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签字报销管理制度.docx
3页煤矿签字报销管理规定 煤矿签字报销管理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销手续,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成立报销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经营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处长 二、建立报销会签制度 每周六上午8:00至11:00为定期签字报销时间,其它时间一律不予签字审核地点设在三楼会议室 三、签字报销程序 1、依据谁签字,谁负责 原则,首先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交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人员业务的报销审核工作;签字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签批;然后于每周六报报销审核领导小组审核;经报销审核领导小组会签后,报总会计师和董事长签字批复 2、除集团公司支配须由各煤矿支付的费用外,严禁集团公司人员到各矿报销任何费用 四、报销会签范围 1、直接材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燃料(汽、机油及各种润滑油)等 2、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具、办公用品、费、微机及耗材、复印费、办公家具等 3、差旅费包括出差车、船、机票、住宿费、补助费等 4、汽车费用包括:汽车修理费、汽(机)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等 5、业务招待费。
包括:烟、酒、糖、茶、礼品,以及内部招待费外部招待费及协调外部关系发生或报销的费用,实行先请示、后办理方法,实行董事长、分管财务副总联合签批方法,不在报销审核领导小组处会签 6、电费包括:本公司发生的电费及周边煤矿排水发生的电费 7、工程及设备包括:基建、装饰工程、绿化、亮化工程、机械设备选购 8、工资薪金包括工资、奖金、福利 9、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10、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实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公司班子分工,负责人负责对接、落实,不在报销审核领导小组处会签 五、个人借款规定 1、个人私用不准借款,特殊状况须经董事长批准,借款额以借款人一个月工资数为限 2、因公出差借款,凭出差审批单办理借款手续首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按不同数额分别报总经理或分管财务副总签批一次性借款2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副总批准,2000元以上由副总签批后,报董事长批准 3、参与会议或各类培训借款,凭会议通知或培训计划办理借款手续批准程序参照第2条规定 4、工伤借款由董事长批复 5、司机允许2000元备用金 6、材料选购(3000元以上)一律不能使用现金结算,由董事长批复。
7、借款金额5000元以上者,必需用银行转账支票或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结算,不能用现金支付 8、上次借款尚未还清者,不许再一次借款(工伤除外) 六、其他规定 1、当月业务必需当月结清每月20日前购进的材料当月必需开具发票;每月20日前发生的费用必需当月结清否则,审核领导小组不予报批 2、当年业务必需当年结清严禁跨年度报销任何费用除特殊状况外,当事人必需担当报销额25%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3、各矿成立报销审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矿矿长、分管财务矿长、企管或审计科长、财务科长组成,负责各矿报销单据的审核工作,经财务登记后方可入账 4、材料、设备、备件发票入账时,必需附验收单、入库单、设备发票同时附购货合同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