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四川大学本科_毕业论文(设计)_有关规定.doc
7页1!四川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规定《试行》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完成专业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条例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1. 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 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 力2. 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科 学态度和敢于创新的无畏精神3・进一步训练和提髙学生方案设计、资料查阅实验研究、理论计算、数据 处理、经济分析、外文资料的阅读和翻译、计算机使用、文字表达的方 面的能力和技巧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求:1・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具有综合性、先进性、一定 的难度和饱满的工作量2. 选题应尽量与科研、生产和社会实际相结合理工科的毕业论文(设 计)来自实际任务选题应在80%以上,文科的毕业论文应具有理论和实 际意义3. 选题的确定应由指导教师初步确定,经院长(或系主任)审査后报 教务处备案,已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确定时间见附件一:毕业论文(设 计)工作程序。
第三条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要求:1.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有一定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 题熟悉的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 的,可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 导教师确定后须与选题一同报教务处备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2. 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坚守岗位,一般不得随 意出差,确需出差的须经院长(或系主任)批准,教师岀差一周以上的 须报教务处备案,并由院系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否则按教学 事故处理3・每名指导教师一届所带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6 人,应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带毕业论文(设计),但必须做到每人一 题4. 指导教师的职责:第四条(1)选择课题,拟定任务书,编写教学方案,制定指导计划第五条(2)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让学生了解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几工作内容,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 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实验方案和调査方案的选择检査学生的工作进度 和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第六条(3)审查学生的图纸质量、数据处理结果、理论或实验分析结论。
第七条(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批改每份论文(设计)的 全部资料,并写出评语第八条(5)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第九条(6)参与整个论文(设计)过程的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的思 想工作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的要求:第十一条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后, 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预警制及实施办法》 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75%以上,或在完成教学计划必修课规 定总学分90%以上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第十二条2・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缺席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者, 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第十三条3.根据任务书要求,拟定论文(设计)总体方案和进度计划第十四条4・独立进行论文(设计)研究的全过程,勤于实践,敢于创新,按时 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他人的成果,第十五条5・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 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因不听从指导,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 身伤害,应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伤害他人者, 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6・毕业论文(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 生不得将论文(设计)所涉及的技术内容向外扩散,也不得将论文(设 计)寄出发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所有的论文(设计)资料, 应交回学院(系)作为教学资料保存,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第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在主管教学的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全面的组织和管理各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领导小组,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任组长,对本院(系)的毕业论 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全面负责校、院(系)的 工作职责分别是:第十九条 校教务处工作职责:第二十条(1)研究制定有关管理文件第一十条(2)落实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预算第二十二条(3)汇总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第二十三条(4)发放毕业论文(设计)套表,按毕业论文工作程序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工作执行情况第二十四条(5)组织评审和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人“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评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先进院(系)”,并进行表彰第二十五条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第二十六条(1)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
第二十七条(2)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课题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第二十八条(3)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过程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第二十九条(4)抽查学生的译文质量第三十条(5)组织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安排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査成绩评定情况,对专业答辩小组评定的优秀和不及格论文(设计),组织院(系)级答辩,以最终确定成绩第三十一条(6)推荐参评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创新奖”第三十二条(7)做好并向校教务处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第三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规范化要求:第三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三十五条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第三十六条2.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对文理工科学生)第三十七条论文(设计说明书)内容必须电脑打印,字数不少于1.5万字,图表必须计算机绘制论文(设计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第三十八条(1)题目、摘要、关键词(中英文)第三十九条(2)目录第四十条(3)正文(含选题背景、方案论证、过程论述、结果分析、结论或总结等)第四十一条(4)致谢第四十二条(5)附录(图表、程序、所用仪器设备型号及性能指标等)第四十三条(6)参考文献第四十四条3・外文译文第四十五条译文必须在期中之前完成,不应少于5千汉字(或2万印刷符)第四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及答辩程序:第四十七条1.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任务,学生在完成全部任务后,方取得答辩资格。
第四十八条2・指导教师详细批改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和审阅论文(设计)的全部材料并写出评语,之后交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第四十九条3.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小组指派相关教师评阅学生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第五十条4.答辩: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答辩小组,负责各专业方向的答辩工作,并填好答辩情况表第五十一条答辩小组应由以下人员组成: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成员、该专业方向专家、评阅教师、指导教师等(其中一人兼任秘 书,负责记录和整理答辩情况)第五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第五十三条1.答辩小组根据论文(设计)水平、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意见及答辩情况综合考虑给出学生的论文(设计)的成绩和评语,之后将所有资料交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第五十四条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分五个等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评定原则参见附件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标准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严把质量关第五十五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达到以下要求:第五十六条(1)论文(设计)有创新、特色;第五十七条(2)采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或辅助设计达到一定分量(对理工科学生);第五十八条(3)外文译文和摘要准确规范。
第五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评为不及格:第六十条(1)论文(设计)工作态度不认真、纪律松懈,缺勤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第六十一条(2)论文(设计)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如抄袭别人成果等;第六十二条(3)论文(设计)有原则性错误;第六十三条(4)论文(设计说明书)达不到基本要求;第六十四条(5)答辩时论点模糊不能回答基本问题第六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的必修实践课,任何学生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一年内可申请随下届补做,并向所在院(系) 缴纳指导费(按每学分40元的标准),食宿费用自理;个别因特殊原因 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证明齐备),由本人申请,院(系)领导小 组核实、教务处批准,可安排参加下一年级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合格, 方取得毕业资格第六十六条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第六十七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作好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工作,写好并向教务处提交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按5%的比例推荐本学院(系)优秀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创新奖第六十八条附件:一、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第六十九条二、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第七十条三、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套表第七十一条(包含:1 •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封面;第七十二条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第七十三条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第七十四条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专家评阅意见表;第七十五条四川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