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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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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夏**
  • 文档编号:422004864
  • 上传时间:202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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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2021年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单位名称:XXXX部门:XXXX日期:2021年XX月XX日管理制度2021年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AN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岗位意识,完善竞争与激励机制,促进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快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有特色、高品质、应用型综合本科院校步伐,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1.以岗定酬,优劳优酬绩效工资主要与学校办学效益、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取得的绩效挂钩2.加强重点,统筹全局绩效工资分配要有利于吸引和稳定高水平人才及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全面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利于教学评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教学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完善,有利于学校办学效益和竞争实力的不断提高3.重视效率,体现公平在绩效工资的基础补贴部分,尽量缩小分配差距,体现社会公平;在奖励津贴部分,按实际贡献大小合理拉开差距,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4.加强考核,强化激励完善考核办法与考核评价体系,体现科学、公开、公正原则5.量入为出,总体平衡根据学校办学效益和省上政策支持力度情况,核算当年绩效工资。

      二、实施范围各院系、各部门全体在编在岗人员三、资金与分配比例1.绩效工资总量为学校按规定提取的绩效工资经费与省教育厅补充的绩效工资经费的总和绩效工资分为基础补贴和奖励津贴两个部分,基础补贴总量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奖励津贴总量占绩效工资总量的40%2.基础补贴部分全校统一分配,按照所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级别发放,最高等级标准与最低等级标准之比原则上为2:13.奖励津贴分为教学和管理服务两大系列其中教学系列是指在教学院系工作的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其余在编在岗人员全部划归管理服务系列两大系列分别核算,互不挤占,两大系列切块时,教学系列人均按管理服务系列人均的1.4倍计算员岗位津贴按每年20元/生划归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全部用于学生工作分配,其中应该给予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一定的管理绩效教学系列奖励津贴总量=全校奖励津贴总量教学系列人数1.4/(管理服务系列人数+教学系列人数1.4)管理服务系列奖励津贴总量=全校奖励津贴总量管理服务系列人数/(管理服务系列人数+教学系列人数1.4)4.绩效工资全额纳入工资专户管理发给教职工的所有报酬,都要从工资专户支出,支付到教职工的工资卡上,接受教育厅监督。

      四、绩效工资基础补贴部分发放办法基础补贴=基础补贴当量基础补贴岗位系数基础补贴当量=基础补贴总量/基础补贴岗位系数总和1.教学、科研人员的基础补贴按所聘任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见表1.教学科研岗位目标任务简表),考核合格,享受相应的基础补贴;未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的,按比例扣减专职教师在退休前的前3年(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下一学期开始)内,基本教学工作量减免1/3,科研教研积分不作要求,以腾出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指导青年教师和学科专业建设表1.教学科研岗位基础补贴系数与目标任务简表专业技术岗位 等 级 基础补贴岗位系数 教学工作量定额 教学科研积分 社会服务工作教 授 2 20.0 120 90 完成学校和本院系规定的社会服务工作任务3 16.4 160 704 15.0 220 40副教授 5 14.0 220 356 13.1 220 307 12.2 220 25讲 师 8 11.2 220 209 10.7 220 1510 10.3 220 10助 教 11 9.5 220 512 9.2 220见习教师 13 8.8 200专职科研人员和员完成学校与所在院系规定的工作任务,按本人专业技术岗位标准发放基础补贴。

      院系领导全面完成管理岗位任务,考核合格,既可按专业技术岗位发放基础补贴,也可按管理岗位计发基础补贴,但基础补贴与奖励津贴应当走同一系列2.管理人员的基础补贴按所聘任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考核合格,享受相应的基础补贴;未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的,按比例扣减表2.管理岗位基础补贴岗位系数管理岗位 等 级 基础补贴系数一档 二档 三档党委书记、校 长 3 16.4副书记、副校长 4 15.5校长助理 15.0处 长 5 14.0 14.5副处长 6 12.2 12.6科 长 7 10.3 10.6副科长 8 9.5 9.8科 员 9 9.0 9.2 9.4办事员 10 8.8处长在“双肩挑”岗位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基础补贴系数上调一档副处长在学校设定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基础补贴系数上调一档;副处长主持正处级部门工作的,基础补贴系数增加0.3科级干部在学校设定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基础补贴系数上调一档科员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者,基础补贴系数上调一档;在本岗位工作满10年者,基础补贴系数再上调一档3.教学辅助人员基础补贴系数按所聘任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考核合格,享受相应的基础补贴;未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的,按比例扣减。

      聘用在学校给各部门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上,评聘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者,可以按教辅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计发绩效工资表3. 教学辅助岗位基础补贴岗位系数教学辅助岗位 等 级 基础补贴系数一档 二档 三档正高职称 4 13.0 13.2 13.4副高职称 6 11.4 11.6 11.87 10.4 10.6 10.8中级职称 9 9.8 9.9 10.010 9.5 9.6 9.7初级职称 12 9.0 9.1 9.2员 13 8.8在本岗位工作满10年者,基础补贴系数上调一档;在本岗位工作满20年者,基础补贴系数再上调一档4.工勤技能人员的基础补贴按所聘任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考核合格,享受相应的基础补贴;未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按比例扣减表4.工勤技能岗位基础补贴岗位系数管理岗位 等级 基础补贴系数一档 二档 三档技 师 2 9.8 10.0 10.2高级工 3 9.2 9.4 9.6中级工 4 8.6 8.8 9.0初级工 5 8.2 8.3 8.5初级工及以上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在本岗位工作满10年者,基础补贴系数上调一档;在本岗位工作满20年者,基础补贴系数再上调一档。

      五、教学系列绩效工资奖励津贴部分切块划拨办法切块划拨人员范围:在教学院系工作的所有在编在岗人员1.教职工标志性教研、科研成果由学校统一奖励;学校开设的面向全校的公选课课时费由学校统一计发2.按照奖励津贴6%-10%的比例确定教研科研和社会服务奖励总额,根据科技处、教务处提供的各院系科研、教研和社会服务考核结果(不含专职科研人员成果),划拨至各院系3.奖励津贴的90%-94%按照各院系的当年收入(学费收入和生均拨款总额)在全校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划拨至各院系4.跨院系授课课时费不区分职称,标准由学校根据当年绩效情况确定,费用从学生所在院系扣除,转入派出教师院系外聘教师的课时费按《AN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执行5.专职科研人员的奖励津贴按当年全校教学人员平均值划拨6.员岗位津贴按院系当年平均学生数划拨,标准为每年20元/生7.按照此办法切块至各院系后,对于人均奖励津贴低于全校管理服务人员平均水平的院系,学校给予补贴,使其达到全校管理服务人员平均水平切块划拨后,各院系根据《AN学院教学院系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自主制定本院系奖励津贴分配办法,经二级教代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报人事处备案。

      发放明细表要在本院系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经人事处审核后转计财处执行六、管理服务系列绩效工资奖励津贴部分发放办法1.管理服务人员兼任教学任务的,发放超课时费,但以80学时为限,课时费标准由学校研究决定;超过80学时部分只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考核挂钩2.管理服务人员的教研科研积分按照《AN学院教研、科研绩效计分办法》计算,全部予以奖励,标准由学校研究决定3.管理服务人员在管理与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的,由所在部门报人事处审核,学校审定后予以奖励4.管理服务人员的所有奖励和加班费,都从管理服务人员绩效工资的奖励津贴中支出5.兑现上述奖励津贴后的其余部分,作为管理服务人员的综合奖励其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奖励=综合奖励当量综合奖励岗位系数综合奖励当量=综合奖励总量/综合奖励岗位系数总和表6.党政管理岗位综合奖励岗位系数岗 位 等 级 综合奖励岗位系数党委书记、校长 3 20.0副书记、副校长 4 15.0校长助理 10.0处 长 5 8.5副处长 6 6.4科 长 7 4.8副科长 8 3.5科 员 9 2.0办事员 10 1.0主持工作的副处长的综合奖励岗位系数按正处长的90%计算表7.教学辅助岗位综合奖励岗位系数岗 位 等 级 综合奖励岗位系数正高职称 4 8.5副高职称 6 6.07 5.0中级职称 9 4.010 3.2初级职称 12 2.0员 13 1.0表8.工勤岗位综合奖励岗位系数岗 位 等 级 综合奖励岗位系数技 师 2 4.0高级工 3 3.0中级工 4 2.0初级工 5 1.0七、因年龄原因退离处级领导岗位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1.在学校安排的管理岗位上,完成相应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的,绩效工资的基础部分按同级领导岗位全额计发,奖励部分按同级领导岗位的80%计发;因处级领导岗位空缺、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其暂时承担空缺领导岗位工作职责的,绩效工资按同级领导岗位的全额计发。

      享受以上待遇、承担有教学任务的人员,教学工作量140学时以内计发奖励绩效,超过部分只与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与评优评奖等挂钩2.学校支持和鼓励处级干部退居二线后,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在教学单位继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绩效工资按照教师系列计发,基础部分对应的教学工作量与教研科研积分任务全部予以减免3.上述待遇在岗位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上班、不能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完成工作任务效果差或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下的,按同级岗位计发绩效工资的基础部分,不发奖励部分4.科级干部退离领导岗位后参照本办法执行八、几项规定1.绩效工资由人事处统一管理,岗位与绩效工资紧密结合,在哪个岗位就拿哪个岗位的绩效工资;待聘待岗,停发绩效工资2.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除按本办法计发绩效工资外,增发一定的奖励津贴;年度考核为合格的,按本办法计发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按本办法计发基础补贴,不发奖励津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发给按本办法计算的基础补贴的50%,不发奖励津贴;年度考核中不予考核(当年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或本人不参加考核的,不发绩效工资3.绩效工资与考勤挂钩请病假、事假一天减发一个工作日的绩效工资,累计21天减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

      每旷工1天,扣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因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人员,经本人申请,人事处审核,学校会议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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