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住户调査在一体化改革后的主要变化.doc
6页城乡住户调査在一体化改革后的主要变化目前,城乡住户调查是分开进行的,两项调查的指标、 口径、范围、标准、方法都不尽相同,只能分别提供分城乡 的居民收支数据,难以精确测算全体居民的收入差距和支出 结构,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收支水平和结构等统计数据也 不完全可比这种状况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统筹城乡发展和改 善收入分配格局的需要为此,国家统计局决定实施城乡住 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建立统一调查指标、统一抽样方法、统 一调查过程、统一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和统一数据发布内容的 全国居民生活状况调查,建立可比的全体居民收支调查体 系一体化改革后,与现行城乡住户调查相比,将在以下几 个方面发生变化:一、统一调查指标,完善调查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收支指标体系是一体化住户调查 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一体化改革后调查指标主要有以下几 项变化:1•现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改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支 配收入成为农村、城镇和全体居民收入统一的核心指标2.居民实物收入折价后纳入年度可支配收入而在现行 城乡住户调查方案中,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包含实物收入折 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包括实物收入折价一体化 改革后的指标体系将具有全部收支(现金+实物)和现金收 支两套体系。
季度仍然发布现金可支配收入和现金总收入, 年度发布可支配收入(现金+实物)和总收入(现金+实物)3•增加自有住房虚拟房租,并纳入居民住房消费支出, 改善居民住房消费结构不尽合理的现象与购买成本相比的 溢价部分纳入居民收入统计4.常住城镇地区的农民工按在地调查,纳入城镇居民调 查范围目前,住户中外出农民工人数计入农村住户常住人 口中,但只有寄带回家的收入计入农村住户收入中,在外花 费掉的收入没有计入农村住户收入和支出中一体化住户调 查改革后,将对农民工的收支调查从在输出地对其家庭调查 改为在务工地对其本人进行直接调查将外出农民工从农村 常住人口中去掉,减少了计算人均收入(支出)的分母;同 时,仍将农民工寄带回的收入计入农村住户收入,计算人均 收支的分子不变,这样农村住户收支就增加了但由于农民 工在城镇居民中属于低收入群体,因而,将农民工包括进行 预计会使城镇居民收入下降5•居民的房屋拆迁收入和土地征用补偿收入以及一次 性、大额的转移收入不再纳入可支配收入拆迁征地补偿所 得和出售财物所得不再记为收入,而是列入非收入所得另 外,一次性、大额的转移收入,例如一次性赔款和抚恤金、 一次性的救灾款、婚丧嫁娶礼金收入等也不再记作收入,而 是列入非收入所得。
6.细化政策性转移收支指标的分类,健全社会保障参与 和受益情况一体化住户调查的转移性收入分为9个中类、 24个细类,与现行住户调查的主要区别在于:(1)现行城 镇住户调查将“记账补贴”、“保险收入”、“辞退金”纳 入“转移性收入”的统计范畴,在一体化住户调查中“记账 补贴”、“保险收入”作为“非收入所得”统计,“辞退金” 作为“工资性收入”统计2)现行城镇住户调查中没有 单列“政策性补贴收入”在实际发生时统计在“其他转移性 收入”中3)现行城镇住户调查中没有单列“非常住人 口寄回带回”这一指标,非常住人口给予被调查家庭的现金 通常作为被调查家庭的“赡养收入”4) 一体化住户调 查的赡养、捐赠、赔偿收入区分“经常性”与“非经常性”, 经常性赡养、捐赠、赔偿收入统计在转移性收入中,而非经 常性赡养、捐赠、赔偿收入则统计在非收入所得中现行住 户调查没有这种区分5)现行农村住户调查将“报销医 药费”作为转移性收入的一部分,而一体化调查改革后转移 收入不再包含该项目二、统一抽样方法,扩大样本,提高样本代表性一体化住户调查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作为住户 调查抽样框,以调查小区(通常为一个或多个人口普查的普 查小区)作为一级抽样单元。
国家统计局负责统一抽取全国 所有住户调查小区,北京市统计局队负责抽取调查户,区县 统计局队负责调查小区的核实、住宅样本框的编制和调查的 组织实施按照统一的方法对所有居民进行分层随机抽样, 选取调查户,实现所有地域和人群不交叉、全覆盖一)抽样范围变化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后调查范围包括工地工棚、单位宿 舍等非传统住宅(但不包括学生宿舍,军营,养老院);包 括常住本地的外来人口,对于一宅多户的抽选两户开展调 查;包括暂时性(一年以内)空宅,暂时性空宅每季度需要 调查一次更新信息现行住户调查的样本量以户为单位,在一个调查周期内是固定不变的;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后以住宅为单位,不同 月份的调查户数可能不固定二)样本轮换周期变化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后,样本轮换方案的设计周期为5年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计划一次性抽出住户调查五年轮 换使用的全部样本抽中的调查小区5年内保持不变,只在 抽中调查小区内进行住宅轮换每年轮换一半的样本住宅,每个样本住宅的调查周期最长为两年三)扩大住户调查样本量,增强代表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居民消费价格和 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11号)要求, 适度扩大城乡住户调查样本量,有效提高住户调查数据对各 区县和不同收入群体的代表性。
按照这一要求,昌平区的住 调查样本量将从目前城镇260户、农村250户扩大到城乡共 700户到1000户之间三、统一调查过程,规范调查行为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后,将采用问卷和日记账两种数据 采集方式,对所有居民实施常住地调查,直接采集原始数据 主要调查表如下:全部户均须填报:住宅摸底表(M)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调查问卷(A)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调查问卷(B)民生状况专题调查问卷(G)普通家庭户填报:现金和实物收支日记账(D)外来户或集体户填报:收支情况问卷(C)有家庭经营的户额外填报: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调查问卷(E)抽中调查小区的村(居)委会管理人员填报:社区基本情况调查问卷(F)四、 统一数据处理,努力实现采集电子化改革后将构建统一的住户调查数据采集平台,逐步实现 调查户通过电脑、、手持终端等多种方式进行电子记账, 形成一个基于网络系统,面向调查户和基层统计调查人员, 各级统计部门按照权限共享数据的数据采集平台改革后数据处理将采用较为复杂的加权技术,方法更加 科学,但是对调查人员业务素质的要求也更高五、 统一数据发布,丰富发布内容现行住户调查分别发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 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从2013年开始,将发布全体居民、城镇 居民和农村居民现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水平、结构数 据按年度发布全体居民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可支配收入和 消费支出水平、结构数据;发布居民收入中位数和基尼系数; 城乡之间、高低收入组之间的收入差距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