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收费项目.docx
12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国土收费项目 国 土 收 费 项 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备 注 一、土地登记费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鄂价费字[1992]130号 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免税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堂、寺庙、监狱等免收 (1)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元/宗 土地使用面积在200 m2(含本数)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2)企业、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 元/宗 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本数)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企业、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鄂价费字[2000]285号 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土地登记中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减半计收土地界址点没有发生变化的不得收取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 (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元/宗 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 m2(含本数)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4)城镇居民 元/宗 住房用地面积在100 m2(含本数)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城镇居民 2、利用详查成果资料复制费 每幅 10元 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单位 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3、土地注册登记、发证 元/每证 5元 个人 元/每证 10元 单位 二、征地费 按《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手段》其次十六条一、二、三款有关规定收取概括办、标准、计算方法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执行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偿费 2、安置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 4、地面、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助 5、新菜地开发创办基金 元/每亩 3000-5000元 三、征地管理费 征地管理费的计算基数为征地费用,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创办用地单位征用集体土地 鄂价房地字[2022]177号,鄂价房服字[2022]47号,计价格[2022]585号 1、受用地单位嘱托统一负责,组织办理各类创办工程用的有关事宜,由用地单位在征地费总额的根基上按确定比例支付。
2、土管部门收取征地管理费后,不得再同时收取工本费3、征地管理费计费基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助费征地费用的概括标准,计算方法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4、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福利院、敬老院、妇幼保健院、防疫站、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免收管理费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修建办公楼、宿舍楼征用土地,减半收取征地管理费;抢险救灾使用土地,免收征地管理费,利用国有土地举行改造创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只办征地手续而不负责征地工作的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无偿划拔的国有荒山、荒地和江河湖面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5、政府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计入计费基数 1、创办单位征地 征地费总额 见备注 一次性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含1000亩,下同)或其它土地2000亩以上的,动迁量不大,工作量较小的,可按基数计收0.7%的征地管理费;动迁100户以上或安置农业人口300人以上,办理无地村组农人“农转非”200人以上的,可收取1.1%;一次性征用耕地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其它土地1000亩以上的2000亩以下的,动迁量不大,工作量较小的,可按基数计收1.1%的征地管理费;动迁50户以上或者安置农业人口150人以上,办理无地村组农人“农转非”100人以上的,可收取1.4%;一次性征用耕地100亩以下或其它土地200亩以以下的,动迁量不大,工作量较小的,可按基数计收1.8-2.1%的征地管理费;动迁10户以上或者安置农业人口30人以上,办理无地村组农人“农转非”20人以上的,可收取2.1-2.5%;一次性征用耕地100亩以下或其它土地200亩以以下的,动迁量不大,工作量较小的,可按基数计收1.8-2.1%的征地管理费;动迁10户以上或者安置农业人口30人以上,办理无地村组农人“农转非”20人以上的,可收取2.1-2.5%; 2、创办单位临时用地 土地补偿费 以土地补偿费为基数按上述比例征收 四、统征包干手段征地不成预见费 征地费总额 2-4% 除住房创办以外的创办用地单位 鄂价房地字[1996]403号 由土地管理部门采取统征包干手段征地的,征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认可后,可收取不成预见费。
鄂价房服字[2022]177号 五、“三资”企业场地使用费 鄂财综发[2022]550号 鄂价费字[2022]262号 1、开发和使用费综合计收地区 年/ m2 5-8元 产品出口型和技术先进型企业免征四年场地使用费(繁华地段除外) (1)华侨、港澳台投资的企业 产品出口型和技术先进型企业免征三年场地使用费 (2)其他三资企业 (3)生产本省急需或填补空白的新产品企业 2、开发费一次性计收或自行开发地区 (1)华侨、港澳台投资的企业 年/ m2 不超过2元 产品出口型和技术先进型企业免征四年场地使用费 (2)其他三资企业 年/ m2 2元 产品出口型和技术先进型企业免征三年场地使用费 (3)生产本省急需或填补空白的新产品 年/ m2 3元 六、耕地造地费 占用一级养护耕地的,一次性按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缴纳造地费;占用二级养护耕地的,一次性按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5倍缴纳造地费;占用三级养护耕地的,一次性按土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缴纳造地费; 鄂财综发[1997]451号 依法占用菜地已缴纳菜地开发基金,免缴纳造地费。
七、土地闲置费 元/ m2 2-5元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手段》第十八条 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创办用地,一年以上未出工创办的 矿产资源管理 服务性收费 鄂价房服函[2022]36号 为服务价格收费 一、查询费 1、查询土地登记有关资料 每宗/次 100元 2、查询其他有关地籍资料 每卷/次 150元 二、接洽费 手续费 次/件.人 20元 模范标准厚度为1.5cm,另可按利用者获得经济收益的2%收取接洽服务费 三、复印资料费 1、复印宗地图 张/次 10元 2、其他图件 张/次 60元 3、对利用数据库供给的图件 张/次 100元 4、档案资料 (1)建国前资料 张/次 4元 (2)建国后资料 张/次 2元 四、证明费 对出具有关土地权属、登记等证明资料 每份 200元 五、对供给地籍档案资料其他有关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自愿、有偿、协商的原那么由双方确定 矿产资源管理 一、采矿权使用费 平方公里/年 1000 国务院241号令 二、采矿登记收费 小型矿山 200 87年地矿部、财政部发布 三、矿产资源补偿费 花岗岩、砂、土 销售收入 0.02 国务院150号令 矿泉水 销售收入 0.04 砖瓦 砖瓦销售收入 40%*2% 鄂价费字(96)449号 评估收费 1、一般宗地评估 宗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计价格[1994]2022号 (1)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宗 4% (2)100-200万元片面 宗 3% (3)201-1000万元片面 宗 2% (4)1001-2000万元片面 宗 1.5% (5)2022-5000万元片面 宗 0.8% (6)5001-10000万元片面 宗 0.4% (7)10000万元片面 宗 0.1% 2、土地使用权抵押 宗 按以上标准 以上每宗价格缺乏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3、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 万元 序号 城镇面积 单位:万元 1、 5平方公里以下(含5) 2、 5-20平方公里(含20) 8-12 3、 20-50平方公里(含50) 12-20 4、 50平方公里以上 20-40 — 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