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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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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三篇 支部委员,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统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用心打定了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矩三篇,梦想对大家有所扶助!  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矩一篇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进一步统一思想、科学决策、模范管理、提高效率,切实为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供给制度保障,实现公司支委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投资开发公司实际,现制定公司支委会议事规矩 其次条本规矩依照《党章》、《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实际制定 其次章议事原那么 第三条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第四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交流党建阅历,关注党建说公众号) 第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那么,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抉择 第六条坚持发挥领导作用与董事长、经理层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相统一,把党的看法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董事长或者经理层的抉择 第三章议事范围 第七条支委会议论和抉择本单位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抉择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党的政治创办、思想创办、组织创办、作风创办、纪律创办和制度创办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抉择干部任免、奖惩或按确定程序向董事长、总经理推举人选,对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举行酝酿并提出观法和建议; (四)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六)其他应由支委会议论和抉择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支委会参与本单位以下重大事项决策: (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抉择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进展战略、中长期进展规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中的原那么性方向性问题,更加是涉及"三重一大'、"四资一工程'和担保、抵押等方面事宜;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六)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视;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议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安好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由支委会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概括议事范围详见《中共天津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细那么》 第四章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十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支委会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需提交支委会议论的事项,会前应由有关部门举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或观法 第十二条支委会工作部门需提交支委会议论的事项,应先向支委会书记报告后确定 第十三条其他方面需提交支委会议论的事项,一般由支委会书记与行政领导研究确定 第十四条召开支委会之前,支委会书记应主动与行政领导就重要议题交换观法,沟通思想 第十五条支委会议论的问题涉及支委会委员或其直系亲属切身利益时,有关支委会委员应回避 第十六条根据需要,有关部门提交的书面材料,可提前交支委会委员传阅 第十七条支委会务必保持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议论抉择更加重大问题和干部任免事项务必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会成员到会方可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其观法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必要时,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支委会议 第十八条支委会书记应组织与会人员专心议论,在大家充分发表观法的根基上,由会议表决,按照少数按照多数原那么,形成抉择或决议 第十九条支委会表决可采取三种方式: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支委会成员半数即予通过,未到会支委会成员的书面观法不得计入票数。

      会议抉择多个事项时,应逐个表决 其次十条支委会议在抉择重大问题时,对于少数人的不同观法,应专心考虑对观法分歧较大而又非急需抉择的事项,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和酝酿后,下次支委会再议特殊处境下,也可将有关处境向上级组织报告,苦求裁决 其次十一条议事和表决处境应由工作人员记录,并按规定归档 其次十二条任何支委会委员都不能代替支委会抉择重大事项紧急处境下务必由个人做出抉择的,事后要实时向支委会报告凡重大问题没有按议事规矩举行民主议论抉择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抉择、决议的执行 其次十三条支委会委员要按照各自分工专心贯彻执行支委会的抉择和决议,主动向支委会汇报工作 其次十四条支委会决议属于执行的事项,由支委会委员分工落实,支委会决议属于向董事长或经理层提出建议的事项,由有关部门概括办理 其次十五条支委会工作部门应实时对会议的决议抉择、安置部署举行定期督办督查,并将处境实时向支委会报告 其次十六条支委会的抉择、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察觉有不妥处境,支委会委员可提出复议观法,多数委员认为有必要复议时,可召开支委会举行复议。

      修改原抉择、决议,要经过支委会集体议论,任何人不能擅自修改 其次十七条支委会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凡需保密的议事内容和议论处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传播,违者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那么 其次十八条本规矩由XX部门负责解释 其次十九条本规矩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矩二篇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发挥党支部作用,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创办,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健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模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规矩 其次条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支部职责范围内抉择的事项,务必由集体议论抉择,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抉择重大事项 第三条支部委员会成员按照分工,专心履行自己职责,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观法和建议 第四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总经理办公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务必经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议论后,再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策。

      其次章议事范围 第五条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抉择、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研究公司贯彻落实实施观法; (二)支部党的创办、党风廉洁创办、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创办和精神文明创办等事项; (三)以支部名义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四)议论抉择公司管理干部的培养、选拔、推举、调配、考察、奖惩以及后备干部培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五)支部委员会管理权限内违纪案件,违纪人员的处理; (六)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的指导观法,研究做好意识形态、群众工作、信访、统战和稳定有关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由支部委员会研究抉择的事项 第六条前置研究议论审议事项: (一)公司战略进展、中长期进展规划、经营筹划等重大管理事项和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二)年度进展目标、年度投融资筹划、年度工作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及调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事项调整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公司改制、重组、兼并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机构设置,根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或废除等事项; (五)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调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裁减注册资本、国有资本收益等管理事项; (六)公司对外捐赠、赞助、借款,重大工程投资、融资、 担保、抵押、贷款,重大资产购置、大宗物资购买和添置服务等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七)公司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福利待遇、奖惩等重大事项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八)重大安好事故、环保事故、质量事故、诉讼案件等重大事情的应对方案; (九)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前置审议和提出观法建议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会议组织 第七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委员会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特殊处境不能出席或主持会议时,由支部委员会书记指定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八条支部委员会会议参会人员由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组成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会议原那么上一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议题处境和工作需要临时组织召开 第十条支部委员会会议原那么上不允许请假,若遇特殊处境不能加入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观法可用书面方式表达或书面嘱托他人参会,被嘱托参会人员务必为共产党员未到会委员的书面观法不计入表决票数 第十一条支部委员会议事主要以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举行确因处境紧急需要立刻审议或决策而又无法聚集召开会议的,可采取、网络等其它方式举行,但事后须补充相关手续 第四章议题申报 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由各承办部门提出,各列席部门议题材料由议题申报单位负责分送 第十三条对于拟提交支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议题,按照"谁提交、谁负责'的原那么,按相关制度完成上会前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法律接洽等,与相关部门举行必要的沟通和协商并达成一致观法,以提高支部委员会会议决策效率。

      第十四条议题汇报材料是否决密由议题申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确定,并在议题材料上注明 第十五条XX部负责汇总议题,拟定召开时间,形成议题签发单,报支部委员会书记审定 第十六条经支部委员会书记审定同意后,由xx部将议题材料于会前发给支部委员,并通知汇报、列席的部门或个人,做好参会打定 第十七条各部门的议题资料,应在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按要求报送xx部,原那么上不得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的议题,须经支部委员会书记同意 第五章议事规矩 第十八条支部委员会会议按以下流程议论和决策: (一)汇报人简要汇报提请议论抉择事项根本处境和请示事项; (二)汇报部门或分管领导补充说明或发表观法;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依次就议题发表观法; (四)支部委员会书记归纳议论处境,形成初步观法,与会支部委员会委员举行表决,支部委员会书记宣布表决结果 第十九条支部委员会会议议论抉择事项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记录在案 其次十条支部委员会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议论的问题举行说明,发表观法建议,但无表决权。

      其次十一条支部委员会会议抉择的事项务必有1/2以上的支部委员会委员赞成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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