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导论考点大纲.docx
28页法理学导论考点大总结(完全版)第一节 法的定义1 . 法的本质2 . 法的规范作用第二节 法的要素,法律权利问题第三节 法的渊源,法律应该所规定的事项内容第四节 法律体系第五节 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的联系问题第六节 法律责任第一章 法的本体第一节 法的定义重点是法的特征,法的作用两个问题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制定地能够普遍适用的,反复督促适用的行为规则文件非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制定的,只适用于个别和个别事件,只能一次使用的行为规则的文件,比如:法院的判决书、检察院的起诉书等法的特征: 1具有规范性2.具有国家性3 .具有普遍性4 .具有权力义务的一致性5.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法具有规范性:1社会规范:调解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法、道德、宗教、政策、章程、纪律)2.技术规范:调解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规范(电脑操作规程、驾车规程等)3.技术规范:把技术规范通过法律的形式公布出来(如交通法规)法具有强制力:1. 国家强制力就是以国家的暴力为后盾2. 国家运用强制力的保障法的实施,必须依法行使3. 并不是说每一个法的实施过程都需要国家加强制力4. 国家运用强制力保障法的实施必须符合法定程序5. 国家强制力保证法的实施,但不是唯一的实施手段权利和义务1. 权利的特点:a. 权力的本质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的,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
b .权力具有一定的自主性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c .权利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d .权利总是与义务人的义务相联系的2.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1. 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根据根本法与普通法律规定不同)1) 基本权利义务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和义务2) 普通权利义务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2. 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义务(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1) 绝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世权利”和“对世义务”,是相对应不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2) 相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人权利”和“对人义务”,是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3. 个人权利和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 (根据权利义务主体的性质)权利义务的概念权利: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权利的三个权利要素:1. 自由权2. 请求权3. 诉讼(胜诉)权义务: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使法律规定人们应当作出和不得作出 某种行为的界限 权利和义务的联系1. 从结构上看, 两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
它们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2. 从数量上看, 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 3. 从产生和发展看,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建立,实行“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使两者之间的关系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4. 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在民主法制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此时,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的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法的作用: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1. 规范作用2. 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每年都考)*** 复习时,把每一个作用的含义和作用的对象弄清楚一.指引作用:指引人们行为方向的作用两种指引:确定的指引和可选的指引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 .二.评价作用:指法律法规具有判断和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作用作用对象是他人已经发生的行为三.预测作用: 行为人可以预测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作用1 .预测国家的行为人的行为2 .预测行为人之间会如何行为作用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四.教育作用:法律规范对人们现在和今后的行为发生影响的作用作用对象是针对一般人的行为。
五.强制作用:法律规范对违法犯罪行为惩罚的作用作用对象是违法的犯罪行为阶级社会)发的社会作用:一.维护阶级统治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1 .维护社会基本生活条件2 .维护生产和交换的秩序3 .组织社会化大生产4 .确定使用设备、执行工艺的技术规程,以及有关产品、苏务、质量要求的标准,以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保护消费者的利益5 .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我国)法的社会作用1.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3.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对外开放,维护国际和平和发展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的表现(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二)法作用的范围不是无限的(三)法的作用不可能涵盖整个社会生活(四)法的作用在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人员条件、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的作用是不能启动的正确认识法的作用,必须纠正两种观点:法律万能论和法律无用的论第二节 法的价值从考试角度讲就抓两个问题1.法的价值的含义2.法的价值的种类法的价值的含义:法作为客观,对社会主体的作用,能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以及满足需要的程度法的价值反映了主体和法律之间的关系。
1.法的价值的主题是全体社会成员2.法要满足社会主体的需要是法本身应该具有的3.法的价值是指人们希望法能够满足需要,是人们的主观愿望法的基本价值即人们根本的、共同的、基本的需要:1 .自由 2 秩序 3 正义自有:衡量国家法律进步与落后、民主与专制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性最深刻 的需要正义: 1正义是法的最基本的标准2 .正义是法的评价标准3 .正义极大的推动着法律的进货,使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深入人心法的价值的种类1. 最高(终极)价值2. 一般价值3. 自身价值第三节 法的要素重点是三个问题: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权利和义务重点是法律规则,其次是法律原则法律规则:重点抓两个问题一.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 1) 假定(2)行为模式(3)法律后果对于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要注意四个问题:1. 任何一个法律规则都必须具备这三个要素2. 三个要素当中,行为模式法律规则的核心3. 假定和行为模式是法律后果的前提4. 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不是等同的概念,但它们又不是紧密联系的法律条文式法律规则的文字表现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法律规则的内容可以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法律规则的分类这是考试重点,1 . 根据行为模式的不同,分为授权性规者和义务性规则 所有的法律规则的分类都是按照这个最基本的分类2 . 根据法律规则的确定性程度,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重点区分准用性规则和委任性规则3 . 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强制性程度和效力强弱程度的不同,分为强行性规则 和任意性规则委托性规则也有授权性,授权性规则和委任性规则的不同:授权性规则主要是授予公民的权利,公民有选择性委任性规则主要是委托某个国家机关,没有选择性法律原则主要是两个问题:4 .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5 . 法律原则的分类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都是国家规定的指导人们基本的行为准则它们的不同:1 . 规定内容不同:法律原则不具体规则人们的权利义务2 . 适用范围不同: 法律原则是宏观指导,适用范围广泛法律队则是微观调控,他们只活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3 .发生的效力方式不同法律原则发生的效力未必具有具体的针对性法律原则发生的效力具有具体的针对性法律的分类:1 . 公里原则和政策性原则2 . 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3 . 实体性和程序性原则第四节 法的渊源与分类重点是法的渊源,法的分类一般了解法的渊源重点抓住四个要点:一。
法的渊源是法的效力的来源以及法的效力的等级地位二根据法的效力的来源不同,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正式渊源:来源于国家机关,由国家的立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一般是成文法或制定法用文字表现出来非正式渊源:来源于国家机关以外或者来源于国家司法机关,分为五种:4 . 判例5 . 习惯6 . 法学家的著作7 . 法理8 . 政策三,我国法的渊源都是正式渊源,是成文法所表现的9 种表现形式(复习重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少数民族地区的单性条例和自治条例,经济 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四,为了便于人们了解法的渊源,国家对于一定时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法和规 范化,有两种基本方法:1) 法律汇编,不改变法律文件的内容,不是国家立法活动2) 法典编纂,对法律文件进行加工整理,是国家的立法活动之一我国法的渊源的 8种表现形式,重点掌握 5个要点:1 . 关于法律法律来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的效力地位是一样的法律不能与宪法相抵触2 . 关于地方性法规3 . 关于少数民族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要报上一级的人大常委会审批4 . 法规规章:两部分规章5 . 法的效力等级的规定:( 1) 上立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2) 同立法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规定( 3) 法律效力高于法规规章( 4)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效力是同等的( 5)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不一致的,国条院决定二,当代中国法的渊源(1)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1 . 宪法2 . 法律3 . 行政法规4 . 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5 .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6 . 规章7 .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2) 国家政策是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之一。
在法学上一般也认为,习惯应视为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3) 在当代中国,不采用判例法制度,判例不具有拘束力,不是法的正式渊源之但我国应当重视判例的作用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1)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1 .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有权大国家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时,必须遵循有关要求,使规范性法律文件符合一定的规格和标准,从而使一个国家的规范 性法律文件成为内部和谐,外部协调的整体2 .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要求( 1) 不同等级或不同层次的规范性文件只能由不同的国家机关制定:( 2) 应明确不同登记或不同层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不同法律地位,效力及相互关系:( 3) 不同登记或不同层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特定表达方式:( 4) 法律文字的简练明确,法律术语的严禁统一等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1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的方式,对已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更规范性文件实行归类,整理或编纂,使之集中起来作有系统的排列的活动2 .法律汇编与法律编纂是规范性文件系统化的两种基本方法法律清理也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一种方法四,发的分类1 . 内国法与国际法(按照法的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