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井检身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docx
3页入井检身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1. 制度目的为了正确掌握井下人员的数量、身份、分布情况等信息,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有效地保障井下生产和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3. 主要内容3.1 入井检身制度所有进入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都必须经过检身具体要求如下:3.1.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应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体温、饮食等方面特别是,对于外来人员,应在检验时关注其所带物品是否会对井下环境、设备和人员造成影响,如发现有危险物品,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3.1.2 检验单位对于入井的人员进行检验的单位应为检验站或者相关的管理部门在此时必须完全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确保人员和物品的安全3.1.3 检验人员资格要求入井检身时涉及到人员安全的问题,因此检验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检验人员必须在经过相关培训后,经过考试合格,领取相应的证书,才可以从事此项工作3.2 出井登记制度离开井下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经过出井登记由于井下工作环境复杂,出井登记制度的作用相当重要3.2.1 出井登记的内容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地点、时间、离开井的人员信息此外,对于工作区域、设备、环境等方面的污染情况也要进行记录,以便在管理和维护井下设施方面提供效率和准确的信息。
3.2.2 登记方式目前,普遍使用的出井登记方式是手写记录或电子化登记对于手写记录,记录者应注意笔迹字迹清晰、不易被涂抹等问题对于电子化登记,需要选择稳定可靠的登记软件,并确保相关数据的及时传输和安全存储3.3 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为防止井下发生人员走失、被困、伤亡等情况,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有效地兑现实行“清点前进,清点遗人”的原则,制定清点具体方案,并进行全面的协调和实施3.3.1 清点人员限制清点人员应由具备一定经验和技能的井下工作人员组成情况特殊时,如发生重大事故事件,应当将清点工作交由相关的救援队伍3.3.2 清点方式清点方式可通过人工或电子化方式常用的人工清点方式包括实行带领清点、远近清点、设备检查式清点等,电子化清点方式可选用计算机扫描、读码等方式,以便快速准确地进行清点工作3.3.3 清点的时间清点时间应在在入井、出井或换班、调度等节点上进行其中,入井时的清点工作会影响到井下工作的开展,因此应尽量减少清点时间4. 制度执行的责任人制度的执行人由安全机构、监督检查机构、管理部门调配组成在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力限制5. 制度执行效果的检查与评价制度执行效果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检查方法可以包括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文件检查等评价标准应当在制度中明确,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6. 制度修订和补充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井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相关部门负责审定在制定好新的制度之前,应当进行相关的试点或讨论,以保障制度的合理性和完善性7. 维护制度的效力本制度由各级负责人通过会议或文件等形式制定,由安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效果在井下工作环境数百复杂的前提下,每一条制度都必须得到充分实施和执行,才能有效地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使井下生产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