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几个新题目-经济---文经济法论文.doc
9页试析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几个新题目-经济***文_经济法论文 改革开放前,我国由于受高度集中计划经济影响,金融立法十分薄弱改革开放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我国法制建设的深进发展,金融立法不断加强非凡是,随着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诞生,结束了我国金融业只有金融行政法规、规章,没有金融法律的局面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惩办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新修订的、用规章规定了破坏金融秩序罪的《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继出台,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已基本确立,金融事业已步进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我国金融立法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各国金融立法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是摘要: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保持币值的基本稳定,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体系平安有效地运转,为国家经济的协调、稳步、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保障国家金融平安和经济平安,是各国金融立法的基本要求根据我国金融立法,我们在经济发展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的原则 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的持续和健康发展,有赖于货币的基本稳定。
这种稳定,包括货币对内和对外的稳定货币对内价值的稳定,是指国内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货币对外价值的稳定,是指本国货币汇率水平的基本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摘要:“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可以以为,把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是国际、国内宏观经济治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在东南亚和部分东亚国家及地区的货币纷纷贬值的情况下,作为亚洲大国的政府,中国政府对此做出了对本国、对整个亚洲经济发展负责任的决策摘要:人民币不贬值从根本上来说,人民币不贬值对中国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二)维护金融体系的平安和稳定的原则 探究各国的金融危机或金融风险,必须引起高度注重的是摘要: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我们必须十分关注金融风险可能引发的“系统风险”(systemic risk)这种系统风险表现为因一个或多个银行出乎意料倒闭,而在整个金融体系中乃至全社会所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1930年至1933年,美国有约9000家银行倒闭;俄罗斯曾发生2000多家银行倒闭;泰国金融危机触发了东南亚国家150多家金融机构的倒闭,都典型地反映了这种状况。
一旦发生金融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不仅有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使自己的经济基础受到破坏,使长期积累的财富瞬间子虚乌有,还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 (三)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的原则 投资者是金融市场的出资者,存款人则是银行业的服务对象,也是银行存款负债的债权人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材料,我国的居民储蓄率从70年代至今一直居世界之冠我国经济发展的资金有70%依靠银行信贷,而银行信贷资金来源中,居民存款占居第一位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居民储蓄的存款支撑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只有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正当利益,才能使他们信任金融业并对其有信心而投资者和存款人的信任和信心,是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一旦他们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他们的信任和信心就会被破坏,这极易导致发生银行业的挤兑并造成金融恐慌,从而危及国民经济 (四)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 我国金融法律、法规规定了现阶段金融监管必须坚持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近年来,非凡是一些发达国家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银行业、证券交易、资产治理和保险合并在一个团体或一个控股公司中各类金融机构业务交叉经营之所以在一些发达国家开始发生,是由于这些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发达、贸易银行内部治理完善、金融监管法规严密。
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够规范,银行间接融资占全国融资85%以上,而且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不能适应业务交叉经营的要求,金融监管也缺乏经验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现阶段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在分业经营的基础上,有必要对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监管,把中国人民银行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视治理,先后划回了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视治理委员会治理,中国人民银行主管银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 (五)对外开放循序渐进的原则 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始终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开放的原则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开放的地域和领域,逐步增加引进金融机构的数目在开放的领域上,按照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的秩序,逐步进行目前,我国已答应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和深圳两地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外资金融机构的地域限制也将取消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进一步证实了我国坚持对外开放循序渐进原则的正确性和重要性我国对外金融开放要和我国金融监管水平相适应要严格把握市场准进条件,引进资信较好、实力强、治理水平高的金融机构,按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进步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水平 我国金融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新题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非凡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
在几年的时间里,制定了一批重要的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初步做到了有法可依;重视金融执法工作,依法强化金融监管和自律自控;在法制的基础上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金融立法在某些方面存在滞后的新题目;不少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干部和金融工作者对如何通过学习,加深对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的了解,进步运用和驾驭金融手段的本领,增强维护金融秩序的自觉性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的新题目还熟悉不足;在我国金融业中还隐躲着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因此,就完善金融法制和严格依法办事而言,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如何把一切金融活动纳进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还是我国今后一个长时期的重要任务 (一)有关中心银行的改革和法律新题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稳定币值,加强金融监管,促进我国金融业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进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央行按行政区划设立中心银行分支机构的弊端日益突出从我国暴露出来的诸多金融机构支付风险和重大金融违规案件看,部分干预、地方保护、人民银行省地分支机构和地方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等因素,严重阻碍了央行金融监管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严厉性。
这些新题目和央行长期以来按行政区域设置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的治理体制有很大关系经党中心、国务院批准,对中国人民银行治理体制实行改革,撤销人民银行省级分行,跨行政区域设置9家分行这项金融体制的重大改革既是从中国国情出发,也符合国际惯例,对于我国建立现代金融体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对加强我国金融监管具有更积极的推动功能固然,人民银行治理体制改革已基本完成,但由于这次人民银行治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非凡是新体制在职能上作了重大调整,要加强人民银行的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继续深化人民银行治理体制改革,理顺内部运行机制,从立法上、机制上进一步实现并完善本币和外币、中资和外资、表内和表外以及现场和非现场的一体化治理,切实加强金融监管,进步金融监管效率 (二)有关贸易银行的改革和法律新题目 当前,贸易银行政策突出的新题目是,如何进一步实行政企分开,落实贸易银行经营自主权,切实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把国有贸易银行办成真正意义上的贸易银行在实施《贸易银行法》的过程中,值得注重探究和解决的新题目是摘要: 第一,如何强化一级法人治理,完善同一法人制度 采取总、分行制的贸易银行,对外是一个独立法人。
从法律上而言,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因此,分行之间不应有相互存贷的市场交易行为,不能变成多级法人制的银行团体多年来,我国各贸易银行,尤其是国有独资贸易银行表面上是一家银行,但由于各分行经营自主权过大,不仅分行之间相互进行市场交易,部分分行甚至未经总行授权就独立对外签约或投资组建新法人公司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市场行为和银行内部行为的界限为发挥大银行的上风,应从法律上探究完善同一法人制度,强化一级法人治理,按经济区划和业务量设立分支机构,减员增效,强化内部控制机制 第二,如何处理贸易银行不良资产,并保证贸易银行依法开展业务 从银行角度看,庞大的银行不良债权已成为国有贸易银行金融风险的主要部分,已成为金融体制改革中的最大困难相当部分不良贷款和应收利息是呆、坏帐,无法收回银行系统资产质量和抗风险能力下降已成为危及整个宏观经济稳定的突出新题目 要探究如何多渠道增加资本金,进步和保持资本充足率;如何严格核销坏帐,把收不回的坏帐用坏帐预备金的办法冲掉;如何把暂时收不回来的一部分贷款剥离出来,交给专门设立的专门机构如银行自己的金融资产治理公司经营和盘活,并对新发放贷款的质量建立严格的责任制。
(三)有关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改革和法律新题目 近两年,我国已先后发生的中银信托被收购、万国证券被合并、光大国投因负债过重被重组、中农信、中创和广东国投被封闭等一系列重大事件,反映了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在的严重新题目多年来,我国金融信托业运作不规范,偏离了以发挥中长期金融功能和财产治理功能为主的信托本业;采取种种手段和银行争存款,争资金;将高本钱的资金大量投向房地产、证券等行业,市场风险极大广东国投出现严重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将大量资金投资于香港房地产市场如何全面清理和整顿信托投资机构,坚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原则,实现信托业务和证券业务的彻底分离,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我国城乡信用合作社同样存在发展过快,超范围经营,严重利用不正当手段和国家银行竞争,资产质量偏低,风险度较高的情况要按照合作制原则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治理体制,加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立法 (四)有关证券、期货市场和股份制改革运行的规范新题目 近年来,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一直存在大量违法违规行为股市和期货市场暴涨暴落,过度投机和金融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无一不同证券经营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密切相关,和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配套的法规规章不健全有关。
一些地方和部分把上市当作企业解困的办法,把上市当成扶贫的手段,却不注重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转换企业内部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最近,中国证监会查处的“琼民源欺诈案”和“红光公司”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公司资格、隐瞒重大事项、挪用筹集资金买卖股票等严重违法违规案件不断向证券市场敲响了警钟 (五)有关市场准进的法律新题目 对金融机构市场准进控制是实现有效金融监管的首要环节目前中国市场准进方面突出的新题目是摘要: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新题目还相当严重社会乱办金融,严重冲击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从法律角度而言,一些地方和部分在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市场准进上就留下了很大的隐患非法集资现象屡禁不止,轰动全国的“沈太福非法集资案”以及“邓斌案”就是例证 当前,要认真宣传和果断执行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严格的、科学的金融机构市场准进的法律制度,机构必须具有充足的资本、完善的法人制度以及强化的现代化治理机制 (六)有关市场退出的法律新题目 从法律角度而言,加强金融监管本身不能也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