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采购管理制度(doc 29页).docx

27页
  • 卖家[上传人]:新**
  • 文档编号:422017818
  • 上传时间:2023-10-12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27.47KB
  • / 27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采购管理制度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采购作业内容是从收到"请购案件"开始进行分发采购案件,由采购经办人员先核对请购内容,查阅"厂商资料"、"采购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后,开始办理询价,于报价后,整理报价资料,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进行议价,办妥后,依核决权限,呈核订购详细作业程序及要点如:  □ 采购作业程序及要点标准采购作业细则   □ 请 购  第一条 请购部门的划分  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  (一)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三)非常备材料:  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  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 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一)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由各部门依事业部别编订),"请购单(内购)(外购)"附"请购案件寄送清单"送采购部门  (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三)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以急件卷宗递送。

        (四)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上注明"试车检验"及"预定试车期限"  (五)庶务用品由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请购  第三条 免开请购单部分  (一)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但其核决权限另订,其列举如下:  1. 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  2. 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  3. 书报(含技术性书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  4. 打字、刻印、报表等  (二)零星采购及小额零星采购材料项目  第四条 请购核决权限  (壹) 内购:  1. 原物料:  (1) 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者,由科长核决  (2) 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至5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 请购金额预估在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2.财产支出:  (1)请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至2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2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3. 总务性用品:  (1)请购金额预估在1000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  (2)请购金额预估在1000元至1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请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二)外购:  1.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含)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第五条 请购案件的撤销  (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内购)"或"请购单(外购)"第一、二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二)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 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 采 购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二)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庶务由业务部门办理  (三)总经理或经理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必要时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

        第七条 采购作业方式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八条 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二节 国内采购作业处理 第九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三)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  (四)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五)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六)"试车检验"的采购条件,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付款条件呈核  第十条 呈核及核决  (一)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二)采购核决权限:   第十一条 订购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或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资识别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请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资识别  第十二条 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一)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二)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  第十三条 整理付款  (一)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其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于结帐前,办妥付款手续如为分批收料者,"请购单(内购)"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二)内购材料须待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整理付款  (三)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四)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第三节 境外采购作业处理(含进口事务、关务)  第十四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外购部门依"请购单(外购)"的需求日及急缓件加以整理,并依据供应厂商资料,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以或方式进行询价作业,但因特殊情况(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询价、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请购的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厂商所报材料的重要规范并签注意见后,会请购部门确认。

        第十五条 呈核及核决  (一)比价、议价完成后,外购部门应填制"请购单(外购)",拟订"订购厂商""预定装船日期"等,连同厂商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依采购核决权限核决  (二)核决权限  1.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在×××元(含)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超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三)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仍应由原核决主管核决  第十六条 订购与合同  (一)"请购单(外购)"经核决送回外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并办理各项手续  (二)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外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第十七条 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一)外购部门应以"请购单(外购)"及"采购控制表"控制外购作业进度  (二)外购部门于每一作业进度延迟时,应主动开立"进度异常及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据此修订进度并通知请购部门  (三)外购部门于外购案件"装船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  第十八条 进口签证前("请购单(外购)"核准后)的专案申请  (一)专案进口机器设备的申请专案进口机器设备时,外购部门应准备全部文件申请核发"输入许可证",申请函中并应请求"国贸局"在"输入许可证"加盖"国内尚无产制"的戳记及核准章,以便进口单位凭以向海关申请专案进口及分期缴税  (二)进口度量衡器及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申请"输入许可证"之前准备"报价单"及其他有关资料送进口单位向政府机关申请核准进口  第十九条 进口签证 外购材料订购后,外购部门应即检具"请购单(外购)"及有关申请文件,以"申请外汇处理单"(需在一星期内办妥结汇时,加填"紧急外购案件联络单")送进口单位办理签证进口单位应依预定日期向"国贸局"办理签证,并于"输入许可证"核准时通知外购部门  第二十条 进口保险  (一)FOB、FAS、C&F条件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外购部门指示的保险范围办理进口保险  (二)进口单位应将承保公司指定的公证行在"请购单(外购)"上标示,以便货品进口必须公证时,进口单位凭以联络该指定的公证行办理公证  第二十一条 进口船务  (一)FOB、FAS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于接获"请购单(外购)"时,应视其"装运口岸"及"装船期限"并参照航运资料,原则上选定三家以上船公司或承揽商,以便进口货品可机动选择船只装运。

        (二)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应将所选定的船公司或承揽商品名称,提供进口结汇经办人员,于"信用状开发申请书"列明,作为信用状条款,向发货人指示装船  (三)如因输出口岸偏僻或因使用部门急需,为避免到货延误,外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外购)"上注明,避免在信用状指定船公司而委由发货人代为安排装船  第二十二条 进口结汇 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标示的"间发信用状日期"办理结汇,并于信用状(L/C)开出后以"开发L/C快报"通知外购部门联络供应厂商  第二十三条 税务  (一)免货物税及"工业用证明"的申请  1.进口的货品可申请免货物税者,外购部门应于"输入许可证"核准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税捐处申请,经取得核准函后向海关申请免货物税  2.除"免凭经济部工业局证明办理具结免税进口"的项目外。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