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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CNAGI 004-2023 钢化玻璃锅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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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鲁**
  • 文档编号:402290093
  • 上传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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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CS 81.040.30CCS Y 22团 体 标 准T/CNAGI 004-2023钢化玻璃锅盖Tempered glass lids for cookwares2023-10-26发布 2023-11-1实施中国日用玻璃协会 发布T/CNAGI 004-2023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国日用玻璃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孟友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祥兴发工艺玻璃有限公司、福建萧师傅厨业有限 公司、东华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蓓莹、陈合林、蔡长寿、孟德友、徐晓健、肖正深、杨章穆、叶佳意、陈美荣、 陈灵军、孟维娜、张国琇ⅠT/CNAGI 004-2023钢化玻璃锅盖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钢化玻璃锅盖的玻璃材料食品安全和耐水性、外观和尺寸、耐机械冲击、碎片状态、 耐热冲击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锅具用钢化玻璃盖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 6544 瓦楞纸板GB/T 6582 玻璃 玻璃颗粒在98°C时的耐水性 试验方法和分级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平整度 flatness deviation成品锅盖边部的马鞍状变形量4 要求4.1 玻璃材料4.1.1 食品安全应符合 GB 4806.5规定4.1.2 耐水性不低于GB/T 6582-HGB4级4.2 外观和尺寸4.2.1 成品玻璃表面成品的玻璃表面应符合表1规定3表 1缺陷要求成品直径<180 mm成品直径≥180 mm裂纹有折光的不应有结石≥0.1 mm不应有划伤/条5 mm~20 mm ≤12,不应集中在直径50 mm的范围内>20 mm,手摸可感触到不应有气泡/个0.1 mm~0.5 mm ≤13>0.5 mm不应有边部毛糙等容易引起划伤的缺陷不应有注:非圆形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2.2 开孔成品开孔处的边部应光滑,无锋利缺口,孔的崩边不应大于1.5 mm蒸气孔的位置距边部不应小于玻璃标称厚度的三倍4.2.3 包边成品包边圈不应出现松动;包边内不应有碎玻璃及其他杂物;包边圈的焊接部位不应有尖锐的毛刺4.2.4 成品厚薄差同一成品厚薄差不应大于0.3 mm4.2.5 平整度成品平整度偏差不应大于成品标称直径的0.4%4.3 耐机械冲击样品按5.3试验后,不应破裂4.4 碎片状态样品按5.4试验后,在以冲击点中心对称点为中点的30 mm×30 mm范围内(见图1),碎片总数不应少于25片4.5 耐热冲击样品按5.5试验后,不应出现破碎,包边圈不应松动5 试验方法5.1 玻璃材料5.1.1 食品安全按 GB 4806.5的方法进行试验5.1.2 耐水性按GB/T 6582的方法进行试验5.2 外观和尺寸5.2.1 成品玻璃表面和开孔在非直射光线下,距离样品约30 cm处目测,必要时辅以精度不低于0.02 mm的测量工具进行测量5.2.2 包边通过手感检验样品包边圈有无松动、焊接部位有无尖锐的毛刺;摇动样品检验包边圈内有无碎玻 璃及其他杂物5.2.3 成品厚薄差在样品1/3R和2/3R处各取均匀分布的4点(见图1),用千分尺或相同精度的厚度测试装置测量样 品的厚度,如遇厚度突变位置应避开,计算测得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

      说明:R—样品中心点至边缘的最短距离(圆形产品即为半径)图 1 成品厚薄差、耐机械冲击、碎片状态测量位置示意图5.2.4 平整度5.2.4.1 样品应未经受其他理化性能试验5.2.4.2 将被测样品按使用状态置于平整的硬质水平检验平台上,按住样品中心点,使样品的边沿紧贴检验平台,选择一厚度与样品允许的平整度相同的塞尺塞入样品边沿与检验平台之间的间隙中 操作时,塞尺应平放在检验平台上,沿着样品边沿的周边塞入,如果此塞尺无法塞入,则认为样品符合要求5.2.4.3 如果塞尺的头部达到样品边沿的内边缘而样品没有晃动,则认为塞尺已塞入再使用级差0.05 mm 的更厚的塞尺重复 5.2.4.2 步骤,若此时塞尺无法塞入,仍认为此试样符合要求,反之则不符合5.3 耐机械冲击5.3.1 样品应未经受其他理化性能试验5.3.2 将被测样品按使用状态固定放置在平整的木制水平检验平台上,用质量约为 225 g 的钢球从(1000±5)mm 高度处(钢球中心与冲击点的距离)自由下落,冲击点取样品约 3/4 R 的圆周处(见图 1),且距离开孔处 3 cm 以上5.3.3 观察样品是否破裂5.4 碎片状态5.4.1 样品应未经受其他理化性能试验。

      5.4.2 将透明塑料胶带粘贴于被测样品外表面,胶带与胶带边缘均有略微重叠,确保胶带将被测样品完全覆盖5.4.3 将样品按使用状态反置于硬质检验平台上,冲击点与平台接触5.4.4 用尖锤冲击样品约 3/4 R 的圆周处(见图 1,避开蒸气孔),至样品破碎5.4.5 观察碎片状态是否符合 4.4 要求5.5 耐热冲击5.5.1 样品应未经受其他理化性能试验5.5.2 在水槽中注入清洁的自来水,每千克受试玻璃至少需 8 L 水,测量水温 T1,并保持水温稳定在±1℃以内5.5.3 开启恒温干燥箱电源,将其温度设定在 160℃+T15.5.4 当温度达到设定值(5.5.3)时,将样品放入恒温干燥箱,在该设定值温度保持 30 min 以上5.5.5 打开恒温干燥箱门,取出样品,在(5±1)s 内迅速投入水槽,试样应全部浸入水中,不可漂浮在水面上,浸没时间不少于 2 min5.5.6 从水槽中取出冷却后的样品用布将其抹干,观察样品是否符合 4.5 要求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碎片状态项目出厂检验在每提交检验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3 件样品进行检验,如出现不合格即判定该项目不符合6.1.2 其余项目按 GB/T 2828.1 规定的二次抽样方案进行。

      检验项目、检验水平和接受质量限见表2也可按供需双方合同或协议进行验收6.1.3 逐批检验若出现不符合项,则判该批产品出厂检验不通过表 2检验项目对应条款检验水平接收质量限(AQL)外观和尺寸成品玻璃表面4.2.1S-44.0开孔4.2.24.0包边4.2.3成品厚薄差4.2.4平整度4.2.5S-31.5耐机械冲击4.3S-21.5耐热冲击4.41.56.2 型式检验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b)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 出厂检验结果与前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 国家或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2.2 按第 4 章的要求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6.2.3 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玻璃材料的食品安全、耐水性项目各抽取 1 件样品进行检验,如出现不合格即判定该项目不符合其余各项按 GB/T 2829 中规定的判别水平Ⅰ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验项目、样本量、不合格质量水平和判别数组见表 3表 3检验项目对应条款样本量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判别数组Ac Re外观和尺寸成品玻璃表面4.2.1123034开孔4.2.2包边4.2.3成品厚薄差4.2.4平整度4.2.5301耐机械冲击4.3301碎片状态4.4301耐热冲击4.53016.2.4 型式检验若出现不符合项,则判定该产品型式检验不通过。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志7.1.1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 GB 4806.1 规定的产品信息要求7.1.2 产品上应标有商标或企业标识7.1.3 每件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有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或经销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或产 品批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内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说明7.1.4 产品运输包装箱应标有“向上”、“易碎物品”等贮运图示标志7.2 包装7.2.1 包装时每件产品应使用卡板、硬纸圈、包装袋或其他软性材料隔开,卡板、纸圈应符合 GB/T 6544 的规定7.2.2 运输包装应有防碰撞、防震措施采用瓦楞纸箱进行包装,包装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3 运输7.3.1 产品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抛掷、翻滚、重压和剧烈震动7.3.2 运输时应谨防受潮、日晒、雨淋并保持清洁7.3.3 防止与腐蚀性物品和有毒物品混运7.3.4 装卸时严禁使用铁钩等易造成产品损坏的工具7.4 贮存7.4.1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的室内7.4.2 产品贮存时不应与酸、碱、油类及其他腐蚀性物质接触,避免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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