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划分范围表.doc
15页附件1:杭 州 市 区 土 地 级 别 划 分 范 围 表土地级别四 至 界 线 范 围Ⅰ级东至中河路,南至河坊街、西湖风景名胜区界线,西至南山路、湖滨路、保俶路,北至体育场路、环城西路、密渡桥路、京杭运河、中河路高架桥Ⅱ级Ⅰ级土地以外,东至绍兴路、环城东路(贴沙河)、铁路、江城路,南至万松岭路、西湖风景名胜区界线,西至曙光路、西湖风景区界线、玉古路、天目山路、教工路,北至文三路、文晖路、上塘路、朝晖路Ⅲ级Ⅱ级土地以外,东至绍兴路、文晖路延伸段、机场路、艮山西路、秋涛北路、庆春路,南至钱塘江、复兴立交桥(中河路下)、西湖风景名胜区界线,西至玉古路、西湖风景名胜区界线(西溪路)、古翠路、文二路、学院路,北至文一路、德胜路Ⅳ级(1)北区片:Ⅲ级土地以外,东至火车东站前的河、京杭运河,南至钱塘江,西至西溪路、紫荆花路,北至余杭塘河、京杭运河、湖州路、绍兴路、香积寺路、东新路、德胜路、铁呼、规划潮王路延伸段与石桥路交汇处2)南区片:Ⅲ级土地以外,东至复兴立交桥(中河路下),南至钱塘江,西、北至西湖风景名胜区界线Ⅴ级(1)北区片:Ⅳ级土地以外,东至铁路,南至钱塘江,西至西溪路、西溪风景区界线、浙大紫荆港校区西界,北至规划路、汽车北站、西塘河、规划定海路西延伸段、京杭运河、石祥路、东新路、重工路、铁路。
2)钱塘江南岸区片:东至萧山区界线,南至中兴路、之江一号路、东信大道,西至钱塘江,北至钱塘江3)萧山城区片:东至育才路,南至潘水路、河,西至铁路,北至萧绍路Ⅵ级(1)北区片:Ⅴ级北区片以外,东至笕丁路、机场路、明石路、白石村、规划德胜路延伸段、规划九堡大桥所在南北向道路,南至钱塘江,西至西湖风景名胜区界线、龙门山、金鱼井、西溪路、绕城公路、西溪文化旅游区北界线、紫金港、余杭塘河北侧干流、宦塘河、三墩镇西规划路,北至三墩经济适用房北界线、余杭区界、谢家路、金昌路、铁路(杭钢集团公司)、杭钢集团公司与半山路交汇处、半山山脚、广济路、石桥路、华丰路、丁石路、石祥路、与笕丁路交汇2)钱塘江南岸区片:Ⅴ级地钱塘江南岸区片以外,东至铁路、至萧山国际机场快速路、萧山区界线(城市远景快速路)、西兴镇,南至03省道、滨兴路、红旗路、南环路、之江三号路、东冠路、杭闻公司、之江大桥至湘湖的规划道路、之江大桥,西至钱塘江,北至Ⅴ级钱塘江南岸区片界线3)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片:东至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东界线,南至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南界线、转塘镇,西至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西界线,北至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北界线、西湖风景名胜区南界线。
土地级别四 至 界 线 范 围Ⅵ级(4)龙坞风景区小和山森林公园区片:东至龙坞风景区小和山森林公园东界线,南至龙坞风景区小和山森林公园南界线,西至龙坞风景区小和山森林公园西界线,北至龙坞风景区小和山森林公园北界线5)龙坞风景区南区片:东至龙坞风景区南区的不界线,南至龙坞风景区南区的南界线,西至龙坞风景区南区的西界线,北至龙坞风景区南区的北界线6)萧山城区片:萧山城Ⅴ级地以外,东至铁路,南至南环路以南的规划路,西至萧金路,北至北塘河及宁围镇铁路以西的沿江地块7)临平城区片:东至红丰路,南至人民大道、东湖路、世纪大道,西至迎宾路,北至曙光路8)下沙城区片:东至七号路,南至六号路,西至下沙镇界线,北至二号路Ⅶ级(1)北区片:Ⅵ级地北区片、下沙城区片和临平城区片土地以外,东至临平城规划东界线与南界线、铁路、绕城公路至下沙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钱塘江,南至钱塘江,西至规划之江大桥、凌家桥、中村、小和山、闲林镇、仓前镇、铁路;北至铁路、勾庄、铁路、绕城公路、崇贤镇、余杭区界线、星桥、临平城规划东界线,320国道2)钱塘江南岸区片:Ⅵ级地钱塘江南岸区片及萧山城区片以外,东至绕城公路、杭甬高速公路、规划高速铁路、建设一路、下潦、新塘街道,南至闻堰镇、湘湖旅游度假区南界线、曹家桥、绍兴县界,西至钱塘江,北至Ⅵ级地钱塘江南岸区片界线、钱塘江。
Ⅷ级(1)乔司区片:东至海宁市界,南至绕城公路,西至铁路,北至Ⅶ级地临平城区片界线2)北区片:Ⅶ级地北区片土地以外,东至桐乡、海宁市界,南至Ⅶ级地界线、钱塘江、富阳市界,西至富阳市界、桦林、孙家坞、中泰乡、余杭组团规划区界线,北至铁路、石墙里、连坎桥、河、良渚规划建设区界线、栅庄桥、三家、超山风景区南、临平城北部规划工业区块3)塘栖的建成区及规划建设区范围4)瓶窑区片:瓶窑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土地5)江南城区片:Ⅶ级地以外,东至萧山国际机场西侧规划路、新塘街道新街镇边界,南至绕城公路; (6) 义蓬镇、瓜沥镇、临浦镇的规划建设区范围土地级别四 至 界 线 范 围Ⅸ级(1)北区片:Ⅷ级地以外,东至桐乡市界,南至Ⅷ级地界线,西至富阳市界、临安市界、娘娘山、长乐、铁路,北至德清县界2)江南城区片:Ⅷ级地以外,包括瓜沥集镇规划外行政辖区、义蓬镇集镇规划外行政辖区南沙大堤以南部分、临浦集镇规划外浦阳江以北行政辖区、靖江、衙前、坎山、南阳、河庄南沙大堤以南部分、义桥绕城公路以南部分、所前绕城公路以南大部分地区Ⅹ级(1)北区片:东至铁路,南至长乐、娘娘山,西至临安市界,北至银子岗、白塘、牌楼山、牛角尖顶、德清县界。
2)江南城东区片:河庄南沙大堤以北部分、义蓬镇集镇规划外行政辖区南沙大堤以北部分、新湾镇南沙大堤以南部分、党山镇行政辖区、党湾镇行政辖区3)江南城南区片:临浦镇浦阳江以南行政辖区Ⅺ级(1)北区片:东至Ⅹ级地界线,南至临安市界,西至鸡鸟山、白纸厂,北至德清县界2)江南城东区片:新湾镇南沙大堤以北部分、农二场、益农镇、一万七亩3)江南城南区片:戴村镇和义桥镇许贤片、河上镇Ⅻ级市区范围内除Ⅰ-Ⅺ级以外的其余区域备注上述文字表述以《杭州市区土地级别图》为准附件2: 杭 州 市 区 基 准 地 价 表 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土地级别标准土地用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Ⅵ级Ⅶ级Ⅷ级Ⅸ级Ⅹ级Ⅺ级Ⅻ级商业用地9100691052704430285016001050660550420350300综合用地750065605100407025301520980580480380320270住宅用地660057804770341024301460930540440350300250工业用地15301220970750390300250190170150130110说 明1、基准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内“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由土地开发成本、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等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5%、20%、35%(其中萧山、余杭可视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2、基准条件界定:商业、综合、住宅和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均为2.0本标准适用于容积率小于等于上述标准时的标定地价测算,当容积率大于上述标准时,按附件3~5确定的楼面地价标准执行3、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4、本表中的土地级别按土地级别划分范围(及土地级别图)确定,见附件15、萧山区、余杭区所在级别的各类用途基准地价可以本标准为基础分别下调15%执行6、当地块临市区主要街道时,还应按附件10标准另行加价附件3:杭 州 市 区 商 业 用 地 楼 面 地 价 表 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土地标 级别准容积率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Ⅴ级Ⅵ级Ⅶ级Ⅷ级Ⅸ级Ⅹ级Ⅺ级Ⅻ级2.0 455034552635221514258005253302752101751502.5 382229022213186111976724412772311761471263.0 330625111915161010365813822402001531271093.5 2912221116861418912512336211176134112964.0 2639200415281285827464305191160122102874.5 240618271394117175442327817514511193795.0 222016861286108169539025616113410285735.5 20681570119810076483642391501259580686.0 1926146311159386033392221401168974646.5 1820138210548865703202101321108470607.0 1729131310018425423042001251058067577.5 16381244949797513288189119997663548.0 15701192909764492276181114957260528.5 1499113886873046926417310991695849≥9.01446109883770445325416710587675648说 明1、楼面地价内涵:各土地级别内“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地价内涵构成由土地开发成本、级差地租和市政配套费等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地价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5%、20%、35%(其中萧山、余杭可视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2、本标准适用于容积率大于2.0条件下的标定地价测算地块容积率在本表的两个区段间时,其楼面地价由市国土资源局综合相邻两个楼面地价确定3、本表中的土地级别按土地级别划分范围(及土地级别图)确定,见附件14、萧山区、余杭区所在级别的楼面地价可以本标准为基础下调15%执行5、当地块临市区主要街道时,还应按附件10标准另行加价附件4:杭 州 市 区 综 合 用 地 楼 面 地 价 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