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一个案例看包括多个实施例的权利要求的撰写.docx
5页从一个案例谈包括多个实施例的权利要求的撰写Discussing about the method for wr iting the claimscomposing of several embodiments according to a case邓娜郭军宏作者单位: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摘要申请人在撰写篇幅较长、引用关系较复杂的权利要求时,容易割裂地以某一 个实施例为基础来撰写独立权利要求中概括的技术特征和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 技术特征,而忽略从整体上考虑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构成的技术方案 是否合理本文从一个实际案例出发,深入分析由于割裂地撰写技术特征而导致 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的原因,并给出权利要求的撰写建议关键词:实施例;实施方式;权利要求;撰写;概括..亠.一、刖5通常一件专利申请具有一个发明构思,申请人围绕一个发明构思进行一些非 实质性的变形,上述变形之后形成的技术方案即为说明书中的多个具体实施方 式当变形仅涉及一个简单特征的变化时,权利要求的撰写比较简单,将发明构 思撰写成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撰写为对变化的简单特征 进行限定即可清楚地表述说明书中的多个实施方式(下文中将此种情形称为“简 单特征变化当变形较复杂时(例如变化涉及的技术特征较多、变化涉及的技 术特征之间存在关联),如果一味地按照“简单特征变化"的方式进行权利要求的 撰写,则引用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容易出现技术特征相互矛盾,从而导 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
本文将从一个实际案例出发,指出按照“简单特征变化"的方式进行权利要求 的撰写时权利要求中存在的缺陷,并相应给出权利要求撰写的修改建议二、案情介绍本申请要求保护一种循环流化床炉中的粒子循环量控制装置,包括独立权利 要求1和从属权利要求2、3o1. 循环流化床炉中的粒子循环量控制装置,其将粒子和通过原料的气化而生 成的炭一起导入流化床燃烧炉中,通过使炭流动燃烧而加热粒子,将通过排气引 流设备从流化床燃烧炉取出的燃烧气体导入分离机中并分离为排气和粒子,将原 料和经分离的高温粒子供给至流化床气化炉中,同时导入气化剂,通过流化床进 行原料的气化,通过原料的气化而生成的生成气体通过生成气体引流设备从流化 床气化炉中取出,同时使通过原料的气化而生成的炭和所述粒子循环至流化床燃 烧炉中,其特征在于,流化床气化炉具有以流化床内部的下部连通部连通的方式而被间隔设备所 间隔的第1室和第2室,所述第1室导入来自分离机的高温粒子和原料;所述第 彥将从所述第1室穿过间隔设备的下部连通部而被导入的炭和粒子通过溢流供 给至流化床燃烧炉,具备:检测第1室的压力的第1压力检测器、检测第2室的压力的第2压力检测器、对生成气体引流设备进行控制以使第1室的压力保持为设定压力的第1压力 控制器、以及对排气引流设备进行控制以使第I室的压力和第2室的压力的差达到设定差 压的第2压力控制器;调节第1室的流化床的层高来控制粒子的循环量。
2. 权利要求1所述的循环流化床炉中的粒子循环量控制装置,其中,第1 室为原料的气化室,通过气化室中的气化而生成的生成气体通过生成气体引流设 备在设定压力下被取出,同时通过气化而生成的炭和粒子穿过间隔设备的下部连 通部而被导入第2室中3. 权利要求1所述的循环流化床炉中的粒子循环量控制装置,其中,第1 室为原料的前段处理室,第2室为经前段处理的处理原料的气化室,通过前段处 理室中的前段处理而生成的处理气体通过处理气体引流设备在设定压力下被取 出,并且经前段处理的处理原料和粒子通过间隔设备的下部连通部而被导入气化 室,通过气化室中的气化而生成的生成气体通过生成气体引流设备以恒定取出量 取出其中,申请人的本意是想将从属权利要求2和从属权利要求3分别撰写成对 应说明书中的实施例一和实施例二单独查看独立权利要求1记载的所有技术特 征和从属权利要求2、3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未发现权利要求中存在不清楚的 缺陷,但是从权利要求的整体(以技术方案为单位)进行分析会发现,权利要求 中存在保护范围不清楚的缺陷下而从独立权利要求1的概括方式着手,深入分 析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楚的原因独立权利要求I中对于实施例一和实施例二的概括包括两部分内容:(1) 简单结构概括独立权利要求1将流化床气化炉的结构概括成“流化床气化炉具有……缶 室和第2室”,从属权利要求2进一步限定“第1室为原料的气化室二 从属权利 要求3进_步限定“第1室为原料的前段处理室,第2室为经前段处理的处理原 料的气化室”,此部分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属于“简单特征变化”的情形。
2) 工作方式概括独立权利要求1将第1室的工作方式概括成“对生成气体引流设备进行控制 以使第1室的圧力保持为设定圧力的第1压力控制器”,将第2室的工作方式概 括成“所述第2室将从所述第1室穿过间隔设备的下部连通部而被导入的炭和粒 工通过溢流供给至流化床燃烧炉从属权利要求2对第1室的工作方式限定为“通过气化室(即第1室)中的 气化而生成的生成气体通过生成气体引流设备在设定压力下被取出”,对第2室 的工作方式概括成“通过气化而生成的炭和粒子穿过间隔设备的下部连通部而被 导入第2室中",从属权利要求2中对第1室和第2室工作方式的限定与独立权 利要求1中的概括一致,不存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清处的缺陷从属权利要求3对第1室的工作方式限定为“通过前段处理室(即第1室) 中的前段处理而生成的处理气体通过处理气体引流设备在设定压力下被取岀”, 对第2室的工作方式限定为“经前段处理的处理原料和粒子通过间隔设备的下部 连通部而被导入气化室(即第2室),通过气化室中的气化而生成的生成气体通 过生成气体引流设备以恒定取出量取出二通过以上的分块比对分析可知,独立权利要求1中关于第1室工作方式的描 述为“对生成气体引流设备进行控制以使第1室的压力保持为设定压力二而根据 从属权利要求3中记载的技术特征“生成气体引流设备以恒定取出量取出通过气 化室(第2室)中的……生成气体"可知,部件“生成气体引流设备"用于对气化 室(即第2室)的工作方式进行限定,故上述两处技术特征相互矛盾,本领域 技术人员不清楚如何能够通过对取出第2室生成气体的生成气体引流设备进行 控制,从而实现使第1窒的压力保持为设定压力。
另外,独立权利要求1中关于第2室工作方式的描述为“所述第2室……被 导入炭和粒了",而从属权利要求3对第2室的工作方式限定为“气化室(即第2 室)……被导入经前段处理的处理原料和粒子",上述两处技术特征相互矛盾, 本领域技术人员不清楚被导入第2室的究竟是“炭和粒子二还是“经前段处理的 处理原料和粒子二由此可知,独立权利要求1中对于第1室和第2室的工作方 式的概括不合理,造成了从属权利要求3的保护范围不清楚究其原因,说明书中实施例一和实施例二的发明构思均在于通过一定的流化 床气化炉结构及其控制方式来实现对循环流化床中的粒子循环量进行控制,而实 施例二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将第1室由气化室改进为原料 的前段处理室,将仅起到储存炭和粒子作用的第2室改进为经前段处理的处理原 料的气化室,即增加了对原料的前段处理工序但是,申请人将涉及到实施例一 和实施例二中上述变化的技术特征采用概括的方式撰写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首 先,通过上述的分析可知,力求对两种不同的流化床气化炉结构及其控制方式进 行概括实属不易;其次,申请人在撰写独立权利要求1时思路主要在实施例一上, 因而将独立权利要求1关于流化床气化炉中第1室和第2室的结构及其控制方式 撰写成实施例一中采用的结构及其控制方式;同时,在撰写从属权利要求3时割 裂地进一步限定流化床气化炉中第1室和第2室的结构及其控制方式,而没有整 理考虑从属权利要求3引用独立权利要求1获得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
三、撰写建议对于上述案例,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撰写以克服上述缺陷:(1)将实施例一和实施例二分别撰写成两个独立权利要求,这是最简单、 最直观的撰写方式;(2)独立权利要求1中对于第1室和第2室的工作方式的限定可以进行适 当地概括,即将“所述第2室将从所述第1室穿过间隔设备的下部连通部而被导 入的炭和粒子通过溢流供给至流化床燃烧炉修改为“所述第2室将炭和粒子通 过溢流供给至流化床燃烧炉=将“对生成气体引流设备进行控制以使第1室的压 力保持为设定压力的第1压力控制器"修改为“使第1室或第2室的压力保持为设 定压力的第1压力控制器霍此种修改方式不适用于为克服审查员指出上述缺陷 而进行的修改,因为上述修改超岀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记载的范围四、结论审请人在撰写权利要求书吋,尤其是在撰写篇幅较长、引用关系较复杂的权 利要求时,容易割裂地以某一个实施方式为基础来撰写独立权利要求概括的技术 特征和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技术特征,而忽略从整体上考虑从属权利要求引用独 立权利要求构成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例如出现技术特征相互矛盾)通过学习 《专利审查指南》可知,技术特征是构成发明技术方案的组成要素,或者是要素 之间的相互关系,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技术方案则是技术手段 的集合,同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以技术方案为单位进行评价的⑴。
因此, 提醒申请人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应当以技术方案为单位进行撰写,不要割裂地撰写 构成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专利审查指南》,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0年1月第1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