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涂料成品检测规范.doc
6页乳胶漆成品检测规范 1.总则:1.1目的: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需要1.2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生产的全部产品,不包括试生产产品2.检验项目及指标:2.1内外墙乳乳胶漆类:名 称粘度(KU)PH对比率干燥时间涂膜外观施工性密度固含量容器中状态N178-837-9≥0.90≤2h正常涂刷二道无障碍数据积累数据积累无结块搅拌后呈均匀状态N1G78-83N1T78-83N291-95N391-95≥0.93N3T103-108≥0.95N3G103-108≥0.95N4100-105≥0.95N5(A)103-108≥0.90N5(BC)103-108------N678-83≥0.90N778-83≥0.90W1(A)85±2≥0.90W1(BC)85±2------W2(A)103±3≥0.93W2(BC)103±3------W1G85±2≥0.90W1T85±2≥0.87弹涂(A)100±2≥0.90弹涂(B)100±2------金属漆20s-25s------2.2复层涂料底漆系列:名 称检 验 项 目 及 指 标容器中状态施工性Ph值101丙烯酸造型漆均匀无结块喷涂无障碍8-9.5510粉状造型漆均匀无结块喷涂无障碍-----真石罩面漆均匀 ---------- 7-9 彩石漆均匀无结块喷涂无障碍 7-9D1均匀无结块 ---------- 7-9 D2均匀无结块 ---------- 7-92.3腻子胶名 称外观PH净重(kg)外墙柔性腻子胶乳白色液体 25±0.22.4腻子系列:名 称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净重(kg)外墙柔性腻子均匀,无结块批刮无困难 25+0.2 内墙耐水腻子均匀,无结块批刮无困难25±0.23.检验方法3.1对比率涂膜制备在底色黑白各半的卡片上用100µm的线棒涂布器均匀地涂上被测涂料,在阴凉通风处放置凉干(2h左右),注意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用反射测定仪测定涂膜在黑白底面上的反射率用底色为黑白各半的卡片纸, 直接在黑、白底色涂膜上各至少四个位置测量反射率(先测黑底后测白底),并分别记录黑底上平均反射率RB和白底上平均反射率RW对比率计算 对比率=黑白标准板的反射率为:黑色:0;白色:(81±0.1)%3.2粘度将涂料充分拌匀后移入200ml烧杯(或其它可操作盛器)中,使涂料液面离烧杯杯口约19mm将烧杯放在QNZ型斯托默粘度计的活动支架上,调整活动支架,使转子浸入涂料中,涂料液面刚好达到转子轴的标记处调整砝码的克数(精度至5g),选取频闪计时器上显示200γ/min的图形(大宽黑竖条)线条沿浆叶型转子转动方向移动,表示转速大于200γ/min,应减少砝码;线条逆浆叶型转子转动方向移动,表示转速小于200γ/min,应添加砝码根据试验得到的产生200γ/min所需的砝码的克数,从表中查得Ku值试验结果以Ku表示3.3密度把比重杯内外部擦抹干净,干燥后称重,清零将比重杯盖拿下,装入待测试样至接近杯口处(注意应不起泡沫),加盖,待试样的多余部分由盖中心处的小孔溢出时,用清洁抹布擦净,称重m。
比重计算 d = 式中,d —— 试样的比重; m2 ——比重杯内试样的重量,g;37.00 ——比重杯在4℃时装入水的重量,g3.4施工性:用100µm线棒涂布器在平滑面上刷涂试样,使试板的长边呈水平方向,短边与水平面成约85°角竖放放置表干后再用同样方法刷涂第二道试样,在第二道涂刷时,涂布器运行无困难,则判为“刷涂二道无障碍”3.5涂膜外观将6.2试验结束后的样板放置至干目视观察涂膜,若无针孔和流挂,涂膜均匀,则认为“正常”3.6pH值 用精密pH试纸(弱酸到弱碱范围的),试纸一面涂上待测样品后,另一面用水润湿,立即对照颜色判断数值3.7干燥时间用6.2试验后的试板,以手指清触其漆膜表面,如感到有些发粘,但无漆粘在手指上,即认为表面干燥,记录干燥时间3.8固含量的测定:同原材料检测规范中的固含量测定方法3.9容器中状态的测定参见GB/T9755-20013.10试验结论根据检验项目的结果逐一填写在《检验报告单》相应栏目内所有项目均合格,则该产品合格如有不合格的项目,需写“×××”项不合格4.取样留样: 4.1 取样取样准备 取样人在被取物品袋(桶)上贴空白标识,并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是否相符。
取样、留样器具 液体:先用搅拌棒把样品搅匀,流体用洁净玻璃取样管取出,放入洁净的磨口玻璃瓶或可密封塑料瓶中;涂料用干燥、洁净的一次性塑料杯或烧杯取样,放于0.5L(或1L)白色可密封塑料瓶,作好标记 固体:用洁净的勺子在每一包件不同部位取样,放在洁净的塑料袋(一次性使用)内,封口,作好标记取样量:一次全检量的3倍4.2 留样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均要留样,留样量为一次全检量的两倍把留样放到指定地点,同时填写“留样记录”中控样品不留样留样期限:原料——检验合格后半年成品——检验合格后一年 样品的标识和密封标识应贴在塑料瓶本体距底1/2~2/3的正中位置,应贴牢、贴正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批号和取样日期取好样品后,应把样品密封5. 附加说明:本规范由技术质量部提出并起草技术质量部保留对本规范的修改权本规范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本规范自总工程师签字次日起开始执行审批 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