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全文.doc

7页
  • 卖家[上传人]:pu****.1
  • 文档编号:396911907
  • 上传时间:2022-11-04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29.50KB
  • / 7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全文导语: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是为了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以下是由 CN人才网收集整理的全文内容欢迎阅读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五十八号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XX年 11 月 15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xx 年 5月 1 日起施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X 年 11月 15日(XX 年 11 月 15 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 与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本条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第五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六条工会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 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二) 工作内容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 劳动报酬 ;五) 劳动纪律 ;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第十二条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 ;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 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 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 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第十六条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 一) 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 二) 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第十八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 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 二)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确认第二十三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的劳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二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一) 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 二) 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 ;(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条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一) 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高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规定或者法定劳动标准相应内容的按照实际已经履行的内容确认 ;( 二) 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低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集体合同或者法定劳动标准的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确认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劳动标准承担义务并依法对劳动合同中不符合法定劳动标准部分予以修改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九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内的 ;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三)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紧接下一页)。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