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公寓经营权招标文件范本.doc
23页XXXXX石家庄市老年公寓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BTD-12-123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老年公寓经营权项目 招标单位: XXXXXXXX 代理单位: XXXXX 日期:2012年8月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概况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二 投标人三 招标文件四 投标文件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六 开标及评标七 授予合同八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和说明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略)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部分 附件第一部分 招标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XXXXX受XXXXXXXX的委托,就石家庄市老年公寓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 HBTD-12-123二、招标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长安区北部,太平河南岸,体育北大街西侧,项目占地36亩,总投资约1.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床位700张建设标准三星级,建有地下车库、各类球场、多功能活动中心、养老护理员培训用楼、餐厅等设施;室内装修、电器、家具、炊具等配套齐全;综合楼配有大、中、小会议室;室外有活动广场、绿荫长廊等配套设施,能满足老人日常生活、休闲、娱乐、医疗需求。
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采取对外承包经营方式运营市老年公寓和医院:(一)拟在1号楼四层西侧,安排10个房间作为管理单位用房二)医院设置在1号楼一层西侧,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已与合作医院草签协议(三)2、3、4号公寓楼和1号楼除去医院800平方米和10间管理单位用房外,全部对外承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热爱养老事业的团体或个人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时间:2012年8月30至2012年9 月 18日(8:30-11:30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XXXXX标书售价(元):每本2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9日 9 :00六、投标地点:河北太行国宾馆3号楼7层会议室(中山路与维明街交叉口)七、开标时间:2012年9月19日9时 0 分八、开标地点:河北太行国宾馆3号楼7层会议室(中山路与维明街交叉口)九、投标保证金:300000元,在 2012年9月18日16时前汇款至帐号:5035730104000209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西城支行西环路分理处 单位名称:XXXXX汇款时写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到帐的,按照废标处理。
十、履约保证金:100万元,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内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逾期未到帐者,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递推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与其商签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公司简介(需盖公章)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联系方式招标人:XXXXXXXX联系人:柷树恒 联系:13081080833招标代理机构:XXXXX 联系人:宋展鹏 联系:0311-8380669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老年公寓经营权项目2项目地点长安区北部,大平河南岸,体育北大街西侧3招标单位名称 XXXXXXXX4招标范围老年公寓10年的经营管理5投标人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热爱养老事业的团体或个人6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7招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内8招标文件份数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9招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河北太行国宾馆3号楼7层会议室(中山路与维明街交叉口)时间:2012年9月19日上午9 时10开标时间:2012年9月19日上午9 时地点:河北太行国宾馆3号楼7层会议室(中山路与维明街交叉口)11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办法)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300000元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XXXXX 帐号:5035730104000209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西城支行西环路分理处单位名称:XXXXX13联系方式招标人:XXXXXXXX联系人:柷树恒 联系:13081080833 招标代理机构:XXXXX联系人:宋展鹏 联系:0311-83806695 二 投标人1. 项目说明1.1 本项目招标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项目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2. 招标范围3. 投标人资格见本须知前附表4. 投标委托及投标费用4.1 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1投标授权书格式4.2投标费用4.2.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2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0万 元(大写: 叁拾万元整 ),由XXXXX收取4.2.3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形式4.2.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无效投标4.2.5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XXXXX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商务标的总额按国家规定扣除招标代理费后退还余额部分4.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3)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方签订合同;5. 答疑会5.1 招标人不组织答疑会投标人如有问题需按招标文件第7条规定办理。
三 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6.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交流时,可用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 15天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应用书面做出答复,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交流的时间及地点,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分发给所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作用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 投标文件9.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9.2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10.1 商务部分内容包括: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人参加开标会,不需提供此项)4) 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不需提供此项)10.2 技术部分内容包括:1) 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管理方案;2) 项目管理团队架构及主要负责人情况;3) 服务承诺;10.3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 营业执照(复印件);2) 投标单位简介;3) 管理业绩简况及典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4) 企业或主要负责人获奖证明材料11.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按以下要求排版制作:1)纸张:A4白色复印纸;2)字体:宋体;3)要求编排页码,页码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面下方中间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分章或节单独编码;4)各章节的图表按章节次序排列,对于比较大的图表可使用白色A3复印纸,但须将A3纸折叠成A4纸大小并统一装订;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并按其顺序进行编排,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4. 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有关规定14.1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14.2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14.3 投标书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用A4规格装订成册14.4 投标书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4.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另做补充投标文件并密封,开标时同时报送,相应内容,以补充投标文件为准且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4.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7 投标文件及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一切其他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14.8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 人民币 为计价货币14.9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1)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副本一式4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的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及“开标时开封”字样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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