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公司员工岗位管理办法.docx
6页山西公司员工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一支高效、优秀、专业化的员工队伍,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类部门主任及以下岗位员工生产类员工执行《山西公司宽幅薪级浮动管理办法》第三条 公司党委是员工岗位管理的决策机构;人力资源部门是员工岗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履行本办法管理职责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第二章 岗位设置及任职条件第四条 员工岗位层级分为:主任、副主任、主管、专责、业务员主管、专责执行A、B两级宽幅薪级,业务员执行A、B、C三级宽幅薪级第五条 各部门的职务、职数在定员范围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形成合理的结构配置第六条 员工任职的基本要求(一)德才兼备,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达到相应任职要求;(二)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三)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技术职称;(四)身体健康第七条 部门主任、副主任任职条件(一)在政治素质上,善于学习,具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理想信念坚定,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公司保持一致。
二)在业务能力上,具有本部门主要的专业知识,从事过本部门内的主要专业,或其他相关几方面的专业知识,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实事求是处理专业问题能真抓实干,工作独挡一面,专业工作业绩突出,部门沟通协调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有正确的业绩观,能做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实绩三)综合协调能力方面,能与本专业有关的直接上级、下级协调沟通完成专业任务,能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业务四)能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五)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六)具有至少十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在下一级岗位上工作满三年或任职前担任相应职务第八条 主管、专责任职条件(一)在政治素质上,善于学习,具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知识,理想信念坚定,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公司保持一致二)在业务能力上,具有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专业工作经历,能做好与自己有关的专业事务,能管理好本专业的事务,能处理一般性质的专业问题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独挡一面,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三)能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道德修养,作表率,能自警、自励,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五)一般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六)任主管的,应至少具有五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在下一级岗位上工作满两年或任职前担任相应职务;任专责的,应具有至少三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在下一级岗位上工作满两年或任职前担任相应职务第九条 业务员任职条件(一)在政治素质上,善于学习,具有一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知识,理想信念坚定,能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公司保持一致二)在业务能力上,具有专业知识,能做好与自己有关的专业事务,能完成岗位工作,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工作能独挡一面三)能带头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加强道德修养,作表率,能自警、自励,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四)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聘为业务员C第十条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突破上述任职条件,但不得连续突破第三章 管理第十条 主任、副主任的晋升和任用,由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公司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主管、专责岗位人员的晋升和任用,由部门主任推荐,分管领导提议,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请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业务员的任用,由部门主任提议,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第十三条 同级岗位内晋升薪级执行《山西公司宽幅薪级浮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员工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优秀”,在符合岗位晋升条件时优先推荐第十五条 员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薪档向下调整一档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薪级向下调整一级,薪档不变连续三年考核为“不合格”,转为待岗3个月并接受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后仍被认定为不适合任职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