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doc
12页法政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浅析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及其启示班 级: 09级思想政治教育(汉)班 学 号: 20091501099 姓 名: 张建霞 指导教师: 云莉 2013年 5 月 19 日目 录摘 要 1关键词 1一、柏拉图的正义观 1(一)柏拉图的个人正义观 1(二)柏拉图的城邦正义观 1(三)关于正义的实现方式 2二、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 3(一)正义的内涵 3(二)正义的分类 3(三)关于正义的实现方式 4三、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的异同 4(一)关于社会正义价值基础 5(二)关于社会正义的实现方式 5四、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6(一)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6(二)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针 7(三)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人们注重对真、善、美的追求 8致 谢 9参考文献 9英文摘要 9英文关键词 10浅析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及其启示法政学院09级思想政治教育汉班 张建霞指导教师 云莉摘 要;“正义”不仅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一个永恒主题,也是西方政治思想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
柏拉图指出实现正义的关键在于让正义的人来统治国家,亚里士多德则围绕着城邦政治提出了其独特的正义观念二者对正义建立的基础和实现的途径观点各异,而对于正义的体现又有着一致的观点研究二者的正义观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和参考价值关键词;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正义观人是社会的存在,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向是哲学家们思考的重要问题,而在这些问题中,关于“正义”问题的思考是一个核心,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一个永恒主题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就创立了各具特色的正义理论他们的正义思想不仅迥异纷呈,而且也有共同性和内在关联性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虽然宗旨是相同的,都主张“和谐正义论”,但还是有所差别的一、柏拉图的正义观柏拉图认为正义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高原则,主要体现为个人的正义和城邦的正义一)柏拉图的个人正义观探索什么是个人正义时,柏拉图用了一个独特的类比,即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就是缩小与放大的关系,二者是同构的,个人的正义就是国家正义的缩影如同国家的构成一样,柏拉图以人的灵魂存在的三种性能为基础,提出了“灵魂和谐正义论”,他将人的灵魂分为三个部分:欲望、激情和理智,其三者都有各自的功能。
欲望是人们用以感觉爱、饿、渴等物欲之骚动的,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与欲望部分;激情是我们藉以发怒的那个东西,是理智的天然辅助者、盟友,它服从并协助理智;理智是人们用以思考和推理的,是智慧的,为整个灵魂而谋划,是灵魂的理性部分一个有德行的人应该让理性居于主导地位,统帅激情,控制欲望这是人类灵魂的最佳状态在柏拉图看来,“正义作为一种包含一切的德行,在于每个部分执行自己恰当的职能”个人灵魂的各个部分各司其职、各为其事,各不同部分达到和谐统一,就会促生正义的行为,这个人就能成为正义的人二)柏拉图的城邦正义观在城邦正义问题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推崇“关系和谐正义论”柏拉图沿袭了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家用“秩序”“和谐”,解释正义的传统,并且发展了这种和谐秩序的正义思想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正义就在于等级统属关系的确立,社会成员的恪尽职守柏拉图认为,正义是建立城邦的总的原则,它是指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也就是做自己分内的事和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正义即“每个人都做作为一个人于他自己分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分内的事”对于城邦正义的形成,柏拉图阐述了两个重要学说,即社会分工理论和个人禀赋理论每个人的天赋不同,所以人们都应做适合自己的一行,而对于这种社会分工是建立在有关人的天性禀赋这一学说基础之上:他认为上天在铸造人类时,有些人身上植入黄金、有些人身上植入白银、有些人身上植入铜铁,因此社会被划分为三个阶层,即统治者、武士和生产者。
统治者的美德是智慧,武士的美德是勇敢,生产者的美德是节制当社会各个成员都能够做到等级分明、职责清晰、分工有序,这个社会就处于一种和谐关系之中这种对人之间差异的充分承认和强调,正是这一正义观的基础如果三个阶层都各自具备了自己的德行,各司其职,不相僭越,国家就达到了正义,否则便是不正义由此可知,柏拉图认为国家的和谐是个人灵魂和谐与城邦和谐在正义原则指导下形成的协调一致一个国家的正义是由于城邦里的每个人各自履行其职务,而一个国家具有节制、勇敢和智慧,也是由于城邦里的人具有这些情感和习惯个人各尽其责实现了正义,城邦也就实现了正义三)关于正义的实现方式柏拉图针对实现个人正义和城邦正义提出两种具体方法:第一,他主张在统治者和军人内部废除私有制、实施平均主义式的共产主义,妻子和儿童都归男人共同所有、男女没有任何私有财产,大家同吃同住,这样才能消除人们的私欲、减少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因为私有制正是导致人们私欲膨胀、不断发生冲突的根源,而家庭感情的存在也不利于个人为国家事业做出奉献只有当统治者和军人摆脱了世俗欲望、不再受其诱惑时他们才能专心的去治理、保卫国家,做好各自分内的事情,国家的正义才能实现第二,开展公民教育,实现个人的内在和谐。
柏拉图主张要实施全面的社会教育,即七艺——算数、几何学、天文学、音乐等更重要的是,柏拉图是西方首位倡导男女平等教育的思想家,因为男女在天赋能力上没有本质的差别对于城邦的统治者和军人的教育,柏拉图认为:“这种教育就是用体操来训练身体,用音乐来陶冶心灵用音乐和教育能分别使智慧和激情部分达到和谐,从而促进个人灵魂好而和谐,个人的正义也就实现了由此可见,个人的正义是城邦正义的体现,是实现城邦正义的前提;城邦正义为实现个人正义提供了客观条件,不断促进个人内在的和谐这两种正义是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 二、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一)正义的内涵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所谓正义,主要是指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以“平等”为主要原则,这种平等有三种形式一是分配正义其实质是比例平等,即法律规定的社会利益分配,遵循权利平等和效率平等坚固的道德原则权利平等是一种人人有份的普遍平等;效率平等是一种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比例,实现付出与得到的效率平等因此分配正义可视为“各得其所应得”;二是矫正性正义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以维护守法者和被害者的利益,目的是恢复已被破坏的合理秩序因此矫正正义可视为“各失其所应失”;三是交互性正义人们在交往的活动中,要平等互惠。
即在道德活动领域中,平等的正义是道德行为要获得的回报道德行为应该得到社会和他人的肯定,否则就是背离道德正义因此交互正义可视为是交互双方所得与所失应当相等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内涵有两个维度:第一,政治维度正义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基础由于存在正义原则,才能有礼法和秩序,使政治共同体获得福祉第二,伦理维度正义是一种根本的、甚至是整个善即德性因此,正义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非同一般,它已成为社会政治和道德、法治和德治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依据二)正义的分类第一,从关系视角看,正义可分为普遍正义和特殊正义所谓普遍正义是指公民与社会的关系,它以守法为基本原则它要求公民必须遵守法律,其中包括成文法和不成文的道德法所谓特殊正义是指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它以平等为主要原则特殊正义关系到城邦里的物质利益分配,其出发点在于保证分配平等,而这种平等又应当依据“各取所值”的原则,即“应该按照各自目的价值分配才是公平”,也就是说,平等地位和作用的人分享平等的利益是平等,处于不平等地位的人理应分配到不等额的利益才是平等,而评判这种平等与不平等的标准在于荣誉、职位高低或其他能够证明公民价值的特定事件真正的正义在于付出的劳动与得到的汇报比例相当。
亚里士多德将特殊正义看作是“真正的正义”第二,从范围角度看,正义可分为家庭正义和政治正义在这里我们主要谈到政治正义关于政治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的公正是以法律为依据而存在的,自然是在守法的人们之中,这就是去治理和被治理都有均等的机会政治公正以合法为内容,这种公正实际上是指自由人按照法律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他把政治正义区分为约定(传统)正义和自然的正义自然的正义对全体的公民都有同一的效力,是人们必须遵守的它具有绝对的普遍性和永恒性而约定正义又称为法律正义,在刚开始时候人们对于什么是正义还众说纷纭、争吵不休,但是一旦双方或者多方达成了一个约定并将其作为法律制定下来,那么这种正义就具有了一定时期的稳定性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为了保证人的情感不至于影响公正,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就需要依托代表权力的政治正义进行调整,从而维护公民的共同利益,树立国家的政治秩序三)关于正义的实现方式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既是城邦的善,又是个体的善;既是制度规范的原则要求,又是个体道德的原则要求,因此,社会规范和个人美德是正义的两种属性为了实现公正原则,一是需要实行城邦的政治法律制度,二是需要提倡个体的美德原则第一,实行城邦政治法律制度。
实现城邦政治法律制度的正义需要做到四个方面:其一,实行法治正义的真实意义,主要在于平等,如果万事以个人的命令为依归是不符合正义原则的实行个人统治,无异于在政治中加入兽性的因素而法律恰恰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和理智的体现法律的实际意义是促进城邦人民有进入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其二,依据良法实行法治法律有良莠之分,只有合于正义的法律才是良法,良法是实行法治的前提其三,选择优良的政体亚里士多德认为:政体是指对城邦最高统治机构和行政机构的安排只有具备了最优良的政体的城邦,才能有最优良的治理;而治理最为优良的城邦,才有获致幸福的最大希望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好的政治团体必须由中产阶级执掌政权,这才可能组成优良的政体其四,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亚里士多德认为,为政最重要的一个规律是:一切政体都应订立法制并安排它的经济体系,使执政和属官不能假公济私,营求私利他认为一个优良的立法家在创制时必须考虑公务和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和审判司法机能三个政体要素中的每一个要素如何才能适合于其所构成的政体,倘使三个要素都有良好的组织,整个政体也将是一个健全的机构第二,作为个体正义的美德原则完整严密的法律规则并非是实现正义的唯一条件。
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当人们不仅有关于正义的理性知识,而且有自觉遵守正义规则的美德,即不仅了解社会规则,而且从内心认同并自觉服从这些规则时,社会正义方能有效实现在他看来,城邦治理是城邦追求善的手段,而个人美德又是城邦治理的基础,他将公民教育与政治规范并举,从而把教育提升到维护政治统治的高度三、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的异同柏拉图的正义观和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在关于“正义”的正义宗旨是相同的,都主张“和谐正义论”,都认为和谐的社会秩序是正义的体现,并且都把正义问题与道德问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其出发点无非都是为了维护当时的城邦统治,建立一个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然而,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又有较大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关于社会正义价值基础柏拉图正义观带有鲜明的阶级色彩,他以秩序正义为正义的价值基础,推崇“社会结构,社会等级和谐”他认为,无论是一个社会的“正义”,还是一个国家的“正义”,都在于等级同属关系的确立,在于各个阶级社会成员的恪尽职守而亚里士多德则立足于城邦的公共利益,他认为城邦本身不是终极目的,也不是正义的本质表现,他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价值基础他明确指出城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