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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合同法课件PPT课件.ppt

293页
  • 卖家[上传人]: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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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  第一节第一节   买卖合同概述买卖合同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的效力第三节第三节    特种买卖特种买卖 2第一节第一节   买卖合同概述买卖合同概述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一、买卖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130条)条)1、概念:、概念: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法律特征:、法律特征:A 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合同B 是双务有偿合同C 诺成性合同D 不要式合同 3第一节第一节   买卖合同概述买卖合同概述二、买卖合同的分类二、买卖合同的分类1、特定物买卖合同和种类物买卖合同2、竞争性买卖合同和非竞争性买卖合同3、即时买卖合同和非即时买卖合同4、一般买卖合同和特种买卖合同  4第一节第一节   买卖合同概述买卖合同概述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1、标的和标的物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有体物:包括电、水、汽买卖合同问题     ——排除禁止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5第一节第一节   买卖合同概述买卖合同概述四、买卖合同的内容四、买卖合同的内容1、标的2、质量和数量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4、价款5、违约责任6、包装方式7、检验标准和方法8、结算方式9、合同使用的文字及效力 6第二节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的效力一、出卖人的义务一、出卖人的义务       (一)交付标的物(一)交付标的物1、交付方式                                                现实交付:          拟制交付: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其他替代交付方式:简易交付、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 7一、出卖人的义务一、出卖人的义务2、交付时间、交付时间:139条         61条、62条第4款3、交付地点、交付地点:61条、141条   A补充协议;B如不能,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C仍不能确定,按下列规则确定:a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交付给第一承运人;   b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8一、出卖人的义务一、出卖人的义务3、交付标的物的质量、交付标的物的质量:61条、62条(1)4、交付标的物的数量、交付标的物的数量A 多交B 少交C 合理磅差 9一、出卖人的义务一、出卖人的义务(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1、交付时起转移:动产2、自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时起转移:不动产3、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                                           交付前转移                        交付后转移4、所有权保留5、船舶、航空器买卖所有权转移问题:交付转移,交付转移,登记对抗。

      登记对抗 10一、出卖人的义务一、出卖人的义务(三)瑕疵担保责任(三)瑕疵担保责任1、概念: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或者权利瑕疵(指标的物上所负担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150条)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买受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物的瑕疵担保责    瑕疵担保责任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11(三)瑕疵担保责任(三)瑕疵担保责任•2、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的价值、效用及所保证的品质的担保责任•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 12(三)瑕疵担保责任(三)瑕疵担保责任3、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出卖人就买卖的标的物负有的第三人不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一种民事责任   1)权利瑕疵的表现形式:权利瑕疵的表现形式:   A)所有权缺陷   B)标的物上有权利负担   C)标的物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133、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2)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A 权利瑕疵须于买卖合同成立时存在B 权利瑕疵须于买卖合同履行时仍存在C 须买受人不知有权利瑕疵的存在 143、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3)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内容)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内容A 出卖人保证对标的物想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B 出卖人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不为买受人知晓的担保物权C 出卖人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不为买受人知晓的租赁权D 出卖人保证标的物本身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15第二节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的效力二、买受人的义务二、买受人的义务(一)支付价款(一)支付价款:61条、62条第2款:按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按规定履行。

      63条)  支付的时间:61条,同时履行的(二)接受标的物(二)接受标的物 16第二节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的效力三、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三、标的物风险的负担1、风险负担的概念、风险负担的概念: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2、两种不同的理论和立法例、两种不同的理论和立法例A 风险随所有权转移B 风险随交付转移3、我国的立法、我国的立法:“交付转移”原则,但允许当事人约定 17风险转移的具体规则风险转移的具体规则1、标的物风险随标的物交付而转移2、违约与风险转移A 买方违约与风险转移:143条, 146条B 卖方违约与风险转移:147条(未交付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不影响风险的转移)148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被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3、路货的风险转移:144条(合同成立时转移)4、不动产买卖的风险转移?5、保留所有权买卖的风险转移? 18第二节第二节   买卖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的效力四、利益承受四、利益承受1、概念:指标的物于买卖合同订立后所生的孳息的归属2、归属的确定:孳息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163条:“标的物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19第三节第三节    特种买卖特种买卖一、分期付款买卖一、分期付款买卖(一)概念(一)概念:买卖合同成立时双方约定买受人在取得标的物之前先支付一部分价款,在交付标的物后按照一定的期限分批向出卖人付清价款的买卖 20一、分期付款买卖一、分期付款买卖(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对当事人的效力(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对当事人的效力1、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占有的义务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当事人约定,如没有约定,视为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转移3、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请求支付全部价款的权利167条: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达总价款1/54、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要求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使用费 21第三节第三节    特种买卖特种买卖二、试验(用)买卖二、试验(用)买卖1、概念、概念: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决定是否购买的合同2、实验买卖的效力、实验买卖的效力:A 出卖人在试用期间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用B 买受人妥善使用,并在试用期间表示是否购若拒绝,不需要说明理由C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既未返还标的物,又未表示购买的,推定其同意购买 22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1•甲乙二人成立一合伙企业,于1999年6月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货车一辆。

      后二人发生矛盾,甲私自将该车以11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并于成交当天到有关部门谎称乙出差未归,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并未交付车辆和货款几天后,甲觉得11万元价格太低,又将该车以12万元卖给丁,丁当即交付车款,甲将该车交付于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后乙发觉此事,扣下该车的相关证件并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货车予以确权该案应如何处理?并分析相关法律关系 23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1999年9月,李某到某车行购买自行车李某经过挑选,决定购买永久牌自行车3辆,总价1305元李某当即支付800元,讲妥剩余货款在第二天取货时全部付清为防止这3辆车再被别人买去,李某要求将其挑选的车子另行存放,车行即将这3辆车推到后院的走廊下不幸这3辆车当晚全部被偷第二天李某来提车时双方发生争执车行要求李某承担车辆被偷损失并支付所欠货款,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车行返还预付款800元,该案应如何处理? 2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3•某公司与某汽车制造商达成车辆购买协议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即向汽车制造厂交付车款,制造厂将汽车钥匙和有关汽车的有效单证交给该公司来员但因天降大雨,购车者担心天黑路滑不安全,当天未将车开走,而是请制造厂将选定的车开进车库保管,双方约定3日内由该公司派人自提。

      但3日后该公司未派人提车,第四日夜间,车库遭雷击起火,车辆被烧毁该公司知道后,要求制造厂退还车款,但遭到拒绝,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制造厂返还车款 25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供应电、水、气、热力合同供应电、水、气、热力合同 26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供应电、水、气、热力合同供应电、水、气、热力合同一、概念及特征一、概念及特征1、概念、概念:是指一方 提供电、水、气、热力供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使用这些资源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特征:、特征: (是一种持续性供货合同)1、债务总量的不确定性,甚至每一次的债务量也不确定2、债务履行的持续性 3、标的物的特殊性——需要特殊的设施     27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供应电、水、气、热力合同供应电、水、气、热力合同二、供电合同二、供电合同1、格式合同:一般用户不需要单独协商;特殊用户需要单独协商,为非格式合同2、强制缔约义务:公用性和公益性的要求3、履行地点:产权分界处是确定责任承担,诉讼管辖的依据4、中断供应提前通知义务:因检修、依法限电或用电人违法用电等5、及时抢修义务:用户欠缴电费,供电方是否有权断电?用户欠缴电费,供电方是否有权断电?              28二、供电合同二、供电合同供电合同的种类                                               工业用电                  生产性用电                                                农业用电                  经营性用电                                     生活性用电根据用电目的 29第第 十六章十六章    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赠与合同概述赠与合同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效力 30第一节第一节 赠与合同概述赠与合同概述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及性质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及性质1、概念、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地把自己财产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性质、性质A 诺成合同B  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区别于借用合同C 无偿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可以接受赠与D 单务合同:即使附条件赠与也是如此E 不要式合同 31第一节第一节 赠与合同概述赠与合同概述二、赠与合同的种类二、赠与合同的种类     1、         附条件赠与:附义务或条件                   无条件赠与:    2、           现实赠与:即时赠与,不能任意撤销                    非现实赠与:可以任意撤销 32第一节第一节 赠与合同概述赠与合同概述    4、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不得任意撤销                  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可以任意撤销 33第二节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效力一、赠与人的义务与责任一、赠与人的义务与责任1、给付义务:、给付义务:A 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交付受赠人并转移赠与物的所有权B 所有权一经转移,赠与人不再享有撤销权C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2、瑕疵担保义务:、瑕疵担保义务:191条条A 不承担B 附义务的赠与,在义务限度内承担C 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无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

      34第二节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效力二、受赠人的义务与责任二、受赠人的义务与责任1、赠与合同是无偿单务合同,受赠人原则上不承担合同义务2、190条允许赠与附义务 35第二节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效力三、赠与的撤销三、赠与的撤销(一)赠与的任意撤销(一)赠与的任意撤销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条件: 1、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转移登记 2、未进行公证 3、不是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 36三、赠与的撤销三、赠与的撤销(二)赠与的法定撤销(二)赠与的法定撤销1、赠与人的撤销权(1年)A 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严重的侵害行为B 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C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2、赠与人的继承人享有的撤销权(6个月) 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的3、赠与人的监护人的撤销权(6个月)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行为能力的 37第二节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合同的效力四、赠与的拒绝履行(四、赠与的拒绝履行(195条)条)1、构成要件:、构成要件:A须赠与人与赠与约定后,尚未履行前经济状况发生显著恶化B 须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赠与人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2、与赠与人的撤销权的比较、与赠与人的撤销权的比较        A 成立的条件不同        B 权利的性质不同:        C 权利行使的效果和目的不同: 38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1 •周某为周某芳夫妇养女,周某与养父母商议自己的婚事,周某夫妇答应在举行婚礼时当众赠与周某金项链1条、金戒指2枚。

      周某办理结婚登记后,趁养父母去乡下探亲之际,擅自将上述首饰拿走周某芳夫妇发现后,要求周某返还拿走的首饰,周某却说:“你们说过,首饰作为我结婚礼物,这首饰归我所有因周某拒绝返还,周某芳诉至法院,要求周某返还首饰,并解除收养关系?本案如何处理? 39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某电视台为支援抗洪救灾,组织了一场大型募捐义演晚会在晚会现场直播时,某公司根据晚会公布的热线发来:“为弘扬抗洪救灾精神,我公司资源捐款50万元,转账支票即日送到组委会晚会主持人在电视上公布了该公司的捐款消息,并代表组委会和灾区人民表示感谢但次日组委会未受到转账支票3日后,组委会专门派人到该公司落实兑现捐款,公司经理称自己一时冲动,不能按50万元兑现,只能给10万元双方协议不成,组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40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借款合同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效力 41第一节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借款合同概述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性质1、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性质:、性质:A 转移货币的所有权B 诺成合同: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210条C 要式合同: (197条)D 有偿或无偿: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

      211条 42第一节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借款合同概述二、借款合同订立过程中借款人的义务二、借款合同订立过程中借款人的义务1、告知义务、告知义务:199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2、提供担保的义务、提供担保的义务:198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43第二节第二节 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效力一、贷款人的义务一、贷款人的义务1、足额、按期提供贷款:、足额、按期提供贷款:200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返还借款计算利息,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2、保密义务、保密义务: 44第二节第二节 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效力二、借款人的义务二、借款人的义务1、接受贷款人检查、监督的义务202条2、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义务:203条”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3、按期返还借款和利息205条关于利息的支付;206条关于本金的返还;207条关于逾期返还利息;208条提前返还本金时利息的计算民间的民间的“高利贷高利贷”的效力问题的效力问题 45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1•某公司因购进一批货物需要资金,与工商银行某支行订立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借款期限1年银行按约定提供了借款因公司销路很好,资金回笼快,于借款后第7个月向银行还款,但银行拒绝接受,提出只能于借款期限满后还款某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收取其返还的借款 46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甲为经营建筑材料的个体户,因进一批材料,需要一笔资金,就向同行借款双方订立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乙借给甲20万元,于10日后将借款交付给甲,借款期限为3个月,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10日后,因乙周转困难无法提供借款无奈,甲向丙借款20万元,但丙要求支付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2倍这时候甲认为乙不履行借款合同,使自己多付利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7第十八章第十八章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概述一、租赁合同概述二、租赁合同的效力二、租赁合同的效力三、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三、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四、租赁合同的变更四、租赁合同的变更 48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1、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的概念: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物    出租人                         承租人                     租金                           49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2、租赁合同的特征、租赁合同的特征:A 转移租赁物的财产使用权B 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的不可消耗物(有形物,既可以是物的全部,也可是物的一部分)C 是双务、有偿、诺成性的合同D 租赁合同具有期限性和持续性(214条) 50二、租赁权的性质二、租赁权的性质1、债权说、债权说:无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买卖破租赁。

      2、物权说、物权说:对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是对物进行支配的权利3、租赁权的物权化说、租赁权的物权化说:性质上是债权,但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强化其效力,从而使其具有物权化的趋势A 买卖不破除租赁(229条)B对第三人的排除妨害、损害赔偿请求权 C承租人的先买权(230条) 51三、租赁合同的种类三、租赁合同的种类1、      动产租赁           不动产租赁2、     特殊租赁           一般租赁3、      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 52视为不定期租赁的情况视为不定期租赁的情况1、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232条)2、租期在6个月以上未采用书面形式(215条)3、期限届满,默式续租(236条)————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53四、租赁合同的效力四、租赁合同的效力(一)出租方的义务(一)出租方的义务1、租赁物交付及保持义务、租赁物交付及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2.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出租人的维修义务(约定排除)《合同法》第221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54(一)出租方的义务(一)出租方的义务3.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A 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含义:是指出租人应当担保不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影响承租人租赁物的使用、收益B 以抵押的财产出租对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55四、租赁合同的效力四、租赁合同的效力(二)承租方的义务(二)承租方的义务1、按约定使用与按性质使用、按约定使用与按性质使用:《合同法》第217条 2、妥善保管的义务、妥善保管的义务:《合同法》第222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不任意改善、增设的义务、不任意改善、增设的义务:《合同法》第223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6(二)承租方的义务(二)承租方的义务4.租金支付义务.租金支付义务(226、227、231)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5.返还租赁物义务.返还租赁物义务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57(三三) 承租人的转租权承租人的转租权1、转租的概念:是指承租人以自己的名义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次承租人)使用、收益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次承租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其应当对转租人(原承租人)承担责任,承租人应当对出租人承担责任不论转租是否经过出租人同意,都是如此如次承租人的行为导致租赁物的损害,出租人能否追究(如次承租人的行为导致租赁物的损害,出租人能否追究其违约责任?能否追究其侵权责任?)其违约责任?能否追究其侵权责任?)   58(四四) 租赁合同的特别效力租赁合同的特别效力1、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理论上称为“买卖不破租赁”,(实际上还包括赠与、继承、抵押也不能击破租赁  注意注意:所有权变动不能击破租赁,是指先有租赁,后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情况,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归属第三人(买受人、受赠人、继承人)时,承租人可以其租赁权对抗新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新的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应继续原租赁合同,直至终期届如果相反,则会击破租赁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法》230条规定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59五、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五、租赁合同的风险负担1、租赁物的风险负担、租赁物的风险负担:自罗马法以来形成了由物的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2、租金的风险负担、租金的风险负担:《合同法》231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0六、租赁合同的变更六、租赁合同的变更1、出租人的变更、出租人的变更A 出租人死亡:继承人继受合同B 出租人让与租赁物:受让人继受合同2、承租人的变更、承租人的变更A 租赁权法定让与:234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合同租赁该房屋。

      B 租赁权的转让:应取得出租人的同意C 转租 61案例分析1案例分析1•甲有一套房屋出租给乙,约定租期3年,每年租金10000元,每年年初支付当年租金入住的第一年夏天,乙发现房屋漏雨,要求甲维修,甲对此未于理会后乙自己找人维修,花去费用1000元第二年年初乙只交付9000元租金,并称另外的1000元以维修费冲抵甲认为,谁住房谁就应负责维修,双方发生争议,问应如何解决? 62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李某与刘某于2000年2月签订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一三居室房屋出租给刘某,租期3年,月租金500元3月李某因资金紧张,以该出租房屋为抵押向张某借款8万元,并告知房屋租赁事实抵押合同约定:若李某一年内不能还清借款,则将房屋作价转让给张某 并进行了抵押登记 2001年3月,李某不能偿还借款,李某与张某达成协议,房屋作价8万元,冲抵全部债务,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随即张某通知刘某5日内搬出房屋,刘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宣告租赁合同失效,责令刘某搬出房屋 63第十九章第十九章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买卖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买卖合同三、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合同三、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合同四、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关系四、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关系 64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及特征1、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法》237条2、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及关系    见下页图 65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承租人出租人出卖人出租选择买卖 663、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1、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2、租赁的标的物是由出租人依照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的:以融物为手段,以融资为目的3、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4、租金非为使用租赁物的代价,而是 “融资”的代价5、合同期满承租人对租赁物有选择权          留购租赁物          续租租赁物          退还租赁物6、双务、有偿、诺成、要式合同7、出租人为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 67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买卖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买卖合同1、合同的当事人:出租人与出卖人2、合同须经承租人确认(变更亦同)3、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239条)4、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出租人协助5、承租人履行对标的物的检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68三、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合同三、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合同1、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依赖出租人的技术选购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244条)2、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246条)3、承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247条) 69四、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关系四、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关系A、因为租赁标的物的交付为出卖人的义务,因此若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解除,则租赁合同也就因标的物的履行不能而应解除B、买卖合同虽由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但关于买卖的条件却系由承租人指定,承租人须对买卖合同予以确认,买卖的标的物是用于出租人租赁的物,因此买卖合同在标的物交付前,若租赁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解除,则买卖合同可以解除C 当事人协议变更、解除买卖合同时,除融资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须经出租人、承租人及出卖人三方当事人同意 70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某私营企业乙与某租赁公司甲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甲投资购买日本一条生产线出租给乙合同签订后,日本供货商按照约定将生产线设备交付给乙,乙出具了验收证明并将受领设备事项通知了甲乙利用生产线进行生产1月后,发现设备存在严重缺陷,不能进行正常生产乙就向甲提出,要求减少租金,并由甲对生产线进行维修而甲认为,他只是投资为乙购买设备,设备责任属于供货商的责任乙起诉到法院要求甲承担设备存在缺陷的责任。

      法院查明:企业乙向甲提出进口生产线的要求,租赁公司甲根据乙的要求选择确定购买日本供货商提供的设备 71第二十章第二十章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一、承揽合同概念及法律特征一、承揽合同概念及法律特征二、承揽合同的种类二、承揽合同的种类三、承揽合同的效力三、承揽合同的效力四、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四、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72一、承揽合同概念及法律特征一、承揽合同概念及法律特征1、承揽合同概念、承揽合同概念: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合同◆当事人:定作人   ————承揽人◆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合同—— 确立了劳务合同的一般规则◆承揽合同所属的合同的类型分析 73一、承揽合同概念及法律特征一、承揽合同概念及法律特征2、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的特征:A 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完成的特定的工作成果(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劳力完成主要工作)B 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C 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提供材料、验收、定作人的监督检查等)D 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与委托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E 定作人可以采用留置担保F 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74二、承揽合同的种类二、承揽合同的种类1、加工合同:定作人提供原材料2、定作合同:承揽人提供原材料3、修理合同:4、复制合同:5、测试合同:项目或工程进行测试6、检验合同:对某种产品进行检验 75三、承揽合同的效力三、承揽合同的效力(一)承揽人的义务(一)承揽人的义务1.  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

      253条(时间、抗辩权)2.按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3.及时检验材料及不得随意更换的义务 4.及时通知的义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5.接受监督的义务6.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所有权转移)7.妥善保管的义务8.保密的义务9. 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    76三、承揽合同的效力三、承揽合同的效力(二)承揽人的权利(二)承揽人的权利1、履行抗辩权和解除权、履行抗辩权和解除权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2、承揽人的留置权、承揽人的留置权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  77三、承揽合同的效力三、承揽合同的效力(三)定作人的义务(三)定作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 2.因变更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定作人的协助义务4.验收工作成果5.支付报酬  78三、承揽合同的效力三、承揽合同的效力(四)承揽合同中的解除权(四)承揽合同中的解除权1、承揽人的解除权、承揽人的解除权:承揽人在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时候有解除权。

      条件:第一,协助至关重要,没有协助承揽工作无法完成;第二,因不履行协助义务而行使解除权的,必须催告2、定作人的解除权、定作人的解除权——法定任意解除权法定任意解除权 《合同法》第268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9四、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四、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1、原材料的风险负担、原材料的风险负担:材料所有人承担,但另有约定除外2、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工作成果的风险负担:A 定作物为不动产:定作人始终享有该物的所有权,不存在物权变动问题,风险由所有人承担B 定作物为动产,存在物权变动,以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准 80四、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四、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3、报酬的风险负担、报酬的风险负担   一般规则:如果由定作人承担工作成果风险,则承揽人可以要求支付报酬;反之,  工作成果风险如果由承揽人承担,则其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81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1•某装潢公司承揽了某个体餐厅的门面装修业务,双方于5月23日约定:甲方装潢公司按双方商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包括贴外墙砖、地板砖、室内装饰、做霓虹灯等任务;合同总价款1.8万元,乙方预付工程造价20%,加工日期截至6月23日。

      合同签订后,甲方开始施工在施工中,由于装潢公司制作霓虹灯人员突然生病,为了按期完成任务,甲方又将该任务交给另一家装潢公司,但并没有通知个体餐厅工程验收时,餐厅老板发现工程转让事实,拒绝支付剩余装修费用交涉无效后,装潢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个体餐厅支付剩余装修费用 82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庆化公司与某广告公司签订了广告设计合同约定由广告公司为庆化公司设计一则电视广告和一则报纸广告,庆化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广告公司提出广告要求,广告公司在1月内完成广告设计合同签订后,广告公司几次向庆化公司询问广告要求,庆化公司称经营部门正在讨论在经数次通知庆化公司提供广告要求无果后,广告公司宣布解除合同,并要求庆化公司损害赔偿广告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 83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3•张某擅长制作根雕,邻居王某获得两根树根,要求张某为其制作根雕双方约定每制成一个,王某付报酬200元张某答应1个月内完成在张某加工成第一个根雕后突发心脏病死亡张某死后,其子张甲向王某提出,因其父死亡,不能为王某制作根雕,要求王某支付200元将已经完成的根雕和未加工的树根取回王某要求张甲将另一根树根加工成根雕或者再找他人加工也可双方发生争议,该争议应如何处理? 84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85•一、概念和特征          是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为完成某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作而签定的合同。

            发包方(委托方)————承包方 86•特征:•1、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建设工程项目——指各类房屋建筑和非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2、双方当事人均为法人,且承包方要受到严格的主体条件限制•3、合同内容广泛•4、国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5、要式合同——书面形式 87•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按工程建设的环节分类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建设工程 施工、安装合同         4、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应属于委托合同 88•(二)按合同的标的分类        1、总承包合同        2、分项工程承包合同 89•(三)根据工程是否由承包人亲自完成•1、分包合同:指工程的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90•分包的条件:•1)必须经发包人同意•2)被承包的工程只能是承包人、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承包的部分工作(非主体工作)•3)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资质,只能分包一次 91•分包合同中的责任:•        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方 与分包人共同承担责任;也可以单独向承包人求偿;还可以直接向分包人求偿 92•2、转包合同——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享有或承担,自己退出承包合同而与第三人 签定的合同•                    禁止转包 93•三、建设工程合同 的订立•——必须采用招标发包方式,只有那些不适宜招标发包的可以采取直接发包方式•1、招标•2、投标•3、定标 94•四、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一)勘察设计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及违约责任•(二)施工安装工程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及违约责任 95•五、建设工程合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工程维修•2、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及承包人的法定抵押权•3、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责任 96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二章  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运输合同概述运输合同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客运合同客运合同第三节第三节   货运合同货运合同第四节第四节   联运合同联运合同 97第一节第一节 运输合同概述运输合同概述一、运输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运输合同的概念及特征1、概念、概念:又称运送合同,它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

      2、特征、特征:A 运输合同的标的为承运人的运送行为B 双务有偿合同C 多为格式合同D 一般为诺成合同 98二、运输合同的分类二、运输合同的分类1、依运输方式为标准                 铁路运输合同                 公路运输合同                 航空运输合同                 水上运输合同                 海上运输合同                 管道运输合同 99二、运输合同的分类二、运输合同的分类2、依被运输的对象为标准               客运合同                              货运合同3、依承运人的多少               单一运输合同               联运合同 100三、运输合同的一般效力三、运输合同的一般效力(一)承运人的义务(一)承运人的义务1、承运人在合同订立中的强制性义务(289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2、承运人在运输期间运输期间将客货安全运到目的地的义务(290条)3、承运人有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的义务(291条)(二)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二)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 101第二节第二节  客运合同客运合同一、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和特征   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旅客签订的由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到目的地的而由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

      1、旅客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但合同本身又是运送旅客的行为2、客运合同采用票证形式客运合同成立的时间?客运合同成立的时间?293条条3、客运合同包括对旅客行李的运送旅客行李的运送是附属于旅客运送的 102二、客运合同的效力二、客运合同的效力(一)旅客的义务(一)旅客的义务1、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294条)2、限期退票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295条)3、限量携带行李的义务 (296条)4、不得携带或者夹带危险品或者其他违禁品的义务297条) 103二、客运合同的效力二、客运合同的效力(二)承运人的义务(二)承运人的义务1、告知义务298条2、按约定运输旅客的义务299条3、变更服务标准的退票或者降低费用等义务300条 4、救助义务301条 104(二)承运人的义务(二)承运人的义务5、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302条   无过错责任:   免责情形:   免票、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乘客,承运人是否承担责任?逃票呢? 6、对行李的损害赔偿责任  自带物品:过错责任过错责任  托运行李: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105第三节第三节   货运合同货运合同一、货运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货运合同的概念及特征货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输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1、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托运人和收货人非为同一人时,属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2、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合同才算履行完毕 106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一)托运人的义务及责任(一)托运人的义务及责任1、如实申报304条2款:托运人申报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2、按规定向承运人提交审批、检验文件3、包装的义务约定       61条      156条:通用方式包装、足以保护标的物的方式包装 107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二)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1、留置权:相应的货物2、提存的权利和义务:收货人不明或者拒绝领取货物3、通知的义务:及时通知收货人领取货物4、赔偿责任及免责事由: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货物自然性质、托运人或收货人过错 108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二、货运合同的效力(三)收货人的义务(三)收货人的义务1、及时提货:逾期      支付保管费2、支付运费或其他费用:未付或少付部分不可抗力导致货物灭失,能否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支付运费的,可否要求返还?(314条) 109三、货运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三、货运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协议变更和解除2、单方变更和解除(货物未交付之前)(货物未交付之前)权利主体:托运人或者货物凭证持有人①解除合同②变更目的地③变更收货人变更和解除权利的行使对承运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110第四节第四节   联运合同联运合同一、单式联运合同一、单式联运合同1、概念:是指托运人与两个以上的承运人以同一种运输方式就货物运输所签订的合同2、责任承担:313条: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若损失发生在某一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111二、多式联运合同二、多式联运合同1、概念、概念:是指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2、特征、特征    A 一人——多式联运经营人(318条)    B 一票——多式联运单据(一份合同)    C 一个费率    D 两种以上运输方式 112二、多式联运合同二、多式联运合同3、多式联运合同的责任承担:318条: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4、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损赔偿责任限额:321条: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 113二、多式联运合同二、多式联运合同•5、托运人的赔偿责任、托运人的赔偿责任•320条:“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了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了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4运输合同案例分析运输合同案例分析 1•李某于1999年购买中巴车一辆,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从事个体客运2001年春节后的一天,李某去亲戚家作客,午饭时饮了大量白酒,在神志不十分清醒情况下仍执意出车在招揽顾客过程中,周某趁李某恍惚之际未买票就上了车途中,李某所雇售票员发现周某未买票要求其补票,周某谎称自己已买票,拒绝补票正在争执期间,李某因酒精麻醉判断失误而打错方向,汽车撞上路边大树,周某和另外两名乘客张某、王某受伤事后,李某对张某、王某进行了赔偿,但不同意赔偿周某 115运输合同案例分析运输合同案例分析 2•原告张某贩运服装乘被告某市运输公司的旅客班车在进站时因其所带行李包过大,车站工作人员让其办理托运手续张某无奈把行李分成两包,一包小的自己携带,另一包大的办理了托运手续托运的行李由车站放在车顶的行李架上当天中午班车到站后,原告发现自己托运的行李包丢失,向运输公司索赔,运输公司以自己无过错为由拒绝赔偿原告遂向法院起诉 116运输合同案例分析运输合同案例分析 3•某贸易公司向铁路某站申请运输煤炭240吨,请求车皮4节,每节装运60吨车站同意,调来车皮4节,约定托运人自装由于车站无检验设施,仅凭托运人自报确认装载240吨。

      在运输中列车发生燃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经过专家鉴定,事故原因是超载所致,本来60吨车皮最大容许超载5吨,而托运人自装达75吨,远远超过最大容量车站要求贸易公司赔偿损失,贸易公司以铁路承运人已经确认为由拒绝赔偿承运人遂诉至法院 117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三章 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合同概述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118第一节第一节   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合同概述 一、一、 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技术合同的概念:技术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权利义务的合同2、技术合同的特征:A技术合同的标的物是技术成果:技术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智慧财产化的给付,是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技术成果B 技术合同为有双务、有偿合同C 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 119第一节第一节   技术合同概述技术合同概述二、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二、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的支付:((325条)1、约定2、一次总算、一次总付3、一次总算、分期支付4、提成支付5、提成支付加入门费 120 三、技术成果的权利的归属三、技术成果的权利的归属1、、 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约定排除)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约定排除)  单位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奖励或者报酬 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完成技术成果人的署名权完成技术成果人的署名权 121三、技术成果的权利的归属三、技术成果的权利的归属• 2、非职务技术成果非职务技术成果 非职务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以外的技术成果•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122四、四、 风险的负担风险的负担   主要是指技术开发合同风险的负担技术开发风险的负担原则:第一,有约定从其约定   第二,如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确定  第三,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合同法》第61条又不能确定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123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一、一、 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类型技术开发合同的概念和类型 1、概念:技术开发合则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书面形式形式2、类型: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作开发合同  124二、二、 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1、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委托人的主要义务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5二、二、 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2、研究开发人的义务研究开发人的义务 1)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亲自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辅助部分可由第三人完成);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使用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成果;   4)保密义务等 126三、三、 合作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1、、 合作开发合同和概念合作开发合同和概念:合作开发是当事人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2、合作各方的义务和责任、合作各方的义务和责任1)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2)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127四、四、 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一) 申请专利权利的归属申请专利权利的归属  1、 委托开发: (339条)   除当事当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128四、四、 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2、 合作开发: 340条A 专利申请权为共有申请权B 共有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他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C  对于共有专利申请权,一方声明放弃的,其他各方的申请权不受影响D 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 129四、四、 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二)(二) 技术秘密成果的的归属和分享技术秘密成果的的归属和分享《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三人"。

        130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一、一、 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成果有偿让渡达成一致意见的协议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1、 技术转让合同是技术成果的买卖可以是“买断”,也可以是使用权的买卖涉及专利时,应当遵守《专利法》的规定因专利技术具有独占性,因此专利技术转让,具有所有权转让的性质 2、 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一般已经存在 131技术转让合同的一般效力技术转让合同的一般效力•一 让与人的义务: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二 受让人的义务:支付使用费;保密义务•三 改进技术成果的权益归属(354条)约定            61条            改进者享有 132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二、二、 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人将其发明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所有权移交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专利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享受实施该项发明创造的排他性权利;原专利权人就失去了专利的所有权。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转让人自己也不得再实施该项专利技术 133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三、三、 专利申请转权让合同专利申请转权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人将其就特定的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134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四、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是指专利权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2、345条:“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3、346条:“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专利法》第12条:专利许可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35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五、五、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转让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就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秘密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不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的技术成果公知公用的技术不是技术秘密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实用性,并能够在合同约定的领域内应用 136第二十四章第二十四章  保管合同保管合同一、保管合同概念及分类一、保管合同概念及分类二、保管合同的特征二、保管合同的特征三、保管合同的效力三、保管合同的效力 137一、保管合同概念及分类一、保管合同概念及分类1、概念、概念:是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又称为寄存合同、寄托合同                                                      一般保管合同2、保管合同、保管合同                             特殊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 138二、保管合同的特征二、保管合同的特征1、实践合同(367条)2、有偿或者无偿(366条)原则上是无偿的3、不要式合同4、双务合同或单务 139三、保管合同的效力三、保管合同的效力(一)保管人的义务(一)保管人的义务1、给付保管凭证的义务368条)2、妥善保管、亲自保管,且不得使用。

      369条、371条、372条)3、危险时的返还、通知义务(373条)4、损害赔偿责任(374条):抽象轻过失责任;若为无偿合同,则适用重大过失责任原则   保管合同的间接有偿性问题?5、返还保管物及孳息的义务(377条)留置权(380条) 140三、保管合同的效力三、保管合同的效力(二)寄存人的义务及责任(二)寄存人的义务及责任1、告知义务(370条):保管物的瑕疵、特殊性质需采取特殊保管措施       相应责任免责情形?2、特别声明义务:贵重物品未声明,灭损后如何赔偿?375条3、给付报酬、负担必要费用的义务:支付时间379条 141案例分析 1•甲乙为邻居乙原定于5月10日出国探亲1年,于是与甲商定,在乙出国期间甲在其地下室中存放乙的贵重物品并代养乙的宠物,乙付给其保管费1000元双方订立合同后,甲就将地下室藤出,准备为乙保管物品,此间有人以每月200元的租金租用甲的地下室,甲也未答应后来,因乙在国外的亲戚工作变动,乙至年底也未办理好出国手续,也未与甲再商讨此时,甲见乙既不付约定的保管费,也不与其协商,十分生气,就要求乙支付约定的保管费或者赔偿其未能出租地下室的损失乙不同意,并说甲是否出租地下室与自己无关,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乙履行合同并支付保管费? 142案例分析 2•孙某出差住在某旅馆,见当地有其要买的摩托车,就购买了一辆,并与旅馆签订了保管合同。

      合同约定,有旅馆为孙某保管摩托车,孙某支付保管费400元合同订立后,孙某就将摩托车交给旅馆旅馆因无合适地方保管,便委托本单位职工李某保管李某每天骑该车上下班,一次下班途中将车撞坏孙某要求旅馆赔偿,而旅馆主张应由李某赔偿,拒绝赔偿孙某诉至法院要求旅馆赔偿 143案例分析 3•甲乙为邻居某日二人一起放牛,甲因有他事要办,就让乙替他看管牛,并答应付给乙10元钱甲的牛特别不合群,但甲未告知乙乙将甲的牛与自家的牛放在一起,结果甲的牛将乙的牛顶伤,花治疗费200元乙要求甲赔偿损失,但甲认为他已经付了看管费,是乙自己没有看管好才出的事,与自己无关,双方发生争执 144第二十五章第二十五章  仓储合同仓储合同一、仓储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仓储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二、仓储合同的效力二、仓储合同的效力 145一、概念及特征一、概念及特征1、概念、概念:又称为仓储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并保管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2、特征、特征:A仓储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施并专事仓储保管业的人B诺成合同C 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146二、仓储合同的效力二、仓储合同的效力(一)保管人的义务及责任(一)保管人的义务及责任1、及时验收、受领仓储物(384条)2、开具仓单(385-387条)3、妥善保管仓储物(394条)4、危险通知的义务(389条):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以及涉诉或扣押。

      5、催告和紧急处置的义务(390条):仓储物变质或其他损坏危及到其他仓储物时6、容忍的义务:接受存货方检查的义务7、返还仓储物的义务 147二、仓储合同的效力二、仓储合同的效力(二)存货人的义务及责任(二)存货人的义务及责任1、存货人的说明义务(383条):针对危险物品2、支付仓储费3、及时提取仓储物(392、393条):逾期加收仓储费、提前不减少仓储费、催告后逾期不提取可以提存 148案例分析 1•某建筑公司与某仓库于11月15日签订一份仓储合同合同约定仓库为建筑公司储存钢材一批,储存时间为12月15日到次年4月15日合同签订后直到次年2月,建筑公司也未将钢材交存3月初,建筑公司通知仓库,因价格过高,建筑公司未购买相当数量的钢材,不再需要仓库储存仓库接到通知后,要求建筑公司支付仓储费建筑公司以其并未储存货物为由拒绝支付,仓库起诉到法院要求建筑公司赔偿其损失? 149案例分析 2•某果品公司与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荔枝储存合同合同签订后,果品公司按要求将荔枝交付,仓储公司也按约定进行了验收荔枝入库后,仓储公司发现荔枝有腐烂变质现象,就将此情形通知了果品公司两天后,仓储公司发现荔枝腐烂较多,会影响到其他果品,于是通知果品公司马上来处理。

      但果品公司未予理睬仓储公司见再不处理,不仅荔枝要烂掉,其他果品会因之腐烂,就将果品公司的荔枝清理出库,并将其中尚能食用的变卖,事后将此情况通知了果品公司储存期间届满,果品公司前来提货,仓储公司将变卖的价款交给果品公司,果品公司拒收,要求仓储公司赔偿其损失 150第二十六章第二十六章   委托合同委托合同Entrustment Contract 151一、委托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委托合同的概念及特征1、概念、概念:又称为委任合同,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诺处理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受托人2、委托和代理的关系、委托和代理的关系我国的立法模式:委托和代理分别规定一是在《民法通则》中规定了直接代理制度二是在《合同法》的委托合同中承认了间接代理制度三是区分委托和代理关系,有委托合同,未必产生一定代理关系 1523、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1)委托合同是以处理委托人的事务为目的:提供劳务完成工作,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2)合同的订立以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一般不得转委托、合同可以随时终止3)受托人既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也可用委托人的名义:结果的归属?4)诺成、不要式合同5)既可以有偿、也可无偿(398条):受托人责任不同?(406条) 153二、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行为的比较二、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行为的比较1、委托是一种对内关系,而代理则是对外关系,其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委托人与第三人承担。

      2、委托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而委托代理则源自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3、委托合同涉及的委托事务的范围比委托代理的范围要广,代理事务仅限于民事法律行为,而委托事务还可以是事实行为如A委托B开发一项技术           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 154二、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行为的比较二、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行为的比较4、委托合同是产生委托代理的基础,但委托合同和委托代理又是彼此独立的    一是仅有委托合同而没有委托授权不能产生代理关系;   二是委托合同无效或撤销,代理人的代理权并不必然消灭 155三、委托合同的效力三、委托合同的效力(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1、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物(399条):变更指示需得到允许;情况紧急又无法联系,事后报告 (因指示性质不同有所区分)(因指示性质不同有所区分)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400条):转委托需经委托人同意(除外情况?),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和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未经同意转委托的效力?未经同意转委托的效力?3、报告义务(401条):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4、财产移交义务(404条) 156(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5、受托人 的赔偿责任 1)受托人因违反注意义务而应负的赔偿责任 有偿合同: ——过错责任原则(406条第一款) 无偿合同:故意或重大过错时。

      2)受托人因越权所负的赔偿责任(406条第2款):无过错责任3)擅自转托的赔偿责任(400条):无过错责任 157三、委托合同的效力三、委托合同的效力(二)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二)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1、支付费用的义务(398条):一般为预付2、支付报酬的义务(405条):后付主义,完成委托事务后;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原因解除合同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相应的报酬3、委托人的赔偿责任(407条):受托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受到的损失,可以请求委托人赔偿;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158四、特殊委托合同的效力四、特殊委托合同的效力(一)转委托(一)转委托:受托人将受托事物的全部或部分再转托第三人处理的委托方式  委托人             受托人              次受托人1、经委托人同意的委托1)委托人和次受托人之间产生委托关系2)委托人仍享有向受托人发布指示的权利3)受托人仍应向委托人承担过错责任4)委托人和受托人形成连带债权关系,次受托人可以选择一人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159(一)转委托(一)转委托2、未经委托人同意的转委托——第三人的行为应视为受托人自己的行为,由他自己负责,除非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转委托 160四、特殊委托合同的效力四、特殊委托合同的效力(二)间接代理(二)间接代理——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代理行为(402条、403条)1、委托人的自动介入(402条):受托人仍有权要求支付报酬。

      2、委托人的介入权(403条):受托人披露第三人的义务3、第三人的选择权(403条):受托人披露委托人的义务 161四、特殊委托合同的效力四、特殊委托合同的效力(三)重复委托((三)重复委托(408条)条) 又称为另委托,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再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即将同一事务分别委托给两个不同的受托人处理,分别签定委托合同   ———两个以上委托关系 后委托关系的成立,对先前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62四、特殊委托合同的效力四、特殊委托合同的效力(四)共同委托((四)共同委托(409条)条)  是指受托人一方为两人以上,共同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为其处理同一委托事务的委托——只有一个委托关系,共同受托人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163五、委托合同的终五、委托合同的终(一)终止的一般原因(一)终止的一般原因: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合同不能履行、期间届满、解除条件成就等(二)终止的特殊原因(二)终止的特殊原因1、当事人一方任意解除合同(410条)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411、412、413条): 16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1•李某见孙某做股票生意赚钱,就委托孙某为其购买股票。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孙某为李某处理A公司股票买卖事宜,每日的交易价格超过前日10%的,应经李某同意,李某提供资金1万元,孙某保证1年内赚回5000元其后李某开始为孙某买卖A公司股票,但一段时间后发现单做A公司股票,1年难以赚到5000元,而B公司股票涨势很好,就决定买进B公司股票不料此后B公司股票一直下跌,1年届满后,反而赔进5000元此时李某要求返还本金和盈利,孙某将实情告诉李某并表示歉意李某表示孙某至少应返还本金孙某则以股市行情并非自己所能控制为由,只同意返还剩余的5000元本案应如何处理? 165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2•某镇养鱼专业户王某有2000斤鱼出售,正巧运输个体户孙某开拖拉机进城拉货王某就与孙某约定,让孙某顺便拉王某 的鱼到鱼市代买,价格随行就市,销完抽5%作为孙某报酬后来孙某在路上被一辆汽车相撞,交警认定责任在汽车方,要求为孙某修理拖拉机但由于天气炎热,拖拉机一时半会又修不好,恰好孙某朋友张某开车路过孙某怕鱼变臭,就要求张某将鱼拉到鱼市,能卖几个钱算几个钱张某将鱼拉到鱼市已是下午,而且鱼也不新鲜,只能降价1/3卖出事后,孙某从鱼款中扣下5%,将剩余货款交于王某王某认为,鱼被贱卖,不仅不能支付报酬,孙某还应当赔偿损失。

      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166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3•张某与李某达成协议,由李某为张某推销苹果,每公斤价格不低于2元,每吨李某从中提成100元作为报酬达成协议后,张某即给李某1000元作为活动费用李某开始到外地为张某推销苹果,因当年市场价格过低,结果只以每公斤2元价格销出5吨,却花费交通费、住宿费等2000元李某回来后,要求张某再付给费用1000元以及报酬500元张某以李某仅售出5吨,且费用过高为由,不同意再支付费用,双方发生争执 167第二十七章第二十七章  行纪合同行纪合同Brokerage contract 168一、行纪合同概念及特征一、行纪合同概念及特征1、概念、概念:又称信托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特征、特征:A 行纪人主体资格的限定性:获批准从事行纪业务B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C 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为法律行为D 双务、诺成、不要式合同 169二、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二、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1、前者委托事务仅限于买卖等贸易活动(民事法律行为),后者可以为民事法律行为,也可以为事实行为2、前者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事,所为民事行为不能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后者包括两种情况。

      3、前者必为有偿;后者可以有偿,也可以是无偿的 170三、行纪合同与代理的区别三、行纪合同与代理的区别1、行纪与直接代理:2、行纪与间接代理:A 委托人对行纪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不享有权利和义务;但在间接代理中,有时被代理人可以自动介入合同或行使介入权,享有权利和义务402条、条、403条)条)B 第三人不履行合同对委托人的损害,由行纪人承担;间接代理中,被代理人基于介入权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C 委托人不履行合同对第三人的损害,由行纪人承担责任;在间接代理中,第三人有选择权 171四、行纪合同的效力四、行纪合同的效力(一)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一)委托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报酬的义务:行纪行为的对价422条:“行纪人完成或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 留置权产生2、及时受领义务:420条第1款,受领买回的委托物,否则,行纪人可以提存3、及时取回或处分义务:420条第2款,委托物不能买出或委托人撤回买出时,委托人应取回或及时处分 172四、行纪合同的效力四、行纪合同的效力(二)行纪人的主要义务(二)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负担行纪费用:415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2、妥善保管委托物的义务(416条):善良管理人的义务3、合理处分委托物的义务(417条):瑕疵或易腐烂变质的,请示委托人处置,不能及时联系的,可采取合理处分措施4、按约定或委托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处理行纪事务A 以低于指定价格卖出或高于指定价格买进(418.1)B 以高于指定价格卖出或低于指定价格买进(418.2)C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 173四、行纪合同的效力四、行纪合同的效力(三)行纪人的介入权((三)行纪人的介入权(419条)条)1、行纪人可以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2、限于有市场定价的商品;3、行纪人仍然可以要求支付行纪报酬 17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某建筑公司委托某贸易公司购买标号500水泥1000吨,双方在行纪合同中约定了报酬,水泥价格、交货时间等,但未约定水泥质量不合约定是如何处理合同订立后,建筑公司将约定的报酬支付给贸易公司,贸易公司按照约定价格与某水泥厂签订了买卖水泥的合同水泥厂按约定直接将水泥发往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收货后发现水泥标号达不到要求,要求贸易公司降价贸易公司认为,建筑公司应要求水泥厂更换水泥厂交货后,向贸易公司催要货款,贸易公司称:因为建筑公司未付款,所以他不能支付,要求水泥厂向建筑公司索要货款。

      该案应如何处理? 175第二十八章第二十八章  居间合同居间合同Intermediation Contract 176一、居间合同概念及特征一、居间合同概念及特征1、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的概念:又称为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为他方报告订阅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他方支付报酬的合同2、居间合同的特征、居间合同的特征:A 居间合同是信息媒介劳务合同,以促成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B 是诺成、不要式、有偿合同C 主体的特殊性——有一定知识、能力,商事居间经工商登记;国家机关法人、公务人员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从事居间活动 177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的区别(一)提供的服务行为(一)提供的服务行为 1、居间合同的服务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 2、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服务行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 3、行纪合同的行纪人的服务行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贸易活动,如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 178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的区别(二)与第三人的关系(二)与第三人的关系1、与第三人是否有合同关系A、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与第三人合同无关B、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合同关系;2、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后果A、居间人与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合同没有关系。

      B、行纪合同的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C 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义代委托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或间接归于委托人 179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二、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的区别(三)服务的报酬(三)服务的报酬1、居间和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可以有偿或无偿2、居间的报酬只有在促成合同的情况下才能请求支付,而且可以从双方获得报酬;在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只能从委托人单方收取报酬 180三、居间合同的效力三、居间合同的效力(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1、如实报告义务(425条2款):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负担居间费用(426条2款):居间人促成合同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1、支付报酬(426条1款):促成合同的,应支付约定的报酬;无约定      61条       按居间人的劳务确定;合同当事人平均分担2、负担居间费用(427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的,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181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李某为经营果园的承包经营户,孙某为其邻居因孙某在北京有亲戚,李某就委托孙某到北京帮助联系苹果买主,并答应事成之后按每10公斤提成2元作为其报酬孙某接受委托后,就到北京联系买主后听说一单位发福利需要买5吨苹果,孙某就介绍该单位与李某签订购买苹果的合同但该单位在谈判过程中发现李某苹果中优等果不多,没有购买李某的苹果事后孙某要求李某支付相应的报酬,李某认为孙某没有帮其卖出苹果,不同意支付孙某提出起码应报销旅差费,李某也不同意 182第十五章      合伙合同 183第一节      合伙合同概述•一、概念和特征•合伙合同是指两人以上相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同                         个人合伙合伙合同         法人半紧密型(合伙型)联营合同 (广义)         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法) 184•特征:•1、合伙合同主体的同一性•2、合伙合同目的和经济利益的共同性•3、合伙合同权利义务的平行性•4、合伙合同具有组织性                          组织法——合伙合同•实体法                           行为法 185•5、合伙合同具有持续性•6、双务、有偿、诺成、要式合同 186•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主要权利•1、事务执行权•2、合伙事务的决定权 •3、合伙事务检查权•4、利益分配权 187•(二)合伙人的主要义务•1、出资的义务•2、承担合伙事务•3、分担亏损•4、保护合伙财产•5、竟业禁止 188•三、入伙、退伙和解散•(一)入伙•(二)退伙•   1、退伙的原因•   2、退伙的效力•(三)合伙的解散•   1、解散的原因•   2、解散的效力 189第二节    隐名合伙合同 •一、概念及特征•是指合伙人约定,一方对于他方所经营事业出资,而分享其经营所产生的利益,并在出资的限度内分担经营所发生的损失的合同•出资方————隐名合伙人•经营方————出名营业人 190•特征:•1、主体仅限于公民•2、仅要求隐名合伙人出资,并未强制要求出名营业人出资•3、隐名合伙人不享有合伙事务的执行权•4、隐名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191•二、隐名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合伙利益的收益权•2、合伙事务 检查权•(二)义务•1、出资的义务•2、合伙债务的承担 192•三、出名营业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1、拥有财产权•2、执行合伙事务的独立权•(二)义务•1、对合伙事务的无限责任•2、分配合伙收益——给隐名合伙人 193•四、隐名合伙合同的终止•1、隐名合伙人声明退出•2、存续期间届满的•3、目的事业已完成或者不能完成•4、出名营业人失去营业能力或死亡和宣告死亡•5、出名营业人当时赔偿能力的•6、营业结束或终止的 194第二十六章       技术合同 195第一节       技术合同的概述•一、概念及特征•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技术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无形财产•2、技术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至少有一方是具有技术开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是双务、有偿合同 196•二、技术合同的分类•1、技术开发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3、技术咨询合同•4、技术服务合同 197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一、概念及特征•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1、成果具有创造性•2、成果具有新颖性•3、合同的风险责任大•4、双务有偿合同 198•二、委托开发合同•       委托人————研究开发人 •(一)概念及特征•(二) 委托人及研究开发人的主要义务  199•三、合作开发合同•(一)合作开发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200•四、技术开发合同的成果归属和分享•(一)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和分享•(三)专利权和专利实施权的归属和分享•(四)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的归属和分享 201•五、技术开发 合同的风险责任•1、约定承担•2、当事人合理分担•3、通知义务的履行和扩大损失的承担 202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一、概念及特征•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商品的转让而达成的协议。

      •1、标的是合同约定的现有的、特定的和权利化的技术成果•2、转让的是财产权力•3、合同的内容与履行的实质是技术权益的实现 203•二、技术转让合同的分类•1、按照国家对转让当事人的管辖权不同•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国内技术转让合同•2、按照合同的转让是否有对价•            有偿技术转让•            无偿技术转让 204•3、按照转让的对象不同•          专利权转让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205•三、专利权转让合同•(一)概念•(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 206•四、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一)概念•(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 207•五、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一)概念•(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 208•六、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概念•(二)合同的分类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排他许可合同 •               普通实施许可•(三)当事人双方的义务 209•七、技术转让合同的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1、约定优先原则•2、补充确定原则•3、完成人享有原则 210第四节       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合同•一、技术咨询合同•(一)概念及特征•(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 211•二、技术服务合同•(一)概念及特征•(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 212•三、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的归属•1、谁完成谁拥有•2、当事人另有约定 213 214             合同法试题合同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合同法不适用于(   )•A、出版合同        B、收养合同•C、土地使用合同    D、质押合同 215–2、在下列那些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C、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入乙家•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    216•3、租赁合同是(      )•A、双务合同        •B、无偿合同•C、无名合同•D、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217•   4、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十倍  218•5、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

      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A、甲和丙•B、乙和丙•C、甲、乙和丙•D、宏都干洗店和丙 219• 6、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A、招标  B、投标  C、开标    D、决标•   7、某商品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为(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220•8、合同终止以后是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务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A、自愿原则•B、合法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协商原则 221• 9、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A、无效•B、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C、不一定有效•D、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222•10、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A、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B、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C、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D、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 223•11、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在性质上属于(   )•A、形成权•B、抗辩权•C、支配权•D、请求权 224•12、某甲的儿子患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某乙趁机表示愿意借给2000元,但半年后需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D、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225•13、下列附条件合同效力的描述,正确的是(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C、在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该合同生效•D、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该合同继续有效 226•14、应合同当事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   )•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B、自合同订产时起不发生法律效力•C、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D、自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227•15、某商场设有自动售报机,顾客只按要求投入硬币,即可得到当天日报一份,此种成立买卖合同的形式为(     )•A、书面形式•B、口头形式•C、推定形式•D、默示形式 228•16、根据合同法55条的规定,撤销权人行使撤销的期限为一年,此一年为(    )•A、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B、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但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C、不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但不适用诉讼时效延长的规定•D、不变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229•1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货,交货前夕,甲公司派人调查乙公司的偿债能力,有确切材料证明乙公司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暂时不向乙公司交货甲公司的行为是(    )•A、违约行为•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C、行使先诉抗辩权•D、行使不安抗辩权 230•18、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示(    )•A、丙承担违约责任•B、乙承担违约责任•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231•19、上海某工厂向广州某公司购买一批物品,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约定,发生争议时,依据合同规定(    )•A、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上海履行•B、上海某工厂可以随时请求广州某公司交货,而且可以不给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C、上海某工厂付款给广州某公司应在广州履行•D、广州某公司可以随时交货给上海某工厂,而且可以不给该厂必要的准备时间 232•20、甲收藏唐伯虎名画一幅,价值约10万元,甲的其它财产价值为10万元,甲因作生意失败欠外债60万元一日,甲将唐伯虎的画作价1万元买给从香港回的表弟乙,则下述表述正确的是(    )•A、若乙不知甲欠巨额外债,则甲的债权人只能行使代位权•B、只有在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代位权•C、不管乙是否知道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D、若乙明知此买卖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则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233•21、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情况下,对合同文义应采取(   )•客观主义的解释原则•主观主义的解释原则•折衷主义的解释原则•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相结合,以客观主义为主的解释原则 234•22、关于代位权行使的要件,不正确的表述是(    )•A、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B、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并且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D、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范围是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235•23、债务人欲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则(   )•A、应当通知债权人•B、应当经债权人同意•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D、不必通知债权人 236•24、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移(   )•A、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则该第三人概括地继受之•B、只能转移全部合同权利和义务•C、只能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行为发生•D、不包括企业合并的情形 237•2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解除合同(    )•A、法定代表人变更•B、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D、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公民死亡或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法人终止 238•26、根据合同法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年•2年•3年•4年 239•27、债权人吴某下落不明,债务人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标的物提存,王某将标的物提存后,该标的物如果意外毁损灭失,其损失应由(    )•A、吴某承担•B、王某承担•C、吴某和王某共同承担•D、提存机关承担 240•2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抵销(    )•A、可以附条件•B、可以附期限•C、可以附条件和期限•D、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241•29、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A、合同的变更•B、合同的消灭•C、合同效力的终止•D、合同的解除 242•30、甲要购买德国造照相机,1999年10月2日,甲在乙店的柜台中发现一架照相机,柜台的标签产地一栏注明是“德国制造”,甲向乙店售货员询问产地时,丙明确告知该照相机的产地是“德国制造”,甲遂购买。

      1999年10月7日,甲在修理该照相机时请照相机检测中心检测,发现该相机系美国制造,2000年10月10日,甲持该检测中心的检测证明要求乙店退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乙店必须办理退货,因为惭店的行为构成欺诈•乙店有权不退货•乙店可以不退货,但必须换货•乙店可以不退货,但必须折价处理 243•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为(         )•A、直接适用合同法中的有名合同的规定•B、选用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C、应当参照合同法分则中最相类似的规定•D、应当参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E、只能依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44•32、合同权利的效力有(           )•A、请求权•B、执行力•C、依法自立实现•D、处分权能•E、保持力 245•33、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一方以欺诈、协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恶意患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E、违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 246•34、下列有关双务合同抗辩权的陈述,正确的是(     )•A、双务合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B、双务合同抗辩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的消灭•C、双务合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赠与合同•D、双务合同抗辩权可以适用于连带责任•E、双务合同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247•35、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包括(        )•A、必须有违约行为存在•B、必须由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C、可以由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D、实际履行在事实上是可能的和在经济上是合理的•E、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能够履行 248•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共5分,共20分)•36、简述承诺的要件•37、比较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38、简述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39、简述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

      249•四、论述题(本大题满分共10分)•40、试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及两者竞合时的处理规则 250•五、案例分析(本大题共2个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41、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工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区一体化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251•请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252•42、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牛的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了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 253•问:(1)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2)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3)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254合同法试题 试题试题2•一、单项选择题•1、合同解释采用体系解释原则,合同条款可以相互解释,但在格式条款中载有个别商议的情况下,应坚持(   )–A、调和解释原则–B、统一解释原则–C、以合理的客观性标准的原则–D、个别商议条款优先原则 255•2、合同解释可分为广义解释和狭义解释,其中狭义解释又称为有权解释,下列属于有权解释的是(   )•A、受理纠纷的法院和合同当事人的解释•B、合同当事人和受理纠纷的仲裁的解释•C、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解释•D、解决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解释 256•3、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    )•A、20%    B、15%    C、25%   D 10% 257•4、甲迟延交付设备10天,乙提出在机器转入正常运转以后,每天可获得8—10万的产品销售利润,因迟延交货,使其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此案中,甲应赔偿乙的损失费为(   )•A、80万元        B、1000万元•C、大于100万元    D、以上答案均不对 258•5、合同中的实际履行•A、是指双方当事人于合同成立后将合同付诸实施•B、是指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C、可以解除合同的方式一并使用•D、是一种违约后的惩罚方式 259•6、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在甲尚未交付标的物之前,该标的物被丙毁损,致使甲不能向乙交付该标的物,此案中(   )•A、乙有权要求丙赔偿损失•B、甲应当向乙承担违约的责任•C、甲、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D、合同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甲可以享受免责 260•7、双方互付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行为,在合同法中称为(    )•A、混同•B、清偿•C、免除•D、抵销 261•8、免除作为债的消灭原因之一•A、为要约行为•B、为无因形式•C、其性质为双方行为•D、是指债权人对其全部债权的抛弃 262•9、合同解释中的行使解除权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以前提对于解除权可作这样理解(    )•A、解除权是一种请求权•B、解除权人行使权利需征得对方同意•C、行使解除权人可在合同解除和请求继续履行之间作出选择•D、买卖和同 263•10、下列合同解除时原则上有溯及力(    )•A、租赁合同和借用合同•B、仓储合同•C、消费借贷合同•D、订立合同 264•11、无效的合同,从(   )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A、合同被确认无效•B、一方提出异议•C、发现合同违约时•D、订立合同 265•12、郑州某公司向兰州某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依据合同法的规定(     )•A、郑州某公司付款给兰州某公司应在郑州履行•B、郑州某公司付款给兰州某公司应在兰州履行•C、兰州某公司可以随时发货给郑州某公司,该公司不得有任何异议•D、兰州某公司可以随地交货给郑州某公司 266•13、应当事人的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其法律效力(     )•A、自该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无效•B、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无效•C、自合同订立起无效•D、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无效 267•14、买卖合同规定,出卖人所借出之物,如果将来的一定条件成就,买受人即应允出卖人把物买回现在所附条件已经成就,出卖人要求买回该物,上述生活事实可以充分体现的合同概念是(     )•A、合意解除•B、撤回(要约)•C、约定解除•D、法定解除 268•15、甲将乙所有的一幢房屋冒充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丙丙对于甲无权出租的事实并不知情该房交付后,丙鉴于房屋破旧,但面积颇大,地理位置好,便征得甲同意注入资金房屋改造成高档花园住宅。

      乙对房屋却另有规划,规定拆除而在原址上盖写字楼当所谓专家赶赴现场察看时,发现房屋焕然一新,丙一家居住其内,乙在问明原委后,便请丙无条件迁出这里(    )•A、乙基于所有权,可以请求丙迁出返还房屋•B、丙改造他人房屋,超出了事物管理的范畴,无权要求补偿改造费用义务•C、甲乙共同赔偿丙的改造费用•D、以上说法都不对 269•16、委托授权行为与代理合同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委托授权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出具委托书,而代理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委托授权行为可以事后追认方式实施,而代理合同只能是事前订立•委托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委托授权行为是诺成性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是实践性法律行为 270•17、在合同中,出现了()情况,应当确认无效•A、合同内容显失公平•B、订立合同时未采用书面形式•C、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合法主体资格•D、合同的部分条款不明确 271•18、签定买卖内容淫秽的书籍和录音、录象带的合同,应作如下处理•A、解除合同•B、将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C、各自反还原物•D、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72•19、以拍卖方式签定的合同,要约是•A、拍卖人的拍定•B、拍卖人提出的拍卖要求•C、拍买人提出的条件•D、不存在的 273•20、在中国境内履行,经国家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合资)经营合同,在法律另有新的规定时•A、必须按照原合同履行•B、应按新法律的规定进行•C、可以仍就按照旧合同的规定执行•D、应修改原合同中与新法律不符和的内容 274•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在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允许变更合同的内容()•A、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B、法律规定了合同变更条件,条件成就的•C、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变更合同的•D、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管机关批准变更合同的 27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当事人一方已经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C、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D、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76•3、合同解除后,发生以下哪项法律后果•A、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得履行•B、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弥补措施•C、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受影响•D、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责任  2774、下列有关违约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有()•A、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为成立前提•B、违约责任以无过错为要件,实行严格责任原则•C、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的损失•D、违约责任一般在履行期限后才承担 278•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下列哪些合同可以不必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为生效(   )–A、对方当事人承认合同效力的合同–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纯获利益而订立的合同–C、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D、相对人在一个月内没有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279•6、甲、乙之间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到来之前,甲不慎丢失该物并被丙拾到。

      次日后,乙在丙处发现该物在本案中(    )•A、甲、乙之间订立买卖合同,在该物交付之前甲仍为标的物的所有人•B、甲在规定的期限到来时,如不交付标的物,则应承担违约责任•C、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物并承担违约责任•D、乙有权要求丙返还原物 280•7、合同中的条款具有下列情形的,条款无效(   )•A、免除一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的•B、免除一方的违约责任的•C、免除一方因故意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D、免除一方因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 281•8、甲与乙签定试用买卖合同,约定乙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付买方甲试用,甲使用后确定是否购买并支付价金下列有关表述正确的是(    )•A、设甲乙双方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双方又达不成补充协议,则应由乙确定试用期限•B、甲在试用期限内可以购买电脑,也可以拒绝购买标的物•C、试用期届满,如甲欲购买电脑,则须自己明确作出表示•D、试用期届满,甲对是否购买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282•9、在下列情况下,承租人享有租赁合同的解除权(     )•A、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且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B、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但承租人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C、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的部分或全部损失消灭,不能实现合同目的•D、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 283•10、根据合同法规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有(    )•A、和解•B、调解•C、仲裁•D、诉讼 284三、简答题•1、合同解释应遵循的原则。

      •2、定金的适用与损害赔偿、实际履行合同等违约方式的适用之间是何种关系?•3、损害赔偿的可预见性规则以及减轻损失规则的含义?•4、合同法规定的提存的原因是什么? 285•四、辨析题•1、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2、代位权与撤销权•3、一般责任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4、不安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责任•5、要约与要约邀请•6、委托合同与代理行为 286–五、论述题•1、论我国合同法上的完全赔偿原则•2、简论《合同法》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形成原因 287–六、案例分析题•   陈某与高某签订买卖耕牛合同,双方约定高某以800元人民币购买陈某的耕牛,高某当场交付人民币500元,言明第二天上午10点前将余款交齐将牛牵走不料当晚牛被雷击毙第二天高某依约而来见牛已死亡要求陈某退还人民币500元陈某则认为,高某已给自己500元,买卖已成交,所有权已归买方,牛系意外死亡,责任应由高某承担,故拒绝退还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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