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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权变动考点总结.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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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lick to edit Master title style,Click to edit Master text styles,Second level,Third level,Fourth level,Fifth level,8/1/2011,#,民法物权变动考点总结,CONTENTS,物权变动概述,不动产物权变动,动产物权变动,特殊物权变动,物权变动中的法律责任,物权变动案例分析,物权变动概述,01,物权变动定义,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发生、转移、变更和消灭,是物权法上的一种民事法律效果物权变动类型,物权变动包括物权的发生(如所有权的取得)、物权的转移(如买卖、赠与等)、物权的变更(如名称变更、用途变更)和物权的消灭(如标的物灭失、所有权抛弃等)物权变动定义与类型,物权变动原因,物权变动是由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的,包括法律行为(如合同、遗嘱等)和非法律行为(如事实行为、自然事件等)物权变动效力,物权变动一旦发生,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对当事人和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例如,所有权转移后,原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新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物权变动原因及效力,物权变动原则,物权变动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

      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公示原则要求物权的变动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信原则要求物权变动具有公信力,即使公示的内容与实际权利状况不一致,善意第三人仍可受到保护物权变动规则,根据不同的物权变动类型,物权法规定了相应的变动规则例如,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完成相应的公示手续;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则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发生效力物权变动原则与规则,不动产物权变动,02,买卖双方达成合意时,不动产物权即发生变动,登记仅为对抗要件除买卖双方达成合意外,还需办理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才发生变动介于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之间,买卖双方达成合意并交付标的物时,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思主义,形式主义,折中主义,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负责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机构,一般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等步骤登记具有公信力,一经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登记程序,登记效力,登记错误赔偿责任,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物权变动时间,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物权变动对当事人的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变动对第三人的效力,如存在法律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动产物权不得变动物权变动的限制,不动产物权变动效力,动产物权变动,03,债权意思主义,01,指物权变动仅依当事人的债权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无须其他要件在此模式下,交易安全主要通过善意取得制度来保障债权形式主义,02,指物权变动除当事人间的债权合意外,还需践行登记或交付的法定形式在此模式下,登记或交付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社会公信力物权形式主义,03,指物权变动除当事人间的债权合意外,还需有一个独立的物权合意,以及践行登记或交付的法定形式在此模式下,物权合意是物权变动的直接原因,登记或交付是物权变动的外在表现动产物权变动模式,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于动产的直接管领力现实地移转于受让人,即物权的标的物实际处于受让人的控制之下指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特别的约定,采用变通的方法,以替代现实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等动产物权交付制度,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指物权变动对当事人的法律效果物权变动后,原权利人丧失物权,新权利人取得物权物权变动的对内效力,指物权变动对第三人的法律效果。

      物权变动后,善意第三人基于公信力原则,能够取得相应的物权或对抗效力同时,原权利人应当承担因物权变动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物权变动的对外效力,动产物权变动效力,特殊物权变动,04,善意取得的概念,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或即时时效,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动产交付于买受人时,若买受人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则其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无权处分、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以及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等善意取得的效力,善意取得制度一旦发生效力,原所有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将发生物权的变动,受让人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而原所有权人则丧失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03,先占取得的效力,先占取得一旦成立,占有人即取得该无主物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向占有人主张所有权01,先占取得的概念,先占取得是指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从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02,先占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需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对象是无主物以及标的物为动产等。

      先占取得制度,添附是指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因附合、混合、加工而形成新的财产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不同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加工是指对他人之物加以制作或改造,使之成为具有更高价值之物因添附而形成的新物,各物原所有人均有所有权,但因该物不可分割或分割后会降低其价值,因此法律规定添附物应归一方所有,或归各方共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他方相应的补偿添附的概念,添附的种类,添附的效力,添附制度,物权变动中的法律责任,05,借款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在借款合同中,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还款或出借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也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在买卖合同中,若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均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物权变动中的违约责任,1,2,3,当物权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物权受到侵害时的侵权责任,在某些情况下,物权变动中的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可能发生竞合,权利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责任进行主张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物权变动中的侵权责任,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权处分的法律责任,在善意取得制度下,原权利人因无权处分而丧失物权,但善意受让人可以取得物权,此时原权利人可以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善意取得制度下的法律责任,在物权变动过程中,若存在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还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物权变动中的行政责任,物权变动中的其他法律责任,物权变动案例分析,06,不动产物权变动案例分析,在不动产上设立抵押权时,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抵押权即设立,实现物权的变动抵押权设立引起的物权变动,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当买方支付完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后,房屋的所有权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实现物权的变动房屋买卖引起的物权变动,土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转让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他人,当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后,受让人即取得土地使用权,实现物权的变动。

      土地使用权转让引起的物权变动,买卖动产引起的物权变动,在动产买卖合同中,当买方支付完价款并占有该动产时,动产的所有权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实现物权的变动动产质押引起的物权变动,出质人与质权人签订动产质押合同并将动产交付给质权人占有时,质权即设立,实现物权的变动留置权产生引起的物权变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优先受偿此时留置权产生,实现物权的变动01,02,03,动产物权变动案例分析,继承引起的物权变动,在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即丧失所有权,继承人取得被继承财产的所有权此时无需登记或交付即可实现物权的变动法院判决、裁定等引起的物权变动,当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时,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此时也无需登记或交付即可实现物权的变动政府征收引起的物权变动,在政府依法进行征收时,被征收人即丧失所有权,政府取得被征收财产的所有权此时也无需登记或交付即可实现物权的变动但是政府需要依法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特殊物权变动案例分析,谢谢您的聆听,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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