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纳入碳排放评价试点行业范围、碳排放一般核算方法、企业温室气体和二氧化碳排放“三本账”核算表.pdf
8页17 附录一 纳入碳排放评价试点行业范围 纳入试点行业类别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见表 2 表 2 指南适用行业及项目类别 行 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及类别(GB/T 4754-2017) 项目类别 1 火 电 (含热力) 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411 火力发电 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发电机组节能改造的除外;燃气发电除外; 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矿瓦斯)发电的除外 4412 热电联产 4417 生物质能发电 生活垃圾发电(掺烧生活垃圾发电的除外) ;污泥发电(掺烧污泥发电的除外) 建 材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11 水泥制造 水泥粉磨站除外 3041 平板玱璃制造 全部 307 陶瓷制品制造 在工业建筑中生产、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的建设项目2 钢 铁 3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11 炼铁 全部 312 炼钢 全部 313 钢压延加工 年产 50 万吨及以上的冷轧 314 铁合金冶炼 全部 有色金属冶炼 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2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的除外 322 贵金属冶炼 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的除外。
323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的除外 324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利用单质金属混配重熔生产合金的除外 18 石 化 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51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除外 252 煤炭加工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除外;煤制品制造(2524)除外;其他煤 炭加工(2529)除外 化 工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263 农药制造 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265 合成材料制造 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262 肥料制造 化学斱法生产氮肥、磷肥、复混肥的 化 纤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全部(单纯纺丝、单纯丙纶纤维制造的除外) 282 合成纤维制造 全部(单纯纺丝、单纯丙纶纤维制造的除外) 造 纸 22 造纸和纸品制造业 2211 木竹浆制造 手工纸、加工纸制造除外 2212 非木竹浆制造 手工纸、加工纸制造除外 2221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手工纸、加工纸制造除外 印 染 纺织业 17 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 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 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 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 173 丝绢纺织及印鲟染精加工 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 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 19 174 丝绢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 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 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 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 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 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 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 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 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 178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有洗毛、脱胶、缫丝工艺的;染整工艺有前处理、染色、印花(喷墨印花和数 码印花的除外)工序的;有使用有机溶剂的涂层工艺的 备注: 1.项目类别: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中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制订,使用过程中若分 类管理名录进行修正或调整,本表类别进行相应调整; 2.工业建筑定义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技术标准 (GB/T 50083-2014) ,指提供生产用的各种建筑物;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 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
20 附录二 碳排放一般核算方法 碳排放一般核算方法 一、数据来源 国家或省级碳排放核算相关平台中的现有项目可直接获取燃料 燃烧、工业生产过程、净购入电力和热力三个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 量 纳入排污许可证系统(环统数据)的现有项目,可获取化石燃 料(煤炭、油品、天然气)消耗量、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量,工业总 产值、工业增加值、产品产量等数据用电量也可通过电力公司获 取 新建项目可通过项目可研报告、设计报告以及业主提供的相关 支撑技术材料获取 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核算 项目碳排放总量 E碳总计算公式如下: E 燃料燃烧为企业所有净消耗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 放量,单位为吨 CO2(tCO2) ; E 工业生产过程为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 吨 CO2(tCO2) E电和热为企业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 CO2(tCO2) (1)燃料燃烧的碳排放量 21 其中: NCVi是第 i 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 对固体或液体燃料, 单位为百万千焦/吨(GJ/t) ;对气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万立方 米(GJ/万 Nm3) ; FCi是第 i 种化石燃料的净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 吨(t) ;对气体燃料,单位为万立方米(万 Nm3) ; CCi为第 i 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单位为吨碳/百万千焦 (tC/GJ) ; OFi为第 i 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
(2)工业生产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根据对应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或温 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中方法进行计算 (3)净购入电力和热力的碳排放量 = 其中: D电力和 D热力分别为净购入电量和热力量,单位分别为兆瓦 时(MWh)和百万千焦(GJ) ; EF电力和 EF热力分别为电力和热力的 CO2排放因子,单位分 别为吨 CO2/兆瓦时 (tCO2/MWh) 和吨 CO2/百万千焦 (tCO2/GJ) 化石燃料的低位热值、单位热值含碳量、碳氧化率根据相关行 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或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 22 报告要求确定化石燃料特性参数缺省值电力、热力排放因子应 与对应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或温室 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保持一致 三、评价指标计算 (1)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 Q工增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tCO2/万元; E碳总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碳排放总量,tCO2; G工增项目满负荷运行时工业增加值,万元 (2)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 Q工总单位工业总产值碳排放,tCO2/万元; E碳总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碳排放总量,tCO2; G工总项目满负荷运行时工业总产值,万元。
(3)单位产品碳排放 Q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 tCO2/产品产量计量单位; E碳总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碳排放总量,tCO2; G产量项目满负荷运行时产品产量,无特定计量单位时以 t 产 品计核算产品范围参照环办气候20219 号附件 1 覆盖行业及 代码中主营产品统计代码统计 (4)单位能耗碳排放 23 Q能耗单位能耗碳排放,tCO2/ t 标煤; E碳总项目满负荷运行时碳排放总量,tCO2; G能耗项目满负荷运行时总能耗(以当量值计) ,t 标煤 24 附录三 企业温室气体和二氧化碳排放“三本账”核算表 表 3 企业温室气体和二氧化碳排放“三本账”核算表 备注: 1.拟实斲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时,企业无现有项目,产生量和排放量均为零拟实斲建设项目为改扩建或异地搬迁项目时,改扩建及异地搬迁建设项 目实斲前现有项目为核算边界的评价基准年排放量 2.以拟实斲新建、改扩建或异地搬迁项目为核算边界,预测拟实斲建设项目排放量 3.项目实斲后,现有项目实斲减污降碳措斲后实现的“以新带老”削减量拟实斲项目为新建项目时,企业无现有项目,产生量和排放量均为零 4.三本账之代数和为全厂项目实斲后的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最终排放量。
拟实斲项目为改扩建或异地搬迁项目时,企业最终排放量=企业现有项目排 放量+拟实斲项目排放量-“以新带老”削减量拟实斲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时,仅核算拟实斲建设项目的产生量、排放量和企业最终排放量 核算指标 企业现有项目 1 拟实斲建设项目 2 “以新带老”削减量 3 (t/a) 企业最终排放量 4 (t/a) 产生量 (t/a) 排放量 (t/a) 产生量 (t/a) 排放量 (t/a) 二氧化碳 温室气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