处有权取消停车资格ﻭ 16、物管处根据管理需要可随时增加或修改停车场之管理规则而不作另行通知ﻭ 为加强总部大楼停车场管理,维护非机动车车场秩序,根据交通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各类非机动车在总部大楼停车场行驶、停放,均需遵守下列规定: 1、凡在非机动停车场停放车辆的车主,请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条例ﻭ 2、非机动车停车场仅停放总部大楼内部办公人员自行车、电瓶车和摩托车 3、非机动车停车场免费停放,无人值守,自行妥善保管私有物品,锁好车辆,自负车辆保管责任 4、不同类型的车辆请按照停车场指示的分区域按顺序整齐停放 5、停车人应确保车辆性能完善,避免车辆自身状况异常给其他停车人带来不良影响。
ﻭ 6、非机动车进入大楼需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进入机动车库,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车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ﻭ 7、因非机动车车主行驶及存放车辆导致公共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8、车主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清洗车辆ﻭ 9、请自觉维护停车场环境卫生,禁止吐痰和乱扔烟蒂杂物 10、非机动车停车场禁止在非充电区域为电瓶车充电,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 11、对长期停放(3个月以上)的非机动车,物管处有权将其集中存放,并在现场通知如通知超过1个月未能找到车主,将其作为无主车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存车人自行承担ﻭ 12、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物管处有权通知有关部门对车辆进行扣留或拖走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责任 一、目的ﻭ 为更好的营造停车环境,确保停车场干净、卫生、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场所 公司停车场ﻭ 三、各部门职责 ●办公室: 为停车场规划、铺设、维护、改建、环卫等方面的主管部门●行政科:ﻭ 为停车场垃圾清洁处理、保卫等方面的主管部门●安全设备处: 为停车场安全标准制定部门●其他部门: 为停车场卫生清洁、打扫实施部门ﻭ 四、管理规定ﻭ 1、常规卫生清理管理:1)清理小组:ﻭ 一组:行政科、企管审计处、仓库,组长由行政科人员担任ﻭ 二组:办公室、供应处、进出口业务部,组长由办公室人员担任 三组:技术开发部、清欠办,组长由技术开发部人员担任ﻭ 四组:生产部、财务部、质检处、经营办,组长由生产部人员担任2)清理时间、及轮值要求: ●停车场卫生每隔半月清理一次,定于每月的15日和30日下午3点进行清理。
如若遇到节假日,须提前到放假前一天进行清理卫生ﻭ ●卫生清理所需的工具(如扫帚、铁锨、筢子、编织袋等)由行政科负责提供,并放在指定位置每组清理完毕后,应将工具放回指定位置,行政科负责工具清点、工具存放管理ﻭ ●清理出来的垃圾,集中堆放,最终由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