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写字楼业主公约(定稿子).doc
13页word业主临时公约目录第一章 定义第二章总如此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第四章管理费与管理基金第五章开展商的权利与义务第六章业主与使用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公约有效期第九章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第十章语言、通知与其他第一章定义业主:是指根据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拥有万通中心全部或局部单元的房产所有权与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一个或多个法人或自然人或开展商,以与他们合法的受让人、继承人、受赠人和因单元按揭而依法可处分抵押单元的抵押权人使用人:是指业主所购单元的承租人、借用人、代理人〔受托人〕、雇员、访客与业主许可进入或使用其单元的其他受许可的人员开展商:是指万通世界房地产某某〔下称“开展商〞〕物业管理公司:是指万通鼎安国际物业管理顾问某某共用部位:是指万通中心内不为某一业主单独享有使用权的空间区域,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楼道、楼梯、楼梯间、楼梯前室、电梯间、开水间、卫生间、热力、冷冻机房、电梯机房、弱电间、后备发电机房、变电室、燃气室、泵房、消防中心、交换间、网络机房、卫星设备接收间、楼宇自控室、电缆分界室、中水机房、空调机房、管道井、水箱、排烟管道与其它划归共用使用的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内不为某一业主单独使用和维护而购置、安装或铺设的设备、装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万通中心中央空调系统、通风系统、防火设备、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梯设备、供电系统、照明设备、共用天线、智能办公信息系统、水泵、供排水系统、热水系统、燃气系统、卫星接收系统、沟、渠污水处理系统等。
管理基金:是指由业主按其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担,并由物业管理公司用于支付万通中心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型维修的费用、共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以与其他非经常性支出费用管理费:是指由业主或使用人每月按建筑面积缴纳,用于支付万通中心正常运转与因管理和日常维护万通中心而需花费的费用与其支付购置万通中心共用区域设备险、公众责任险与其他必须保险的费用单元内部能源费用:是指各业主单元内实际发生的电力、水、燃气等费用本公约:是指本《业主临时公约》,并包括所有附属与相关文件等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与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的事故与事件第二章总如此为维护开展商、业主与万通中心其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万通中心的管理、维修责任,保障万通中心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保证万通中心保值和升值,并为万通中心创造一个安全、清洁、有序的办公与商业环境,现依据开展商与万通鼎安国际物业管理顾问某某〔下称“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之《万通中心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起草本《业主临时公约》,并经开展商同意本公约由开展商负责解释、修改并监视执行1、在万通中心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公司由开展商选聘。
现开展商选聘万通鼎安国际物业管理顾问某某为万通中心的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受开展商全权委托,负责万通中心的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按业主大会的决议解聘和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2 、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本公约规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遵守物业管理公司按有关规定和本公约制定的管理细如此与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使用人与相关人员遵守本公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万通中心物业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本公约的规定,对万通中心实行如下管理,并为业主与使用人提供有关服务,履行下述义务并享有下述权利〔但不限于〕:1、安排保安人员负责万通中心共用区域的秩序维护与共用设施设备等的安全保卫,维护交通秩序,使万通中心处于良好、安全的环境中如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首先由保安人员报警并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展处理2、负责万通中心的消防安全,对万通中心消防系统进展定期与不定期维护、监控,使万通中心内各项消防工作符合有关消防部门的要求,定期进展消防演练,保证物业公司人员与能够掌握消防根本技能,并全力配合消防部门的消防工作,保障业主与万通中心使用人的安全。
3、负责万通中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清洁卫生,包括环境绿化保养等,定期去除万通中心垃圾、污物〔单元内垃圾除外〕,为业主与使用人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4 、负责万通中心的工程维修,并委派管理人员根据本公约规定管理万通中心与所属区域,为业主与使用人提供相关服务5、采取一切必要的、有益的措施或步骤以使万通中心的各项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符合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与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的规定6、购置万通中心的公众责任险、共用区域的设备险和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险种,保额、保期与保险公司由物业管理公司决定,费用从管理费中支付7、维护万通中心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检查并修缮缺陷;酌情决定替换零件与必要物品,并可决定对共用设施设备进展增购、大中修、更换等8、因检修、维护、消防、安全等原因,物业管理公司在合理的通知下,可定期进入业主单元内部;遇紧急事故,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可由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进入业主单元内部处理紧急事故〔如:火灾、跑水等〕,并与时告知业主9、假如出现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控制的情况或非物业管理公司原因,而使万通中心内任何设备的正常运行中断,如水、电、燃气、空调的正常供给中断,如此物业管理公司不对任何可能引起的损失承当赔偿责任,如出现该情况时,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在其客观能力X围内尽力协助恢复至正常。
同时,本公约的规定以与业主缴付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责任亦不因此而受到任何影响10、防止出现和去除万通中心红线内与该土地上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本公约的规定而设置的任何结构、装置和其它物体11、按本公约规定向业主收取管理基金、管理费、单元内部能源费(如业主选择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的)、延时空调费、车位管理费、押金、以按法律、政府规定与本公约规定应由业主支付的其它费用12、负责对万通中心楼宇的屋面与外墙面进展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标识、招牌等的设立13、办理一切为维护与管理万通中心物业而需合理进展的其他事项第四章管理费与管理基金物业管理公司的支出分经常性支出与非经常性支出,费用分管理费与管理基金两局部,经常性支出从每月向业主或使用人定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支付,非经常性支出由物业管理公司安排从管理基金中支付〔一〕管理费 1、管理费将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共用设施设备与共用部位内水、电、气、电缆、通信电路、信息系统与电梯、空调系统等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与维修〔不包括大中修〕--共用部位的日常保养、污水处理、卫生清洁、保安、环保、绿化、共用部位照明、能源消耗与公共排污费等费用--支付万通中心公众责任险、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与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保险费用。
--聘请管理、维修、会计、法律等专业顾问的费用--物业管理公司的办公费用--与万通中心物业管理有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公共税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物业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节假日布置万通中心等费用--物业管理公司酬金--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2、管理费收费标准写字楼:RMB28 /平方米建筑面积/月商铺:RMB35 /平方米建筑面积/月各项费用以人民币计,业主或使用人假如以外币方式支付的,如此以交纳当日中国银行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买入价进展换算3、管理费缴付--管理费从“入住通知〞中规定的收楼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业主或使用人须于每月初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的管理费,以此递延--单元交付业主使用之日前,业主须缴纳相等于三个月管理费数目的押金--上述管理费无论业主或使用人是否使用万通中心内物业单元,均须按时缴纳〔二〕管理基金:1、管理基金将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万通中心共用设施设备与共用部位的的大中型维修、更换与局部更换、共用设施的增建与改建以与其他非经常性支出费用2、管理基金的缴付业主应于入住前按所购置单元房款总额的2%缴纳管理基金,此基金在业主所购单元转让给第三者时不予退还,但业主在该基金中剩余局部可在其所购单元转让生效日自动转让予该单元受让人。
3、管理基金不足支付上述费用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业主大会提议合理追加管理基金数额,经业主大会批准后,业主须在收到物业管理公司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依通知缴纳追加的管理基金4、物业管理公司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向业主委员会公布上一年度管理基金的使用情况,提供财务报告,建立与保存收支凭证,以供业主委员会审查5、上述管理基金无论单元是否闲置,业主仍须按本公约规定如数缴纳第五章开展商的权利与义务1 、开展商对其拥有的物业享有与其他业主同等的权利,并履行与其他业主同等的义务2、在万通中心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展商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对本物业进展管理,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管理合同,并依法制定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3 、开展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当本物业保修期内保修X围内的维修责任,在保修期间,开展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展维修处理,其发生的费用由开展商负责4、开展商出售物业时,应向购房人明示本公约,购房人在签署购房合同的同时,应签署遵守本公约的《承诺书》〔见附件1〕5 、开展商可委派代理人行使本公约保存予开展商之任何权利开展商可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将本公约规定的保存予开展商的任何权利转让予开展商认为适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但有关开展商的保存权利,以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前提6、物业交付使用时,开展商应当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如下材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房屋销售清单和产权资料;6)共用配套设施的产权与收益归属清单; 7)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资料7、如下权利将保存予开展商:万通中心内的物业除开展商已售出或转让予他人的局部外,均为开展商所有,并由开展商在不违反本公约的规定的前提下独家排他的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第六章业主与使用人的权利与义务〔一〕业主与使用人的权利1、万通中心交付使用后,在不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以与本公约各项规定的前提下,业主对其所购单元享有独家排他权利,可对此单元合法占有、使用、收益、合理处置和转让2、业主与其使用人有权通过、进入可供公众通行、进入的万通中心公共部位,使用共用设施设备,但不得妨碍或容许他人妨碍其他业主与使用人对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当使用业主与使用人行使上述权利时应承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与规定。
3、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4、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如此的建议;5、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6、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7、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视权业主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者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8、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者按规定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